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明確電力直接交易合同電量偏差免考核范圍:6種情況免考核
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山東省經信委、山東省物價局日前聯合發布了《關于明確山東電力直接交易合同電量偏差免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
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山東省經信委、山東省物價局日前聯合發布了《關于明確山東電力直接交易合同電量偏差免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了6種合同電量偏差免考核范圍。
一、用戶用電量少于合同電量的10%,且參與直接交易的用戶或代理的售電公司未參加月度交易;
二、用戶有自備電廠,自備電廠機組因執行調度指令運行方式調整較大的;
三、電網臨時檢修、故障檢修等計劃外的公用輸配電設備向用戶供電受限,用戶當月累計停電時間超過24小時的;
四、用戶執行政府要求參與有序用電安排的;
五、用戶執行地市級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門發布的減產能、重污染天氣影響等停產限產政策的(不含因自身環保不達標等原因停產限產的);
六、不可抗力導致的用戶用電設備停用。
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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