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肅境內電氣化鐵路牽引變用電與水電企業直接交易公告
各有關市場主體:
定于8月2日開展甘肅境內電氣化鐵路牽引變用電企業(不含蘭渝、寶蘭用電負荷,下同)與水電企業直接交易,交易公告經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甘肅能源監管辦審核同意,現予發布。
一、市場主體準入范圍
(一)電力用戶:甘肅境內電氣化鐵路牽引變用電負荷所屬企業。
(二)水電企業:符合年度直接交易準入條件且有超年度計劃增發電量的水電企業。
(三)售電公司:符合準入條件,通過公示期無異議的售電公司。
二、交易組織
(一)注意事項
1.參與本次交易的水電企業交易電量為超年度計劃的增發電量,交易前調控中心通過交易平臺公布參與本次交易各水電企業年度水電計劃發電量,年度超計劃發電量等信息。
2.各市場主體根據本企業意愿自主選擇交易方式開展交易(雙邊協商交易優先)。交易時,電力用戶根據附表2公布的各水電企業交易電量開展交易。
達成交易電量按交易出清(公布)結果簽訂直接交易合同,未達成交易電量根據當年市場化交易情況統一出清。
3.考慮來水不確定因素,水電企業發電量波動較大,交易達成后對應水電企業增發電量不足時(全年水電實際增發電量小于交易電量),不予追補。
4.未盡事宜商省政府相關部門處理。
5.市場主體參與交易前已登錄交易平臺并完成注冊和交易平臺操作培訓。
6.售電公司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政策規定開展有關工作,電力用戶多方委托售電公司開展交易的,電力交易中心不予受理。售電公司代理電力用戶名單審核公示后不得更改。
7.為規范電力市場交易秩序,確保參與直接交易各市場主體利益,交易組織過程中,鼓勵各市場主體相互監督。發現違反市場秩序的情況可向電力交易中心投訴,電力交易中心受理并及時報告政府有關部門妥善處理;也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監管部門直接投訴反映。對于違規市場主體,一經發現取消本年度直接交易資格,對于已簽訂的直接交易合同同步廢止,對于已執行的部分合同所產生的違約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8.為方便大家第一時間掌握各類交易信息及有關要求,請參與直接交易的各發電企業、售電公司指定專人與交易中心建立通暢、高效的業務銜接渠道,確保各類交易信息及時、準確傳遞,人員變動時請主動聯系交易服務人員,及時更新聯絡人員的聯系方式和電話,同時請加入交易聯絡QQ群(發電企業群號:251761161或129807758;用戶與售電公司群號:285237309)。
9.甘肅省電力公司辦公大樓內部為禁煙區,請各市場主體自覺遵守公共道德,嚴禁吸煙;請不要在辦公樓內大聲喧嘩。
(二)交易平臺操作培訓
1.培訓日期:2018年8月1日 下午 14︰00-16︰00
2.培訓地點:甘肅省電力公司交易大廳(蘭州市城關區北濱河東路8號甘肅省電力公司辦公大樓一樓西側)。
(三)交易時間
1.交易時間:2018年8月2日
上午09︰00-11︰40
下午14︰00-16︰30
2.交易出清計算:2018年8月3日
3.安全校核:2018年8月6日-8月7日
4.補充交易
申報時間:時間待定,以網站發布的補充交易公告為準。
說明:補充交易是否開展根據本次交易成交及安全校核情況綜合確定,請各市場主體在交易期內每日至少登錄一次甘肅電力交易中心信息平臺查看具體通知。
5.交易結果公告
暫定時間:2018年8月8日。
6.交易合同簽訂
預計時間:2018年8月8日-8月16日。
逾期未提交合同視同放棄本次交易。
(五)交易地點
1.已辦理完成市場主體數字安全認證證書的市場成員可通過互聯網登錄交易平臺開展直接交易數據申報(登錄網址后附,若網絡或交易系統不穩定暫不能通過互聯網開展電能交易數據申報時,按下述第2條要求開展電能交易數據申報)。
2.未辦理完成市場主體數字安全認證證書或無法通過互聯網開展交易數據申報的市場成員,可通過交易大廳開展電能交易數據申報。
(六)交易規模及交易周期
1.甘肅境內電氣化鐵路牽引變用電負荷全部電量與水電企業直接交易(電力用戶交易電量明細見附表1)。
2.本次交易總規模為13.98億千瓦時,交易周期為2018年7月-12月。
(七)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可采取自主雙邊協商交易或集中交易方式開展。
雙邊協商交易:交易各方通過自主協商確定交易意向,通過交易平臺申報本企業交易意向并備案。
集中交易: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通過電力交易平臺進行直接交易意向申報,由甘肅電力交易中心交易平臺按設定計算方法進行出清計算,確定無約束出清結果,經甘肅電力調度控制中心安全校核后形成交易結果。
(八)交易電量、電價申報格式
1.電能交易申報數據要求按月度申報交易電量、電價,每個月發電企業申報一個電價、電量對,電力用戶申報一個電價、電量對。
2.發電企業的申報價格為相對政府批復電價的變量,正數表示漲價,負數表示降價,可以為“0”;電力用戶申報的價格為相對其目錄電度電價的變量,正數表示漲價,負數表示降價,可以為“0”。
3.電力用戶或售電公司,按電力用戶申報方式申報交易電量、電價。
4.采用電子化申報方式。各市場主體使用數字認證證書登錄交易運營系統,按照規定的格式錄入電量、電價信息,點擊申報,交易運營系統對申報信息進行加密、傳輸、保存處理。
5.各市場主體申報電量原則上精確到10兆瓦時(精確到1萬千瓦時)的整數倍,申報電價精確到0.1元/兆瓦時。
(九)交易意向申報
1.水電企業申報電量份額原則
水電企業根據調度公布的超發電量按月開展申報,各月申報總電量不超過超發電量。
2.補充交易意向申報
當安全校核后的成交電量不滿足總發、用電需求時,由電力交易中心提請省政府相關部門同意后,根據電網安全運行要求和交易需求開展補充交易,補充交易原則上采用雙邊交易模式或掛牌交易模式,達成的交易意愿以交易雙方書面承諾(簽字、簽章)方式在補充交易申報開始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交電力交易中心,電力交易中心收到確認后由甘肅電力調控中心開展安全校核并確定補充交易成交結果,具體交易組織以補充交易公告為準。
(十)交易出清結果安全校核及確定
交易出清結果由甘肅電力調控中心開展安全校核,通過后確定為交易結果。校核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由甘肅省電力公司提請省政府相關部門研究確定。
(十一)交易信息發布
交易相關信息及交易結果通過相關網站滾動發布,請參與直接交易的各市場主體實時關注網站發布的信息。
(電力交易平臺互聯網網址:http://61.178.40.43)
(十二)交易合同簽訂
各市場主體根據交易結果簽訂電能交易輸電服務三方合同。
(十三)交易信息發布及市場監管
根據政府主管、監管部門要求,嚴格按照電能交易規則開展相關交易組織、信息公布、問題解答等工作。嚴格自律,依法依規開展“三公”調度及交易,歡迎各市場主體監督,存在爭議按監管部門有關原則處理。
三、交易執行
交易結束后,交易各方根據交易結果、分月電量等信息形成分月度交易合同,由電力交易中心在月度交易計劃中予以安排執行。實際運行中,在確保電網安全運行的條件下,統籌安排參與直接交易的企業發電,力爭完成月度計劃。
四、交易結算
本次交易實行電力用戶“分月結算、季度清算”,發電企業“年內滾動平衡結算、全年總清算”的執行方式。每月綜合考慮交易計劃安排、電力用戶實際用電及甘肅電力調控中心實際調發電量情況進行電費結算,當月實際交易(調出)電量與合同電量的偏差應在次月繼續滾動安排。
聯系人:趙 耀 0931-2966649
王行良 0931-2966603
甘肅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
附表1 甘肅境內電氣化鐵路牽引變用電企業交易電量明細
附表2 超年度計劃增發水電企業明細表(調度口徑)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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