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8年富余電量輸配電價確定,相比于往年,得益的應該是發電企業
5月18日,四川省發改委發布《關于2018年富余電量輸配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明確規定, 2018年6月-10月四川電網范圍內,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大工業用戶,按0.105元/千瓦時的輸配電價參與富余電量交易;220千伏電壓等級的大工業用戶,按0.0849元/千瓦時的輸配電價參與富余電量交易。
而打捆參加富余電量交易的還沒有納入省輸配電價核定范圍地方電網的大工業用戶,輸配電價跟上面的一樣執行0.105元/千瓦時。
而根據2018年1月16日,四川省發布的《四川省2018年省內電力市場化交易實施方案》提到,富余電量交易價格通過掛牌形成,并實施最高和最低限價,限價范圍為0.10元/千瓦時上下浮動20%。
也就是說,四川省2018年6-10月份富余電量交易已經基本可以確定用戶最終的用電價格范圍。
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大工業用戶和打捆參與富余電量交易的大工業用戶:
用電價格范圍=交易價格范圍+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0.2354~0.2754)元/千瓦時
220千伏電壓等級的大工業用戶:
用電價格范圍=交易價格范圍+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0.2153~0.2553)元/千瓦時
另外,晶見還整理了四川省2017年6~11月份的富余電量交易情況。發現2017年8~11月份的加權平均成交價為0.089132元/千瓦時,如果把這個價格放到2018年的規則中,兩類大工業用戶的用電價格分別為0.244532元/千瓦時和0.224432元/千瓦時。這兩個用電價格在上面的兩個價格范圍內都是明顯偏向于便宜的。
但是晶見還發現,《四川省2017年直購電和富裕電量政策實施方案》中規定,富余電量交易實施最高限價0.10元/千瓦時,最低限價不低于0.07元/千瓦時。相比之下,2018年的限價明顯要高了不少,至少上圖中的成交均價0.07727元/千瓦時在今年是不可能再出現了。所以今年的富余電量交易在成交價格方面應該會比上年高。
在富余電量輸配電價下降,成交價格卻可能提高的情況下,四川省今年的富余電量交易的用戶用電價格或許跟2017年差不多。而下降的幅度也遠沒有富余電量輸配電價相比于省級輸配電價那么大的下降幅度。
然而,結合2017年的富余電量政策和這次的通知來看,用戶的用電價格可能會沒什么變化,但是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的利益卻有了很大的變化。這應該也算是對發電企業進行補償的一種措施了吧。
下面是原文件: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