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同意四川省、青海省開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方案的復函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日前發布了《關于同意四川省、青海省開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方案的復函》,同意四川省、青海省開展產業園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
其中四川省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可再生能源就近綜合試點方案中稱,臨港開發區參與試點用戶全電量參與直接交易。交易可全部采取雙邊協商、集中交易方式。鼓勵售電公司代理園區用戶整體參與電力市場。取消直購電中30%的火電比例。按照自愿原則,園區內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作為一個整體統籌實施全水電直購電。
青海省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方案中顯示,建立可再生能源優先交易機制,鼓勵增量負荷參與交易。可再生能源優先參與交易,促進可再生能源多發滿發;引導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按照以價促量原則積極參與市場;在全省電力直接交易準入范圍以外,允許試驗區符合基本條件的新投產負荷與本地可再生能源企業開展直接交易。
詳情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同意四川省、青海省
開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方案的復函
發改辦運行〔2018〕1432號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青海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報來的《關于呈送<四川省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方案>的報告》(川經信〔2018〕186號)、《關于推薦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申報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的請示》(青經信電〔2018〕249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四川省、青海省開展產業園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四川省、青海省開展產業園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以下簡稱綜合試點),是在其他地區已開展就近消納試點基礎上的進一步拓展和深化。經商有關單位,原則同意《四川省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方案》和《青海省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方案》,請借鑒相關地區試點經驗,結合本地實際,按照修改后的方案(附后)執行。
二、充分發揮產業園區就近消納可再生能源的優勢。綜合試點依托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循環經濟試驗區等產業園區開展,要充分利用產業園區用電密度大、負荷穩的特點,發揮好產業園區供需聯系緊密、協調機制靈活的優勢。請你們加強對園區用戶和發電企業工作指導,積極探索促進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的新途徑,協調電網企業加大輸送可再生能源力度,進一步提高園區可再生能源消費比例。
三、在堅持市場化原則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利益調節機制。綜合試點方案要與本地電力市場化改革緊密結合,發揮可再生能源邊際成本低的優勢,提高用戶就近消納的積極性。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與傳統火電機組之間的利益調節機制,引導火電機組主動為可再生能源調峰,促進可再生能源多發滿發。
四、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無補貼平價上網。綜合試點方案實施過程中,要統籌兼顧就近消納和促進可再生能源逐步實現無補貼平價上網。對試點中承諾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可在現有方案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五、加強組織領導。請結合綜合試點方案,明確牽頭單位,細化任務分工,加強組織協調,形成部門合力,保障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六、強化過程控制。對綜合試點方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發現并妥善應對。一些涉及面廣、協調難度大的事項,必要時可報我委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附件:1.四川省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方案
2.青海省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綜合試點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8年11月13日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