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歷次國務院機構改革都改了啥?
3月 13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議程之一是聽取國務委員王勇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改革開放以來,中
3月 13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議程之一是聽取國務委員王勇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分別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2013年進行了七次規(guī)模較大的政府機構改革。
第一次改革
第一次改革啟動于1982年。改革之前,國務院工作部門達100個,人員編制達到5.1萬人。改革后,國務院所屬部委、直屬機構和辦公機構裁并調整為61個,編制減為3萬多名,精簡25%。
第二次改革
第二次改革是在1988年,首次提出了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緊密地與經(jīng)濟體制改革結合起來。在這次改革中,國務院共撤銷12個部委,新組建9個部委,將農(nóng)牧漁業(yè)部更名為農(nóng)業(yè)部。通過改革,國務院部委由45個減為41個,直屬機構從22個減為19個,人員編制減少9700人。
第三次改革
到1993年,國務院工作部門又增加至86個,于是啟動了第三次改革。經(jīng)過調整,國務院組成部門調整為41個,直屬機構調整為13個,辦事機構調整為5個。
第四次改革
第四次改革是在1998年,提出了機關行政編制要精簡50%的要求,是歷次機構改革人員精簡力度最大的一次。經(jīng)改革,國務院組成部門由40個精簡為29個。改革后行政編制由原來的3.23萬名減至1.67萬名,精簡了47.5%。
第五次改革
第五次改革是在2003年,是在加入世貿(mào)組織的大背景下進行的。
這次改革,政府機構總的格局保持相對穩(wěn)定,只是集中力量解決行政管理體制中影響改革和發(fā)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重點推進國務院機構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以便為促進改革開放和現(xiàn)代化建設提供組織保障。
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29個組成部門經(jīng)過改革調整為28個。
第六次改革
第六次改革于2008年啟動,主要任務是,圍繞轉變政府職能和理順部門職責關系,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tǒng)一的大部門體制。
改革內容包括:組建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組建交通運輸部;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建環(huán)境保護部,不再保留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組建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不再保留建設部,等等。
經(jīng)過調整,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7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5個,辦事機構4個,部委管理的國家局16個,直屬事業(yè)單位14個。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
第七次改革
第七次改革是在2013年,重點圍繞轉變職能和理順職責關系,穩(wěn)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實行鐵路政企分開,整合加強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食品藥品、新聞出版和廣播電影電視、海洋、能源管理機構。
在這次改革中,組建了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重新組建了國家海洋局、國家能源局,不再保留國家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等。
經(jīng)過改革,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其中組成部門減少2個,副部級機構增減相抵數(shù)量不變。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5個。
責任編輯: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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