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8年電力交易手續費收益將達6650萬元
廣東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關于開展電力交易服務收費工作的通知》(廣東交易[2018]9號),通知明確了電力交易服務收費方案。收費對象和繳費基數1...
廣東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關于開展電力交易服務收費工作的通知》(廣東交易[2018]9號),通知明確了電力交易服務收費方案。
收費對象和繳費基數
1以交易電量作為電力交易手續費的計算基數,對參與市場化交易的市場主體雙方(買賣雙方)分別收費。
2交易手續費按月結算收取。
3收費對象為參與廣東電力交易中心組織的市場化交易的市場主體。主要為參與電力批發市場交易的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大用戶等。
也就是說,交易手續費僅針對批發市場的交易主體進行收取,零售市場的電力用戶無需繳納手續費。
具體收費標準
① 年度協商(含年度集中)交易收費標準為 1.8 萬元/億千瓦時;
② 月度集中競爭交易、發電合同轉讓交易收費標準為 2.4萬元/億千瓦時。
計算方式:
交易手續費=年度協商(含年度集中)交易當月成交電量× 1.8 萬元/億千瓦時+(成交電量+發電合同轉讓交易當月成交電量)× 2.4 萬元 /億千瓦時
例:若某一市場主體簽約年度長協的當月分解電量為2億千瓦時,當月競價成交電量為1億千瓦時,發電合同轉讓交易電量為0,則當月應繳納的手續費為:
2x1.8+(1+0)x2.4=6萬元。
交易中心收益計算
廣東電力交易中心按照不以營利為目的、收支平衡、公平合理的原則,對參與市場化交易的主體雙方收取交易費用。
廣東2018年全年市場交易電量約為1600億千瓦時。
其中,年度協商電量(含年度合同集中交易)約為1100億千瓦時,
月度集中競價電量約為500億千瓦時,
發電合同轉讓電量約為60億千瓦時。
根據以上的收費標準,可以粗略計算:
(1100x1.8+500x2.4+60x2.4)x2=6648萬元
預計廣東電力交易中心2018年全年收益約為6650萬元。
對于有電廠的售電公司
電力交易不再是左手倒右手的把戲,每一次交易,電廠和售電公司雙方都要繳納手續費。
這意味著他們承擔了雙倍的交易費用。
假設雙方全年交易電量約100億千瓦時,則需為此承擔400萬元左右的交易手續費(360萬~480萬元)。
或許,電廠直接與大用戶簽約更能節省交易成本。
對于獨立售電公司
按照今年“批零倒掛”的情況,獨立售電公司在2018年度雙邊協商和年度合同交易過程中并未獲得較好的價差。
并且在經歷了殘酷的惡性競爭之后,許多的獨立售電公司將目光放在競價市場,然而2018年1月份競價價差4分不到,甚至全年可能持續延續這樣的價差。
原標題:廣東2018年電力交易手續費收益將達66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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