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500億千瓦時!廣西2019年電力市場交易開閘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信廳日前發布了《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19年廣西電力市場交易安排的通知》,2019年開展年度、月度市場交易,市場交易電量規模暫定500億千瓦時,視市場情況適時調整。
年度長期協議交易(以下簡稱“年度長協交易”)規模280億千瓦時,月度交易規模根據市場情況及年度交易剩余電量靈活安排。當成交電量達到280億千瓦時或交易時間截止時年度長協交易結束。年度長協未滿足發電需求或用戶仍有用電需求的,可參與月度及其他交易。
年度長協交易采用先雙邊協商后雙邊掛牌的方式開展,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公司)自主選擇參與。月度交易采用雙邊協商及集中競價、掛牌等方式開展。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豐富完善交易品種,靈活選擇交易方式,適時開展相關交易,具體時間和事項以廣西電力交易中心交易通知為準。
詳情如下: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19年廣西電力市場交易安排的通知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廣西電力交易中心、各有關電網企業、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的復函》(發改經體〔2016〕1096號)總體規劃,按照《廣西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暫行)》(南方監能市場〔2017〕405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積極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 進一步完善交易機制的通知》(發改運行〔2018〕1027號)要求,經商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廣西能監辦等部門,現就2019年廣西電力市場交易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市場交易規模
(一)年度交易總規模。
2019年開展年度、月度市場交易,市場交易電量規模暫定500億千瓦時,視市場情況適時調整。
(二)年度長期協議交易規模。
年度長期協議交易(以下簡稱“年度長協交易”)規模280億千瓦時,月度交易規模根據市場情況及年度交易剩余電量靈活安排。
年度長協交易規模中255億千瓦時電量按以下原則確定:火電機組總交易規模200億千瓦時,核電機組交易規模55億千瓦時。各火電企業交易電量上限= 本企業符合參與市場交易機組裝機容量/準入火電機組總裝機容量(1574萬千瓦)×火電機組總交易規模(200億千瓦時)。核電交易電量上限 =55億千瓦時。上述兩部分電量優先成交。
年度長協交易規模中25億千瓦時電量按以下原則確定:各發電企業交易電量上限= k×本企業符合參與市場交易機組裝機容量/準入總裝機容量×25億千瓦時,k=1.5(按年度長協競爭系數為1.04換算)。按提交時間先后順序優先成交。
當成交電量達到280億千瓦時或交易時間截止時年度長協交易結束。年度長協未滿足發電需求或用戶仍有用電需求的,可參與月度及其他交易。
(三)電力用戶長協交易上限。
2019年單個電力用戶年度長協交易電量原則上不超過2017年11月1日-2018年10月31日實際外購電量(以電網企業統計電量為準)。如用戶有新增電量需求可參與其他交易。
(四)售電公司長協交易上限。
參與交易的售電公司可代理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購電。為培育售電市場,暫定單個售電公司年度長協交易電量不超過18億千瓦時。同一投資主體(含關聯企業)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的售電公司在同一市場的市場總份額不得超過20%。
市場主體準入
2018年之前已符合準入條件的市場主體,如無違反有關要求,延續符合2019年電力市場化交易準入資格,無需再次報送申請材料。如企業相關重要信息發生變更,需及時反饋廣西電力交易中心,辦理信息變更手續,廣西電力交易中心定期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廣西業務辦備案。
(一)電力用戶。
供電電壓等級35kV及以上執行兩部制電價的電力用戶。2017年11月1日-2018年10月31日實際外購電量(以電網企業統計電量為準)在3000萬千瓦時及以上電力用戶,可選擇直接向發電企業購電或由售電公司代理購電,但每次交易只能選擇一種購電方式;3000萬千瓦時以下的電力用戶,只能選擇由售電公司代理購電。鼓勵選擇由售電公司代理的用戶與售電公司建立長期穩定代理關系,用戶每次交易只能選擇一家售電公司,全年不超過三家。
供電電壓等級35千伏以下的電力用戶,按照相關政策執行并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二)發電企業。
1.依法取得核準和備案文件,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
2.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標準,符合電網接入規范、滿足計量要求。
3.擁有燃煤自備電廠的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補貼、普遍服務和社會責任,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達到能效、環保要求,成為合格市場主體后,其自發自用以外電量可按交易規則參與交易。
(三)售電公司。
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的《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發改經體〔2016〕2120 號),在廣西電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冊,獲得交易資格的售電公司,可代理符合準入條件的用戶參與市場交易。
為防范市場風險,適時實行售電公司信用擔保制度,參與交易時以銀行履約保函等方式,提供履約擔保。
(四)電網企業。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財務核算,已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具備安全穩定的輸配電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在交易中心完成注冊。
交易方式及時間
年度長協交易采用先雙邊協商后雙邊掛牌的方式開展,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公司)自主選擇參與。月度交易采用雙邊協商及集中競價、掛牌等方式開展。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豐富完善交易品種,靈活選擇交易方式,適時開展相關交易,具體時間和事項以廣西電力交易中心交易通知為準。
其他
(一)為避免合同(協議)糾紛,確保市場交易有序推進。在年度長協簽約過程中,如某市場主體的同一電量與兩家及以上簽約對象進行簽約,進而影響市場交易秩序,在協調無效后,取消該市場主體的年度長協交易資格。
(二)為了活躍市場,鼓勵市場主體參與交易,取消電力用戶實際用電量超過其市場交易計劃電量的正偏差考核,負偏差考核由按交易品種分別考核修改為按當月市場化總計劃進行計劃完成率考核。
(三)優先保障市場化合同履約,對無市場化合同機組按最低穩燃出力等值比例控制執行。發電企業偏差電量暫按“年度火核發電企業直接參與的各批次交易(除年度長協)發電側加權平均成交價”的核算原則臨時預結算,年終統一清算,多退少補。
(四)為進一步培育市場意識,促進交易服務規范有序發展,對市場管理及交易組織服務進行收費(虛擬)。收費項目為交易服務費,收費對象為在交易中心參與各種交易的買、賣雙方,收費標準以交易電量為計算基數,按照交易中心測算標準對發用雙向虛擬收取。交易服務費實際執行時間及收費標準以相關政策正式發布為準。
(五)相關交易原則和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廣西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暫行)》(南方監能市場〔2017〕405號)、《2018年廣西電力市場交易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桂工信運行〔2017〕1046號)執行。
(六)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廣西水電與火(核)電發電權交易方案》(桂政辦發〔2018〕21號)和《廣西工業園區和現代服務業電力市場交易方案》(桂政辦發〔2018〕22號)暫時延續執行。
聯 系 人:黃俊
聯系電話:0771-8095162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8年11月23日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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