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交易“玩法”解析之三:合同電量轉讓
本輪電改除了要改變電網企業統購統銷外,新交易模式還包括了合同電量轉讓交易。合同電量轉讓交易方式的引入,使得電力交易體系更完善,也為市場主體掌握交易規則增加了難度。今天,陽光下的電改專欄,葛志堅律師
本輪電改除了要改變電網企業統購統銷外,新交易模式還包括了合同電量轉讓交易。合同電量轉讓交易方式的引入,使得電力交易體系更完善,也為市場主體掌握交易規則增加了難度。今天,陽光下的電改專欄,葛志堅律師通過解析各地交易規則,為您分析合同電量轉讓問題。
(文章來源:陽光時代法律觀察 ID:sunshinelaw 作者:葛志堅)
01合同電量轉讓概念及范圍
從合同角度來看,合同電量轉讓是對市場主體已經簽訂的交易合同的轉讓,主要是向具有同類功能的市場主體的合同權利義務概況轉讓。《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暫行)》第二十條明確將合同電量轉讓作為與電力直接交易、跨省區交易的并列的一種交易形式,并指出:“合同電量轉讓交易主要包括優先發電合同、基數電量合同、直接交易合同、跨省跨區交易合同等轉讓交易。發電企業之間以及電力用戶之間可以簽訂電量互保協議,一方因特殊原因無法履行合同電量時,經電力調度機構安全校核通過后,由另一方代發(代用)部分或全部電量,在事后補充轉讓交易合同,并報電力交易機構。”合同電量轉讓交易用圖示可表示為:
02發電側合同電量轉讓
(一)火電機組之間轉讓
發電側之間的轉讓實際為發電權交易(也成為替代發電交易)。從各地交易規則情況來看,基本沿襲了原國家電監會時期《發電權交易監管暫行辦法》的要求(只不過是轉讓的標的從發電量指標變為合同電量),主要是:
1.節能減排原則,發電企業之間的合同電量轉讓只允許高煤耗機組向低煤耗機組轉讓;
2.電網運行約束原則,電網運行約束機組合同電量、調峰調頻機組電量、熱電聯產機組“以熱定電”電量原則上不得轉讓;
3.轉讓范圍:原則上為省內,也有部分例外,如廣東交易規則規定允許西南富余水電機組作為受讓方參與合同電量轉讓交易。轉讓電量可以是合同全電量,也可以是部分電量(如湖南交易規則規定);
4.集中競價電量可否轉讓。如允許集中競價交易電量轉讓,勢必會影響市場主體報價策略;從我們檢索來看,目前各地交易規則并不允許集中競價電量轉讓。如廣西交易規則規定現階段允許“在發電企業間開展年度長協電量的轉讓交易”。廣東交易規則規定:“現階段允許發電企業之間開展基數電量和雙邊協商電量的轉讓交易。”
(二)新能源機組替代火電合同電量轉讓
針對我國西北地區新能源消納受限問題,2016年國家能源局已出臺《關于做好“三北”地區可再生能源消納工作的通知》,允許可再生能源參與市場交易。同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工作的通知》更是明確了可再生能源企業“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市場交易電量”的模式,即保障新能源發電企業最低年利用小時數,超出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的部分通過市場化方式予以消納。
以甘肅為例,目前已經開展了替代酒鋼自備電廠發電、替代中國鋁業蘭州分公司自備電廠發電的交易,主要內容為:自備電廠(火電企業)放棄自備電廠發電計劃,通過競價/協商的方式并經安全校核后,轉由新能源企業替代自備電廠發電。
03用戶側合同電量轉讓
由于目前各地規則嚴格考核偏差電量,如允許用戶側合同電量轉讓,將會極大影響市場成交的量與價。從各地交易規則規定情況來看原則上不允許合同電量轉讓,僅允許在市場主體退出市場、特殊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轉讓合同電量。廣東、安徽等地的交易規則并未提及用戶側合同電量轉讓事宜,在操作中實為不允許。
重慶交易規則第十三條規定:市場主體合同期內原則上不得單方面退出市場交易。確需退出的,需相關方協商一致,抄報市經濟信息委。市場主體未完成的剩余合同電量可以轉讓,受讓方僅限于滿足準入條件的市場主體。
云南交易規則第二十條規定:發電企業之間以及電力用戶之間可以簽訂電量互保協議,一方因特殊原因無法履行雙邊合同電量時,經電力調度機構安全校核通過后,由另一方代發(代用)部分或全部電量,在事后補充轉讓交易合同,并報昆明電力交易中心。
山西交易規則第二十條規定:發電企業(包括代理的售電企業)與電力用戶(包括代理的售電企業)之間暫不能進行逆回購性質的合同轉讓交易;發電企業(包括代理的售電企業)之間、電力用戶(包括代理的售電企業)之間可分別進行發電、用電合同轉讓交易。
“售電互保協議”給市場交易主體留下了無窮的想象空間,但“無法履行合同電量特殊原因”究竟包括哪些,“售電互保協議”應如何簽署,轉讓的比例等仍需規則制定部門予以細化和明確。
附件:本文涉及的部分規定
《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暫行)》(發改能源〔2016〕2784號)
廣東交易規則:《廣東電力市場交易基本規則(試行)》(南方監能市場〔2017〕20號)
廣西交易規則:《關于印發2017年廣西電力市場化交易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的通知》(桂工信運行〔2017〕57號)
重慶交易規則:《關于印發重慶市電力直接交易規則(試行)的通知》(渝經信發〔2016〕72號)
湖南交易規則:《湖南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試行)》(征求意見稿)
甘肅省發改委《新能源企業替代酒鋼自備電廠發電會議紀要》
山西交易規則:《山西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暫行)》(征求意見稿)
原標題:電力交易“玩法”解析之三:合同電量轉讓
責任編輯:大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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