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發布《2017年度電力市場化交易情況通報》
湖南電力交易中心日前發布了《2017年度電力市場化交易情況通報》,2017年電力交易是新交易規則下開展的首次電力市場化交易,共16家發電廠、55家售電公司、5家電力大用戶參與批發市場交易,成交電量78 52億千瓦時
湖南電力交易中心日前發布了《2017年度電力市場化交易情況通報》,2017年電力交易是新交易規則下開展的首次電力市場化交易,共16家發電廠、55家售電公司、5家電力大用戶參與批發市場交易,成交電量78.52億千瓦時,零售市場需求電量預計約85.18億千瓦時,差額部分通過上調平衡。詳細情況見附件。
一、交易總體情況
2017 年的電力市場化交易分三次開展。10月9日-13日,交易中心開展了新交易規則下首次電力市場化交易,組織了 10月-12月的季度電力市場交易以及10月的月度電力市場交易,本次交易共成交電量 34.41 億千瓦時;10月30日-11 月3日,開展了2017年11月的月度交易,共成交電量20.81億千瓦時;11月22日-11月24日,開展了2017年12月的月度交易,共成交電量23.30億千瓦時。
2017 年度共16家發電廠、55家售電公司、5家電力大用戶參與批發市場交易,成交電量78.52億千瓦時(2016全年為50.29 億千瓦時,年度同比增長56%),零售市場需求電量預計約85.18億千瓦時,差額部分通過上調平衡。
二、分類型交易分析
(一)省外電量掛牌交易
10 月祁韶直流入湘掛牌電量約 6.4 億千瓦時用于支持貧困縣和優勢重點企業,兩者比例為 30%和 70%。其中:230 家貧困縣企業通過售電公司代理、3 家大用戶通過自主申報,共成交電量 1.92 億千瓦時,成交申報比 45.31%;23 家優勢重點企業成交電量 4.48 億千瓦時,成交申報比 62.03%。按價差 0.09 元/千瓦時計算,直接給用戶讓利 5760 萬元。
11 月祁韶直流入湘掛牌電量 7.08 億千瓦時用于支持貧困縣和優勢重點企業,兩者比例為 40%和 60%。其中:289 家貧困縣企業通過售電公司代理、3 家大用戶通過自主申報,共成交電量 2.83 億千瓦時,成交申報比 55.63%;25 家優勢重點企業成交電量 4.24 億千瓦時,成交申報比 55.66%。11 月祁韶直流入湘電量落地價有所升高,按價差 0.08 元/千瓦時計算,直接給用戶讓利 5661 萬元。
12 月祁韶直流入湘掛牌電量 8 億千瓦時用于支持貧困縣和優勢重點企業,兩者比例仍為 40%和 60%。其中:388 家貧困縣企業通過售電公司代理、3 家大用戶通過自主申報,共成交電量3.2 億千瓦時,成交申報比 46%;28 家優勢重點企業成交電量4.8 億千瓦時,成交申報比 59.9%。12 月祁韶入湘電量價差按0.08 元/千瓦時計算,直接給用戶讓利 6400 萬元。
四季度祁韶直流入湘掛牌交易電量達 21.48 億千瓦時,僅此一項可以直接讓利用戶約 1.78 億元。
(二)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售電公司雙邊協商交易
10 月成交 10-12 月雙邊協商交易電量 24.95 億千瓦時,發電企業最高降價 1.2 分/千瓦時,最低降價 0.3 分/千瓦時,平均降價 0.401 分/千瓦時。其中 10 月單月雙邊協商交易電量10.02 億千瓦時,電廠側平均降價 0.391 分/千瓦時。
11 月成交雙邊協商交易電量 7.01 億千瓦時,發電企業最高降價 0.57 分/千瓦時,最低降價 0.345 分/千瓦時,平均降價0.403 分/千瓦時。加上 10 月組織的 10-12 月雙邊協商成交的結果,11 月雙邊協商交易電量共有 14.52 億千瓦時,電廠側平均降價 0.405 分/千瓦時。
12 月成交雙邊協商交易電量 8.33 億千瓦時,發電企業最高降價 0.57 分/千瓦時,最低降價 0.333 分/千瓦時,平均降價0.356 分/千瓦時。加上 10 月組織的 10-12 月雙邊協商成交的結果,12 月雙邊協商交易電量共有 15.76 億千瓦時,電廠側平均降價 0.38 分/千瓦時。
(三)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售電公司集中競價交易
10 月成交電量 3.06 億千瓦時,發電企業讓利 0.23 分/千瓦時。
11 月成交電量 6.71 億千瓦時,發電企業讓利 0.223 分/千瓦時。
12 月成交電量 6.97 億千瓦時,發電企業讓利 0.04 分/千瓦時。
通過雙邊協商交易和集中競價交易,10-12 月累計成交市場電量 57.05 億千瓦時,平均價差-0.32 分/千瓦時,電廠側讓利約 1817 萬元。其中雙邊協商交易成交 40.30 億千瓦時,平均
價差為-0.39 分/千瓦時;集中競價交易成交 16.75 億千瓦時,平均價差為-0.15 分/千瓦時。
(四)發電企業上、下調電量預掛牌交易
各火電企業 10 月份機組上調價格在 0.4485 元/千瓦時至0.4495 元/千瓦時之間;11 月份機組上調價格在 0.448 元/千瓦時至 0.45 元/千瓦時之間;12 月份機組上調價格在 0.448 元/千瓦時至 0.45 元/千瓦時之間。
各火電企業 10 月份機組下調補償價格在 0.10 元/千瓦時至0.11 元/千瓦時之間;11 月份機組下調補償價格在 0.108 元/千瓦時至 0.11 元/千瓦時之間;12 月份機組下調補償價格均為0.08 元/千瓦時。
三、附表
表 1 2017 年四季度交易情況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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