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第三次降電價:一般工商業用電輸配電價同步降低3.2分/千瓦時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3.2分/千瓦時,一般工商業用電輸配電價同步降低3.2分/千瓦時。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相關發電企業:
為貫徹落實好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報告》關于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下降10%的目標要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利用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1053號)精神,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并報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和部分發電企業上網電價。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3.2分/千瓦時,一般工商業用電輸配電價同步降低3.2分/千瓦時,調整后的《山西電網銷售電價表》、《山西電網峰谷分時銷售電價表》、《2017-2019年山西電網輸配電價表》見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降低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與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間躉售電價0.1分/千瓦時。
三、降低部分燃煤發電機組、水電機組、風電機組上網電價,調整后的上網電價標準見附件4。
四、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25%,停征小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調整后的基金及標準見附件1。
五、以上電價調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因停征小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與電價調整不同步出現的降價資金缺口,由電網企業承擔。
六、各市發展改革委、電網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本次電價調整措施及時落實到位,積極配合第三方評估和國務院第五次大督查工作。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我委。
附件:1.山西電網銷售電價表
2.山西電網峰谷分時銷售電價表
3.2017-2019年山西電網輸配電價表
4.山西電網部分發電企業上網電價表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8月22日
附件1
山西電網銷售電價表
注:1、上表所列價格,除貧困縣農業排灌用電、躉售用電外,均含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39分錢。
2、上表所列價格,除農業生產用電、躉售用電外,均含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電0.1分錢,其他用電1.9分錢。
3、上表所列價格,除農業生產用電、躉售用電外,均含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0.24分錢。
4、上表所列價格,除貧困縣農業排灌用電、提黃灌溉用電、躉售用電外,均含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
附件2
山西電網峰谷分時銷售電價表
注:平時段7:00-8:00、11:00-18:00;峰時段8:00-11:00、18:00-23:00;谷時段23:00-次日7:00
附件3
2017-2019年山西電網輸配電價表
注:1、上表所列價格含增值稅、線損及交叉補貼,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電力用戶輸配電價水平按上表價格執行,并按規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體征收標準以現行目錄銷售電價表中征收標準為準。其他電力用戶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3、2017年-2019年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綜合線損率按4.59%計算,實際運行中線損率超過4.59%帶來的風險由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負擔,低于4.59%帶來的收益由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和電力用戶各分享50%。
附件4
山西電網部分發電企業上網電價表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