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論電力市場改革的目標、原則和路徑
一、對不忘初心的理解1)習近平總書記的不忘初心什么是不忘初心?如何理解不忘初心?習近平總書記2016年7月1日在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95周年的大會上講到: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記走過的路;走得再遠、走到再光輝的未來
對以上描述,有以下幾個啟示:
(1)電力法的最終目標是考慮消費者的利益,這就是其“初心”;
(2)最主要考慮的是消費者的長遠利益(有時候短期利益可能和長遠利益沖突,強調要考慮長遠利益),這是對“初心”的進一步的解釋;
(3)如何體現消費者的長遠利益?主要是電力供應的價格、質量、安全、可靠,以及國家電力系統的可靠和安全等幾個方面。這個是對“初心”、消費者利益的具體表現形式的描述,或者說是多個不同角度的目標。
(4)如何實現、促進消費者的長遠利益?通過促進電力系統的有效的投資、運行和消費。這個是實現消費者長遠利益的途徑,或者說,是實現“初心”的途徑。通過各種方式,使得電力系統的投資、運行和消費更加有效。
總結一下,制定電力法的目的,是通過優化電力系統的投資、運行和消費,促進消費者的長遠利益。所以,法規的一些具體條目,就應該從如何改善、優化電力系統的投資(電源規劃、電網規劃)、運行(運行調度、控制)和消費(需求側管理)等角度出發制定。
2)澳大利亞電力市場設計的原則
澳大利亞的電力市場規則《Market Rule》中,明確指出了市場設計的一些原則。
(1)盡量減小市場運營商(AEMO)的決策,使得市場成員有更大的商業自由度來確定他們自己在市場中的運行方式。
(2)最大化市場的透明度以提高市場的效率,其中的一項主要措施為給市場成員提供盡量準確、可靠、及時的市場預測信息,以使得市場成員可以對供需變化的情況進行及時的響應。
(3)避免因市場成員采用的技術不同而對其特殊對待。
(4)交易中心的調度和定價盡量保持一致。
(5)對現有市場成員和潛在市場成員的準入條件一致。
(6)輔助服務應盡量通過競爭的市場方式獲得。首先盡量采用實時競價的形式,如果不可行,再采用競爭性商業合同的形式。
(7) 輔助服務成本的分攤應盡量提供一種激勵,引導市場成員盡量降低整個電力市場的成本。如果無法按照這種激勵方式分攤,該成本應該在盡量廣泛的范圍內分攤,以減少對生產、消費和投資決策的扭曲。
以上大多數條目很容易理解,這里對(3)(4)條進行進一步的分析。
第(3)條指出,避免對市場成員采用的不同的技術特殊對待。這實際上是非常重要的一條原則。其含義是說,只要提供了同樣的產品,不能因為其提供產品的方式不同而有不同的待遇。這實際上是很廣泛適用的一個原則。
比如,有兩個設備,其參數、性能都完全一樣,但生產流程、工藝不一樣,市場就不應該對這兩個設備有區別對待,市場價格應該是相同的。
同樣,對電力市場,不管是什么類型的發電機組發出來的電,只要其電的特性是一樣的,市場就應該對其同樣對待,不能有特殊對待。當然,如果某種技術生產的過程中產生了外部性,需要/可以另外考慮。比如,煤電機組發電的過程中產品了排放,產生了污染,排放和污染就是外部性,可以對其通過碳稅等方式進行懲罰。但是,繳納了碳稅以后,煤電機組就應該和其他機組一樣同等地參與市場。
第(4)條指出調度和定價要一致,這也是在市場設計中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比如,實時市場中,調度、出清的過程考慮全網的、所有線路的約束,市場出清價的計算也是基于完整的網絡模型計算,調度和定價就是一致的;如果調度是采用完整的、考慮約束的網絡模型,而定價采用無網絡約束的模型,調度和定價就是不一致的。調度和定價不一致,就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價格信號的扭曲,更加容易造成市場力問題。
四、我國電力市場改革的“初心”
1)“9號文”中關于電力市場改革目標的描述
電力市場改革的目標,簡單的說,就是通過市場化改革,即在適當的環節引入適當的市場機制,更好地實現電力系統的目標。從我國電改9號文中也可以看到相關的描述:“加快構建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轉變政府對能源的監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制體系;努力降低電力成本、理順價格形成機制”;“逐步打破壟斷、有序放開競爭性業務,實現供應多元化,調整產業結構,提升技術水平、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進公平競爭、促進節能環保”。
2)終極目標與路徑類目標的區別
這里提到了眾多的目標,包括形成市場定價的機制、有序放開競爭性業務、構建能源法制體系、降低電力成本、打破壟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節能環保等。這些目標實際上可以分成兩類:一類是電力市場改革的終極目標,與澳大利亞電力法中描述的電力系統目標相似,如降低電力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等,也可以說是我們改革的“初心”;另一類實際上是改革的階段性目標,或者說實現終極目標的一些手段、路徑,如構建競爭的市場體系、打破壟斷、轉變能源監管方式等,本文稱之為路徑類目標。路徑類目標都不是單獨存在的,一般都是為了實現某個終極目標在一定的經濟、技術發展水平下的具體的實現方式。比如,減小能源供給、消費過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環境影響是改革的終極目標,基于這個終極目標,常常會出現一些路徑類的目標,如增加可再生能源裝機比例、可再生能源全額收購等。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實現“初心”在不同經濟、技術發展水平下有不同的方式,在以路徑類目標作為改革的直接目標時,一定要定期進行審視:外部條件有沒有發生變化?最佳路徑是否變化?現在的目標是否符合我們改革的“初心”?
比如,我們改革的終極目標之一,是保護我們的環境,減小電力生產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這是我們的“初心”。為了實現這個目標,一種方法是提高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因此,我們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全額消納的法律,我們制定了對可再生能源補貼的政策。但是,當可再生能源發展到一定程度,或者在一定的電力系統結構下,增加可再生能源的發電量反而會增加整個系統的成本,增加整體的排放,就要考慮是否要對相關法律、政策進行調整。在我國,可再生能源相關政策大大激勵了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發展,也達到了減少排放等環保的目的。但是,也造成了一些地區可再生能源的過分發展,導致棄風、棄光現象。為什么要棄風、棄光?如果是因為不棄風、棄光可能造成電力系統的安全問題,可能造成更高的總體發電成本。這種情況下,就不必非要實現可再生能源的全額消納。
3)我國電力市場改革的終極目標/“初心”
我國電力市場改革的終極目標,或者說“初心”,簡單的說也是電力消費者的長遠利益,具體來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體現:
(1)效率/社會總福利;
(2)公平/社會福利的分配;
(3)環保/環境影響;
(4)質量/電能質量及供電可靠性;
(5)國家電力系統供應的安全。
效率,或者說社會福利,一般是所有市場追求的首要目標。從數學上,社會總福利等于消費者總福利減去生產者總成本。對電力市場來說,社會總福利就是消費者用電產生的效益減去生產電力的總成本。如果將電力的消費認為是沒有彈性的,即不會隨著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則社會總福利最大就變成了總生產成本最小。
責任編輯: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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