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業及其他單一制電價下調7.18分錢
上海市物價局關于利用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等措施降低工商業單一制目錄電價的通知
滬價管〔2018〕35號
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利用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105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1191號)等文件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降低本市工商業單一制目錄電價,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工商業及其他”單一制電價平均每千瓦時下調7.18分錢(調整后的上海市銷售電價表詳見附件1)。本市輸配電價按照降價后的工商業電價水平相應進行調整(調整后的上海市輸配電價表詳見附件2)。
二、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降低25%,降低后征收標準為每千瓦時0.783分錢。
三、取消鐵合金、燒堿(含離子膜)電價類別,原執行該電價類別的電力用戶改為執行“工商業及其他”兩部制分時電價,其中,向電網企業直接報裝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2025年前免收基本電費。
四、向家壩送上海水電落地電價調整為每千瓦時0.4155元。
五、自備電廠按國家有關規定需承擔政策性交叉補貼,征收標準暫定為0.103元/千瓦時,由市電力公司收取相關資金,實行專款專賬管理,并全部用于降低工商業電價。自備電廠余熱、余壓、余氣機組自發自用電量可免收交叉補貼。
六、上述調價自2018年7月1日執行。
七、自發文之日起,變壓器容量在100(含)-315(不含)千伏安之間的“工商業及其他”兩部制電力用戶(含低壓兩部制用戶),可自行選擇執行兩部制或單一制目錄電價。具體可由用戶向電網申請辦理,并自申請后下一計費周期執行,變更周期不少于6個月。
八、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500號)要求,完善兩部制電價制度,兩部制電力用戶可自愿選擇按變壓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繳納電費,也可選擇按實際最大需量繳納電費。
九、請市電力公司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用戶宣傳解釋工作,確保降價措施執行到位。工商業用戶電價標準調整需清算抵扣的,要按規定抵扣或退補用戶。
附件
1、上海市銷售電價表
2、2017-2019年上海電網輸配電價表
上海市物價局
2018年9月11日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