2017年哪些區域銷售電量市場化程度高?請看中電聯獨家分析
2017年,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所屬區域電網企業銷售電量合計為48661億千瓦時,市場化交易電量合計為16324億千瓦時,其中,各省內市場交易電量合計13400億千瓦時(含發電權交易電量),占全國市場化電量比重82%,省間(含跨區)市場交易電量合計2924億千瓦時(不含西電東送協議電量)。全國電力市場化交易電量占全國電網銷售電量比重(即銷售電量市場化率)達到33.5%左右,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達到25.9%。
分區域來看,華北、南方、西北三個區域銷售電量市場化率較高,均超過了35%,對全國電力市場化建設有引領作用,華中、東北區域銷售電量市場化率相對較低,與華中地區水電比重較高、東北地區用電增量有限等情況有關。從市場化交易規模來看,華北、華東、南方三個區域較高,分別占全國市場化交易電量比重25.1%、24.6%、18.8%,三地區合計接近全國市場化交易電量的70%。
圖1 2017年區域電網市場化交易電量圖
分省來看,全國市場交易電量規模排序前三名的省份分別為江蘇省1618億千瓦時、廣東省1471億千瓦時和浙江省1302億千瓦時。外受電市場交易電量排序前三名的省份分別是浙江省515億千瓦時、山東省400億千瓦時和江蘇省313億千瓦時。全國銷售電量市場化率排序前三名的省份是蒙西、云南、貴州,分別為68.5%、65.7%、54.0%。
圖2 2017年分省區售電量市場化率圖
2017年,省間(含跨區)市場化交易較上年活躍,市場化能源資源配置成效顯現。全國省間交易電量占市場化交易電量比重達到17.9%,其中國網、南網所屬區域省間交易電量比重分別是22.0%、8.7%。分區域看,華北、華東區域省間市場電量占市場化電量比重較高,分別達到24.3%、24.9%,主要是北京、上海、天津、河北的冀南、冀北貢獻作用,三個直轄市的省間交易電量占市場化電量比重均超過60%,加上湖南、青海、西藏,上述8個省區的省間市場電量占市場化電量比重均超過30%。
注1:本報告電網企業銷售電量來源中電聯行業統計數據, 市場化交易電量數據來源于中電聯電力交易信息共享平臺;
注2:省間交易按受端口徑計入,市場化交易電量包括發電權交易結算電量。
責任編輯:葉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