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7年度電力直接交易的公告
關于開展2017年度電力直接交易的公告相關市場主體:根據《關于河南省2017年開展電力直接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豫發改運行〔2017〕45號)、《關于2017年電力直接交易發電側有關事項的通知》(豫發改能源〔2017〕
關于開展2017年度電力直接交易的公告
相關市場主體:
根據《關于河南省2017年開展電力直接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豫發改運行〔2017〕45號)、《關于2017年電力直接交易發電側有關事項的通知》(豫發改能源〔2017〕37號)要求,為了做好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提高交易組織效率,先組織集中撮合交易,然后視情況組織雙邊協商交易。現公告如下:
一、交易信息
(一)交易對象
1.發電企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保政策、單機容量12.5萬千瓦級及以上的統調公用火電企業。
2.電力用戶:已經市場準入、在交易平臺注冊的電力用戶,可自愿參與電力直接交易。年度用電小時小于或等于3500小時的電力用戶,按照雙邊協商方式開展電力直接交易,不參與本次撮合交易。
(二)交易組織時間:1月25日至2月7日,分兩個階段開展。
第一階段:電力用戶信息申報,1月25日至2月6日開展。
電力用戶按照不同用電電壓等級和交易單元,準確填寫2017年度的電力用戶用電信息情況表(詳見附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2月6日下班前,將原件提交至交易中心。該部分數據作為2017年電力直接交易的三方合同、發電企業機組扣除容量工作的依據。沒有提交信息的電力用戶,視為自動放棄參與本次交易。電力用戶申報數據與實際數據不符合的,將取消電力用戶交易資格,納入交易信用體系黑名單,兩年內不得參與電力直接交易。
第二階段:交易申報,2月7日8:30~16:00。符合條件的發電企業、電力用戶通過交易平臺自愿申報交易信息。
(三)交易時段:2017年2月至12月
(四)交易方式:集中撮合交易
二、交易申報
(一)發電企業申報內容
1.申報電量:發電企業自愿申報總交易電量(口徑:上網電量),單位為兆瓦時,不保留小數。發電企業申報電量限額不得超過其核定額定容量發電利用小時2500小時。
2.申報電價:申報口徑為發電企業交易意向上網電價(口徑:含脫硫、脫硝、除塵電價,不含超低排放電價)。單位為元/兆瓦時,保留1位小數。
(二)電力用戶申報內容
1.申報電量:電力用戶電量申購上限為本企業2017年2月至12月的用電量空間(口徑:用網電量)。單位為兆瓦時,不保留小數。
2.申報電價:申報口徑為電力用戶交易意向用網電度電價(含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單位為元/兆瓦時,保留1位小數。電力用戶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和功率因素調整政策。執行峰谷電價政策的電力用戶,按照平段的用網電價進行申報。
(三)購銷電價
購銷差價是電力用戶目錄電度電價與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不含超低排放電價)的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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