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11月30日截止!廣東開展售電公司準入信息定期報送工作
售電公司需于每年7月31日前提交半年的 《售電公司準入信息收集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次年1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售電公司準入信息收集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對于完成準入注冊后至報送期不滿6個月的售電公司,可從下一個報送周期開始報送。
廣東電力交易中心日前發布了《關于開展售電公司準入信息定期報送工作的通知》,廣東擬組織開展售電公司準入信息定期報送工作,已完成注冊等級的356家售電公司需認真開展準入信息自糾自查工作。對于存在準入注冊信息未完全填報、不滿足售電公司準入條件要求或實際情況已變更但尚未完成注冊信息變更等情形的, 請于2018年11月30日前補充完善,并上傳相應證明材料。
售電公司需于每年7月31日前提交半年的 《售電公司準入信息收集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次年1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售電公司準入信息收集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對于完成準入注冊后至報送期不滿6個月的售電公司,可從下一個報送周期開始報送。
本次信息報送相關數據統計截至2018年10月31日.請各售電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將《售電公司準入信息收集表》(電子版)上傳至交易系統通知頁面回執信息處。
詳情如下: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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