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電力市場設計核心邏輯與八大重點問題詳解
2017年10月,浙江通過競爭性談判,選聘PJM和中國電科院聯合體作為浙江電力市場設計與規則編制的咨詢機構,充分借鑒國際電力市場建設運行成
2017年10月,浙江通過競爭性談判,選聘PJM和中國電科院聯合體作為浙江電力市場設計與規則編制的咨詢機構,充分借鑒國際電力市場建設運行成功經驗,協助浙江電力市場設計建設,2019年5月30日,浙江電力市場正式啟動模擬試運行。一年多的時間里,浙江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牽頭,能源監管辦、電網企業和各發電企業共同參與,開門搞改革、共同編規則,建立各方參與的工作機制,努力協調關鍵問題,充分聽取意見,穩步推進市場建設。期間,組織召開9期各市場主體共同參與的大型培訓會、8期市場設計和規則編制研討會,讓每一個市場主體都充分了解每階段浙江市場設計的核心要點和邏輯,市場設計和規則編制過程公開透明,將各方分歧意見消除在規則編制階段。在市場啟動試運行前,將市場主體的疑慮和問題充分反映、充分協商,既體現了市場主體的利益訴求,發揮了積極性和創造性,也強化了市場意識,加強了政策宣傳和培訓,更有利于下一步試運行的順利實施。
(來源:微信公眾號“能源研究俱樂部”ID:nyqbyj 作者:吳科俊)
浙江省堅持高質量整體推進,體系化建設,建立了一套市場體系和市場規則,規則體系包括頂層設計方案、詳細市場設計、市場運營規則、配套流程細則和監管辦法等,本文從市場設計的角度對浙江電力市場的核心邏輯與特點進行簡要說明,如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一、依托實際、兼具標準電力市場各要素,市場設計思路明晰
電力市場是經濟學和電力系統的有機結合,設計建設電力市場不光要考慮電力系統的各種因素,還應考慮經濟學因素。狹義的電力市場應具備三方面的作用,一是以社會福利最大化為目標優化配置已有電力資源,發現電力商品的價格,釋放價格信號;二是以市場價格引導電力投資和消費,促進電力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三是以市場機制激勵服務電網安全運行的市場主體,從而實現安全經濟相容,提升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水平。雖然電力市場運行遵循市場的一般規律,促進綜合成本最低的市場主體在競爭中勝出,但必須要說明的是依靠市場解決目前電力行業的所有問題是不現實的,比如清潔能源,風電光伏、核電、大型水電、抽蓄機組等,綜合成本尚不具備對傳統電源的價格優勢,因此市場本身并不能使清潔能源全部回收投資,這就要求在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同時,一定要更好地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實現國家的能源發展戰略。必須指出的是政府的宏觀調控,不能直接在現貨市場中去干預市場,現貨市場的作用是發現價格,讓市場價格充分體現供需關系、成本和網絡運行情況,直接在現貨市場中干預容易引起現貨價格的扭曲,經常會出現解決了一個矛盾點,出現另外兩個矛盾點的情況,成為“無休止打補丁”式的惡性循環。所以,宏觀調控應通過現貨市場之外的手段進行。
支持浙江市場的部分專家認為,浙江市場是全國唯一一個“非雙軌制”的市場。筆者有不同意見:從來沒有哪個現貨市場是“雙軌制”的,現貨市場中的電都是一樣的,優先發電和市場化發電發出來的電在現貨市場中都是一樣的,不能區別對待,應一視同仁,現貨市場的雙軌制沒有理論支撐,現貨市場的概念不能泛化,要尊重市場概念的嚴肅性。上文所述的政府宏觀調控的事情在場外解決,也就是“現貨市場里一視同仁,中長期區別對待”,浙江只是做了一件浙江設計者認為正確、符合市場交易基本公理的事情。客觀的講,支持雙軌制不過是為了考慮計劃性“中國特色、省情、網情”的借口,還有可能是某些既得利益者的托辭。
浙江電力市場設計建設堅持依托實際,兼具標準電力市場各項要素,電力市場體系主要由現貨市場、中長期合約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組成。現貨市場采用集中式模式,全電量競爭參與,發、用電側全電量參與報價出清(發電側所有電量均需報價,通過報價出清決定機組運行方式和實時發電量;用電側放開的用戶參與報價,未放開的部分由負荷預測替代);現貨市場分為日前市場和實時市場,發電側采用節點電價、用戶側采用全網統一的平均電價進行日前和實時市場雙結算。中長期合約市場以政府授權差價合約、雙邊合約和金融輸電權為主,目的是提供規避現貨市場價格風險的手段,確保平穩過渡和落實國家能源戰略。輔助服務市場主要是建立調頻、備用與電能量聯合出清的市場體系,完善價格激勵機制,保障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二、邏輯自洽,價格更能體現電力商品實際價值,浙江市場凸顯六大特點
1.電力市場設計自成體系,邏輯自洽。浙江電力市場是以市場的思維和邏輯進行設計建設的,過程中把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防范市場系統性風險放在首位,并充分考慮當前實際情況,根據中發9號文確定的“規矩”和劃定的“范圍”,致力建立一個相對公平公正、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電力市場體系。設計建設時,在市場框架、市場體系、參與范圍等方面始終堅持市場化導向,一是堅持省內外電源平等參與浙江市場,盡可能實現省內外電力資源統籌優化配置;二是堅持用電側和發電側有序放開、同步參與市場,保證市場價格有效傳導,確保現貨價格不被扭曲;三是堅持市場建設高質量推進,確保市場架構完整、體系全面,保障市場平穩過渡、行業可持續發展。
2.運營規則體系完整全面,組成部分定位各有側重。浙江電力市場規則體系由市場框架方案(即《浙江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市場詳細設計、市場運營規則、配套流程細則、合同規范文本和市場監管辦法等組成,各部分按定位不同各有側重:
市場框架方案是浙江電力市場建設的頂層設計,主要確定原則性問題;
市場詳細設計方案是對頂層設計方案的進一步細化和明確,確定市場規則的主要內容,是規則編制的指導;
市場運營規則是市場有效運營的法律規范,具體規定了電力市場如何運營和管理,是對詳細設計方案進一步落地細化的條目式規范;
40余條流程細則是具體的操作指導,指導和規定各市場主體在市場中怎么做。
3.競爭充分,參與范圍廣泛,市場價格更能體現電力商品的實際價值。浙江電力市場是一個真正的全電量競爭、全電量優化的市場結構。發電側全電量參與市場,用戶側分成兩部分,放開的用戶可以直接參與市場或者通過售電公司參與市場,未放開的用戶由省電力公司代理參與市場,仍然執行目錄電價。從批發市場的角度來看,所有統調電力電量均參與市場,只不過參與方式有所不同。
統調煤電、燃氣、水電、核電等均通過報量報價參與市場,其發電出力全部由市場優化產生;
外來電按照目前的調度流程在日前確定送電曲線(置零價),作為省內日前市場的電力邊界條件進行優化出清,價格接受日前市場價格,日前和實時偏差部分按照市場規則進行結算。
風電、光伏由電網公司代理,在日前預測曲線,與外來電一樣作為日前市場價格接受者,偏差按照實時電價結算,全額保障性收購,政府授權合約全覆蓋。
從市場參與度來看,浙江市場發用電雙方均是全電量進行優化出清,基本實現了統調所有電力電量的全覆蓋。
4.商品類型豐富,交易周期全面,市場主體提供的服務能夠得到相應回報。浙江電力市場從年度、月度到日前實時為市場主體提供全周期的交易機會,市場主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條件的變化參與市場交易,調整經營策略。在商品類型方面,浙江電力市場主要有電能、調頻、備用,其中備用又進一步細分為10分鐘備用和30分鐘備用。在中長期、日前和實時交易周期,浙江電力市場都會與省外市場進行交易,通過將跨省交易視為一種商品,可以在分析中簡化浙江市場與省間市場之間的協作關系。在日前市場中,電能與備用輔助服務聯合優化,在實時市場中,電能、調頻和備用聯合出清。
5.市場力的識別和防范措施,充分考慮各種市場風險的應對措施。經驗表明,競爭是降低成本的最有效途徑,電力市場中競爭促使市場主體報價接近其邊際成本(在完全競爭的市場中,發電機組以邊際成本報價利潤最大),從而以最低的價格進行經濟調度,在完全競爭的條件下,市場出清價格趨于發電邊際成本。但是,市場力會影響出清價格無法反映邊際成本,從而降低市場的短期和長期效率,推高用戶的用電成本。浙江發電結構比較集中,容易產生市場力,市場力的識別和防范主要考慮事前、事中和事后監控。事前預防:高比例政府授權合約可以鎖定容量,降低市場力;外來電參與市場可以稀釋市場力;設置價格上限可以減少市場力的影響。事中監測:通過“三寡頭測試”和“基于市場行為和表現的行為影響測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事中監測,若監測到有市場力的行為,將其報價替換為“成本報價數據”進行市場出清;事后評估:當市場容量不足或存在輸電阻塞時,需要評估特定發電機組是否存在“物理持留(故意少發)”的情況,查實后進行事后處罰;市場監管部門定期(至少3個月一次)報告市場競爭情況和市場力緩解情況。
6.計劃向市場過渡平穩。浙江電力市場設計建設過程中,將計劃向市場平穩過渡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著重于建立電力市場的體制機制。現貨市場中全電量參與競爭和優化,可以促進高效發電機組多發,降低市場成本;通過政府授權合約實現計劃向市場的平穩過渡。政府授權合約由政府授權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簽訂,是為了覆蓋未放開用戶的用電量(未放開的仍按目錄電價由電網統購統銷),政府授權合約的量嚴格按照用戶的放開比例進行設置,隨著用戶側不斷放開,政府授權合約的量逐年減少(初期放開110kV及以上的用戶,大約全省用電量10%;市場穩定后放開35kV及以上的用戶,大約全省用電量的20~30%)。初期高比例的政府授權合約可以確保發電行業的平穩過渡和控制市場力,保證發電行業有一定的收益,彌補未建立容量市場前的容量收益,確保電力行業可持續發展。
三、電力市場八大重點問題的核心邏輯與解決方案
1.日前市場。日前市場參與主體包括外來電、省統調電源、放開的電力用戶、售電公司等市場主體參與,日前市場發用電雙方全電量、雙邊報價參與市場。不同種類的電源有不同的參與方式,外來電沿用現行的調度方式日前確定送浙電力曲線,作為日前市場電力邊界條件進入市場,日前和實時的偏差、日前和合約的偏差部分按照市場規則進行結算(也就是價格接受者參與市場);省統調火電、水電、核電按照報量、報價的方式參與市場;省統調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由浙江電網代理報量進入市場,全額保障性收購;放開的電力用戶和售電公司報量、報價參與日前市場(初期可能會報量不報價);未放開的用戶由調度機構以日前負荷預測的方式作為需求。日前市場出清:日前未放開用戶的日前負荷預測曲線與售電公司(或用戶)日前申報的曲線疊加,作為日前市場出清的總負荷需求進行日前市場出清,形成日前市場機組組合和每15分鐘一個時段的日前市場出清結果,根據出清結果進行日前市場結算。日前機組組合是物理性的,進入預調度計劃流程中,用更新的系統負荷預測再次進行機組組合和經濟調度,在這個過程中,可以調整特定機組的機組組合,確保次日實時市場安全穩定運行(此過程類似“可靠性機組組合”)。
日前市場中將售電公司(或用戶)申報的電力需求曲線進入出清計算,這樣才算真正的雙邊市場,這樣做的好處是真正發揮日前和實時市場雙結算的作用,用市場的方式處理用戶日前預測負荷偏差的問題,避免了計劃模式下的“偏差考核”。日前和實時雙結算體系是為了讓日前市場價格充分貼近實時市場,根據模擬,需求側在日前市場申報負荷需求量越接近實時市場實際用電量,其購電成本越低,如果售電公司或用戶在日前故意少報電量,反而購電成本最高(給別人做嫁衣裳),日前負荷預測將是售電公司在現貨市場中的核心競爭力。當然,因為日前市場是一個偏金融性質的市場,需要考慮與實時市場的銜接和配合,確保實時市場運行穩定,所以需要在日前市場機組組合的基礎上使用系統負荷預測(全網的系統負荷預測)再次進行可靠性機組組合。
2.實時市場。實時市場是單邊市場,采用超短期負荷預測和發電側電能量報價和調頻、備用報價,進行實時市場電能量和調頻、備用聯合優化出清,形成5分鐘一個調度時段的出清結果,下發電廠執行。每5分鐘一個調度時段的市場價格加權平均后形成每30分鐘一個交易時段,日前市場與實時市場出清結果偏差部分按照實時市場價格進行結算(日前和實時市場雙結算)。市場規則規定,在日前市場結束后,實時市場報價關閘前,發電機組可以修改實時市場報價,但日前被組合的機組不能修改量,只能降低報價。
日前市場出清結束后到實時市場報價關閘前是否能夠修改報價,對發電主體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選項,發電主體可以根據實際生產運行情況修改實時市場報價,進行廠內機組的發電負荷調整。如果日前市場結束后,發電機組由于某些故障無法接帶日前出清的負荷量,發電主體可以通過降低其他發電機組的實時市場報價,來接帶故障機組日前出清的負荷,降低電廠總體損失。雖然實時市場關閘前可以修改報價對市場主體來說是一個非常好的根據設備運行情況調整的機會,也對系統供需平衡帶來積極的作用,但是對技術支持系統是一個非常大的考驗,每個時段都有大量報價數據進行交互,實時市場的成本補償需要采集和計算各個交易時段的報價數據,相關數據量將會呈幾何級增長。
3.輔助服務。輔助服務主要包括調頻、備用、無功和黑啟動,市場初期調頻、備用與電能量聯合出清,在實時市場中定價和結算,無功和黑啟動仍按照目前“兩個細則”的方式執行。發電商、輔助服務提供商等能夠提供調頻和備用輔助服務的市場成員,必須在日前提供30分鐘備用報價,在線發電機組10分鐘備用默認零報價;實時市場提供調頻容量報價和調頻里程報價。調頻的定價和出清:調度機構確定實時市場調頻需求,在實時市場運行調度時段前1個小時,根據調頻容量報價、調頻里程報價、預估的實時市場機會成本和調頻性能指標,確定每個調頻單元的綜合調頻價格,根據綜合調頻價格進行排序,確定調頻邊際機組,該機組的綜合調頻價格就是調頻市場出清價格。根據調頻機組組合中各臺機組的里程報價、5分鐘系統平均里程和調頻性能指標,確定調頻里程出清價格;調頻容量出清價格為調頻市場出清價格與里程出清價格的差值。最終調頻結算價格將使用最終的實時市場價格重新計算機會成本后產生最終的調頻市場結算價格。備用的定價和出清:在實時市場中,備用和電能量聯合優化形成最優解,每5分鐘出清一次,確定電能價格、10分鐘備用價格和30分鐘備用價格。備用的出清按照備用報價和機會成本總和進行排序,邊際定價,實際結算的備用價格按照實時市場最終價格進行機會成本重新計算確定。備用短缺定價:建立短缺定價機制的目的是為電能、備用短缺情況下經濟調度程序可正常收斂求解,同時向提供服務的市場主體發出價格信號,也為了向用戶提供保護免受極端價格的影響。短缺定價有兩種方式,一是如果出現短缺導致對備用或電能產生了一個約束松弛懲罰因子,這個約束松弛懲罰因子可以直接影響備用或電能價格;二是如果出現短缺,先通過經濟調度程序確定短缺量,然后通過降低需求量(降低量為短缺量+0.1MW)再次運行經濟調度程序,形成出清價格作為基礎價格,再根據預先設定好的短缺定價曲線與基礎價格進行疊加,形成市場出清價格。方法一只要經濟調度一次就能求解,方法二需要運行兩次,且方法一價格曲線會更加平滑,方法二價格曲線會出現階梯狀。
4.中長期合約市場。中長期合約主要包括政府授權合約、雙邊合約和金融輸電權,所有合約均為金融性質的合同,調度機構不需要對這些合約進行物理調度。主要目的是提供規避現貨市場價格風險的手段、確保平穩過渡和落實國家能源戰略政策,同時確保現貨市場全電量價格發現,現貨市場價格不被扭曲。初期市場將不使用金融輸電權拍賣或分配,阻塞盈余本質是電費一部分,應直接將阻塞盈余分配。政府授權合約:是指由政府授權,代理未放開用戶的零售商與發電企業簽訂的差價合同,作用是鎖定未放開用戶的供電成本、給發電商鎖定一部分收益、控制市場力、實現從計劃向市場的平穩過渡。政府授權合約的總量根據未放開用戶總用電量確定,年度確定總量分解至月度,月度分解至日和每一個交易時段,并根據煤電、水電、核電、氣電、外來電等不同性質的送浙電源類型設計不同的合約曲線,控制合約總量盡量與未放開用戶用電量一致,所有電源擁有政府授權合約電量比例參考省內用戶放開的比例設置,平等參與、同步放開(除非水可再生能源政府授權合約全覆蓋)。設計政府授權合約量與未放開用戶用電量之間的偏差疏導機制,降低代理未放開用戶的零售商資金風險。政府授權合約量隨著放開用戶的增加而逐步降低。雙邊合約:雙邊合約是指發電商與放開的電力用戶或售電公司,為了規避現貨市場風險、提前鎖定利潤,通過雙邊協商、集中競價和掛牌等方式簽訂的中長期差價合同,雙邊合約需要約定合約價格、合約電力曲線和交割點,雙方可以選擇在發電機節點交割或負荷側統一結算點進行交割。初期為了控制雙邊合約的虛擬交易,供應方和需求方均會設置最大累計量的限值。金融輸電權:金融輸電權可以為市場用戶提供阻塞管理的手段,使得承擔阻塞風險的市場用戶可以通過金融輸電權來對沖風險。市場規則設計了金融輸電權,但是初期市場將不激活,待條件成熟后再行實施,初期將采用過渡條款來分配阻塞盈余,根據實際用電量分配給用戶。
5.高成本機組參與市場方式。浙江燃氣機組采用兩部制定價體系,考慮與現行電力運行管理相銜接,高成本機組在目前的市場規則中采用容量電費和政府授權合約的形式,正常報價參與市場,各類型機組在現貨中無差別對待。同時設計成本補償機制對相關機組進行成本覆蓋,避免在電能量價格中進行場內補貼,保證現貨價格不被扭曲。燃機的變動成本確實要比煤機高,但是這一點也恰恰是現貨市場價格反映供需關系、反映真實成本所必須的。現貨市場中,我們需要燃機多發的時候才會多發,頂峰的時候(2小時)、供需偏緊的時候、網絡約束的時候等,市場的優化目標是生產成本最低,誰的便宜就用誰的電,市場價格要反映電力的稀缺性,也要反映不同機組成為邊際機組時候的價格(例如煤機是邊際機組的時候,那說明市場不需要高成本的燃機,價格自然是煤機的價格;如果市場需要燃機開機并頂峰,在那段時間中,市場價格肯定是燃機的報價,價格自然就高)。由于我國天然氣匱乏,如果對天然氣發電機組進行直接的電能量價格補貼會產生一個鼓勵天然氣機組發電的錯誤信號,進一步增加天然氣耗量,推高氣價的同時也增加場內補貼總額。雖然,這樣的設計可以保證現貨市場發現價格的“純凈”,但是還是需要確保現貨市場價格的上下限值在合理范圍內,保障天然氣機組頂峰發電和需求側資源參與市場有合理的收益回報,前文所說的短缺定價機制也同樣需要,避免因上下限設置不合理而影響價格信號發揮作用。
6.日前和實時報價成本補償機制。浙江電力市場不在現貨市場內人為進行補貼,但是設計了精巧的日前、實時市場報價成本補償機制。日前市場成本補償:每天計算每臺進入日前市場機組組合的機組(不包括自計劃發電機組、必開機組和市場力檢測不通過的機組)其日前市場收入與運行成本之間的差額,報價的運行成本大于收入就進行補償,運行成本包括啟動成本報價、空載成本報價和電能量報價之和。自計劃發電機組無補償,必開機組和市場力檢測未通過的機組根據審核通過的“機組實際成本數據”進行補償計算。實時市場成本補償:與日前市場一樣,實時市場計算成本補償時使用實時市場出清時的報價數據,自計劃機組、必開機組和市場力檢測未通過的機組區別對待。正常的實時市場成本補償根據日前市場收入、實時市場收入、輔助服務收入、日前市場成本補償收入之和,與實時市場報價的運行成本之間的差值,收入大于成本就不需要進行補償,實時市場的成本補償需要考慮機組實時發電與日前不對應的情況。實時市場機會成本補償:發電機組在實時市場中,應調度要求減少發電出力(根據實時市場的報價其發電出力本應更高),由此帶來的機會成本損失進行補償。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由于未考慮網絡約束等原因發電機組被安排降低出力;第二種情況是在實時市場中由于系統原因發電機組一直未被開機發電(發電機自身原因導致的情況除外),而日前市場中有出清電量,且實時市場價格高于日前市場。上述兩種情況均會進行機會成本補償。
7.批發市場與零售市場界面獨立。考慮到促進售電側市場培育,有效培育終端用戶友好的用電習慣,并盡最大可能保護好售電公司的商業機密,浙江電力市場設計過程中,將批發市場與零售市場電費結算時間和流程相互獨立。批發市場中售電公司買電,首先需要向批發市場資金結算機構付費,并留存一定的信用保證;零售市場中售電公司賣電,售電公司將月度結算方案提交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通知確認并出具結算依據,由電網企業按照結算依據向終端用戶收費,并將電費(扣除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后剩余部分支付給售電公司。批發市場的結算時間和流程可以與零售端結算時間和流程不一致,鼓勵售電公司創新提供各類金融類增值服務。這樣的市場設計既不影響電網企業的現金流,還能有效降低售電公司在批發市場中的違約風險,同時可以促進零售側市場的蓬勃發展,充分激發售電公司的服務意識,為終端用戶提供優質服務降低成本。關于批發和零售界面獨立的問題,各方有不同意見,正在優化完善。
8.市場不平衡資金的疏導和分攤。市場中不平衡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授權合約量與未放開用戶用電量之間的偏差、網對網外來電及轉送電由電網代理進入市場產生的偏差、阻塞盈余、成本補償、輔助服務費用等由于市場運行產生的偏差費用,這些費用能否疏導或公平分攤會影響現貨市場正常運營。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要建立與現貨市場銜接的用電側電價調整機制,對市場中部分不平衡資金進行疏導。目前市場設計的主要思路是將這些費用傳導至用戶側,放開的用戶按照實際用電量比例公平承擔這些費用。政府授權合約量與未放開用戶用電量之間的偏差費用分攤:通過政府授權合約月度調整,降低偏差(設計初衷認為,電網企業作為代理非競爭性用戶的零售商,參與市場交易承擔市場風險,所以未設計不平衡資金的分攤。其實分攤或不分攤是一把雙刃劍,各有各的好處,不分攤可以保證政府有足夠的宏觀調控的空間);阻塞盈余的分配:在金融輸電權實施前,日前市場阻塞盈余根據用戶日前市場出清電量進行分配,直接參與市場的用戶、售電公司、電網企業(未放開用戶電量部分)可以分配到日前阻塞盈余;實時市場阻塞盈余根據用戶實際用電量進行分配;輔助服務費用分攤:調頻、備用輔助服務費用按照用戶實際用電量進行分攤,直接參與市場的用戶、售電公司和電網企業(未放開用戶電量部分)按照用電量承擔費用,其中電網企業承擔部分按照政府授權合約的比例分攤給發電商(包括省內外發電商);成本補償費用分攤:日前、實時市場運行成本補償、機會成本補償費用根據日前、實時市場出清電量和實際用電量進行分攤,直接參與市場的用戶、售電公司和電網企業(未放開用戶電量部分)按照用電量承擔費用。以上所有不平衡資金由電網企業(未放開用戶電量部分)承擔的部分,由輸配電價或終端用戶目錄電價調整的形式進行疏導。初期,如果使用輸配電價或用戶目錄電價調整疏導有困難,在相關疏導機制建立前,個人建議可以考慮將由電網企業(未放開用戶電量部分)承擔的部分按照政府授權合約的比例分攤至發電側,前提條件是政府授權合約價格需與目前的標桿電價接軌。
四、結語
市場設計建設需要根據各省實際情況進行定制,不能一概而論,有時候理論最優與實際落地操作無法同時滿足,有時因為系統建設目前還存在瓶頸、有時因為受各種掣肘而妥協、有時因為需要配合目前的體制機制等情況。但是,既然現貨市場是經濟學和電力系統的有機結合,筆者認為,以“市場”的思維設計建設電力市場是關鍵點,思路應該是市場中設計相關機制融合“計劃”,而不是在“計劃”中加入市場的要素。最后總結三點:
一是現貨價格能否反應供需關系、反應真實的成本,能否優化配置資源很重要。不能讓現貨發現價格的功能摻雜更多的扭曲因素,干預現貨價格的因素越少越好,其他利益調整和再分配的事情交給場外的政策去辦。
二是市場結算資金的疏導很重要。2000年浙江發電市場停運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市場資金不能有效疏導。所以我們需要認真考慮市場產生的不平衡資金的疏導問題,盡量不要設立大范圍的平衡資金池,每一筆資金都應算清楚、疏導明白。
三是平穩過渡很重要。當前急需建立和完善電力現貨市場的體制機制,平穩的從以計劃調度為主的模式向以“成本競爭”為基礎的調度模式轉變。待市場架構建立、體制機制基本完善、市場成員熟悉現貨市場流程懂得控制市場風險時,逐步放開更大范圍的電力用戶參與市場就不會有太大問題,這也是國際成熟市場的標準做法。
現貨市場是新興事物,國內無任何成熟經驗可循,需要多呵護、多鼓勵,總有一天小苗會長成參天大樹,屆時再總結回顧,那便是中國人自己摸索出來的一條適合中國的現貨市場道路。
原文首發于《電力決策與輿情參考》2019年8月16日第31期
原標題:重磅推薦 | 浙江電力市場設計核心邏輯與八大重點問題詳解
責任編輯:葉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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