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區域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模式及路徑探討
1 為什么有必要建設南方區域現貨市場?目前南方各省電力市場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除了海南,南方各省均率先開展了省內中長期電力市場建設。
1 為什么有必要建設南方區域現貨市場?
目前南方各省電力市場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除了海南,南方各省均率先開展了省內中長期電力市場建設。但隨著發用電計劃放開到一定程度,省內中長期市場發展將有可能遇到瓶頸,市場化交易效益進一步提升將面臨天花板,原因分析如下:
原因之一:省區“小市場”優化潛力有限
1)南方各省電源結構單一,難以發揮南方區域內部資源互補優勢。
2)短期內發電裝機增速仍將超過需求增速,發電小時數持續下降,交易價格未能實際反映真實成本,市場活躍度降低。
原因之二:現貨交易的靈活性是中長期交易的有力補充
1)現有中長期交易均為物理交易,中長期合同電量與實際發用電的偏差、可再生能源中長期預測與實際發電的偏差缺少應對措施,中長期交易合同執行與系統安全運行的矛盾日益突出。
2)部分省內中長期電力交易是由買賣雙方基于雙邊博弈的協商結果,并不是全局最優發電安排。
3)西部清潔能源具有良好的價格和外部性優勢,但其間歇性、隨機性和季節性等特點使其在區域市場中長期交易規模受限,難以發揮出邊際成本優勢,需要拓展交易范圍和渠道促進最大限度成交。
原因之三:國家電力市場改革政策大力支持區域電力市場
《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發改經體[2015]2752號 附件2)指出,區域電力市場包括在全國較大范圍內和一定范圍內資源優化配置的電力市場兩類。其中,在全國較大范圍內資源優化配置的功能主要通過北京電力交易中心(依托國家電網公司組建)、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依托南方電網公司組建)實現,負責落實國家計劃、地方政府協議,促進市場化跨省跨區交易;
綜上所述,區域市場一方面可充分發掘互聯大電網的資源優化配置潛力,提升清潔能源外送消納;另一方面提供了市場化日前及實時交易平臺,考慮完備的電網安全約束條件,以價格信號為優先級形成發用電計劃,更適應目前電力調度管理體制。
2 國外區域現貨市場如何運作?
根據區域市場構成的特點,國外典型區域現貨市場模式大致可分為PJM為代表的全區域統一平衡模式和北歐電力市場為代表的分區平衡模式兩種。統一平衡的區域現貨市場由多個區域實體組成,各個區域主體在唯一的交易機構中采用唯一的市場規則進行交易,并由唯一的區域調度進行統一平衡。分區平衡的區域“大市場”是多個“小市場”的組合,各市場內可以分別使用不同的市場模式和交易品種,以市場成員公認的市場規約為基礎,以調度配合機制、交易時序分工、數據通信接口規范等措施緊密銜接聯合形成“大市場”。
3 南方區域現貨市場該借鑒
哪一種模式?
首先應適應南方區域基本條件:南方區域現貨市場建設必須適應“省為實體”經濟格局,維持協議計劃作為跨區跨省送受電的主體,維持“總調統一調度管理、分省區平衡”的電力調度模式。其次適應電力發展的基礎環境:區域市場必須要包容各省區市場的體系建設差異、進度差異,全面考慮市場主體電源結構、核準電價、優先發電小時等競爭起跑線不一致,不能一刀切。
3.1南方區域現貨市場的模式選擇
綜合上述分析,南方區域現貨市場初級階段應遵循如下基本原則:
1)保留區域和省內兩級電力市場(對應兩級交易機構),各省區以中長期交易作為主體,保障地方利益;“西電東送”中長期框架協議剛性執行,滿足西部清潔能源優先發電,保障國家戰略落地和執行。
2)保留區域和省內兩級調度,區域調度機構負責區域現貨市場運作,保障省間聯絡線的安全穩定運行,各省中調負責省內現貨市場運作、電力平衡及安全運行;區域交易結果作為省內市場的邊界條件和優先計劃。
綜合比較,北歐區域市場與南方區域比較類似,現階段宜選擇分區平衡的區域現貨市場模式,具有如下優勢:一是以區域現貨市場集中出清的手段促進了充分競爭,實現了電力資源在跨區跨省更大范圍內高效、優化、精準配置。二是區域現貨市場電量雖然占比不高,但為市場主體尤其是售電公司提供了一個修正其中長期發電計劃的交易平臺,減少系統安全風險與交易的金融風險。三是“求同存異”的聯合發展方式有利于在兼容各省區建設進度差異的前提下建設平等接入、統一開放的 “現貨交易高速公路”。
3.2南方區域現貨市場的實施路徑
從現階段到最終目標即“五省區共同參與的分區平衡的區域現貨市場”,本文建議如下實施路徑。
1)起步階段,在當前南方電網“省間送受電計劃作為邊界條件、分省區平衡”的電力調度模式維持不變的情況下,先由跨區跨省增量現貨市場起步。
2)融合階段,當南方區域增量現貨市場模式成熟后,通過激勵政策鼓勵市場主體逐步增加區域增量現貨的交易量,推動跨區跨省現貨市場融合省區內現貨市場。
4 南方區域現貨市場后續
建設思路建議
依據南方區域現貨市場建設思路,一是要借勢政策導向超前布局區域交易平臺,建設統一規范的南方區域現貨交易系統。二是要設計南方區域現貨交易規則,提出標準化的現貨市場交易規則和相關銜接規范,兼容不同地區的發展個性化和差異化需求,不斷豐富中長期協議計劃外的市場交易服務。三是要全面考慮南方區域現貨市場配套機制,合理銜接中長期物理合約與現貨交易,轉變現有中長期交易計劃管控機制,建立市場風險防控、信息披露及監管機制。
5 結語
文章重點分析了統一平衡和分區平衡的兩種國外典型區域市場的模式特點,總結了南方區域現貨市場建設應該堅持“省為實體”經濟格局、“西電東送”國家戰略、兩級調度的國情特點以及各省省內電力市場建設的特點,并概括了南方區域各省電力市場競爭的基礎條件。在此基礎上,推薦南方區域現貨市場采用分區平衡模式,并建議從電量拓展出發,對區域內所有省份開展增量現貨市場,逐步加大比例至融合發展區域市場。最后沿著所推薦的模式和路徑,提出南方區域現貨市場后續建設的思路建議。希望文中觀點能夠引起專家和讀者的討論及研究,實現南方區域市場的蓬勃發展。
主要作者及團隊介紹
陳瑋,高級工程師,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副總交易師。長期從事電力營銷管理、西電東送電力交易組織工作,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籌備組成員,主持設計南方區域市場體系及交易品種、主持編寫《南方區域跨區跨省月度電力交易規則(試行)》。
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市場建設運營團隊主要由陳瑋副總交易師、張志翔主任、梁志飛博士、丁軍策博士、代紅陽主管、杜龍主管、王景亮主管、楊塑主管等多人組成,自廣州電力交易中心2016年3月1日掛牌成立以來,主要從事西電東送交易組織、南方跨區跨省市場設計、技術系統建設、南方區域市場發展規劃及電力市場理論研究等工作。截至目前,設計并推動實施富余電能掛牌、東西部發電合同轉讓、云貴水火置換等多個跨省區市場化交易品種,2017年組織西電東送電量超過2000億千瓦時,推動消納云南富余水電超過270億千瓦時,取得了顯著的節能減排成效。
原標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 梁志飛等:南方區域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模式及路徑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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