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繼續推進電力直接交易 2018年直接交易電量增加到580億度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實施意見》。《意見》表示:降低企業用能成本:
繼續推進電力直接交易,鼓勵企業通過雙邊洽談或集合競價等方式參與電力直接交易,全年直接交易電量增加到580億度。(責任單位:省能源等部門,省電力公司)
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完善我省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下調大工業、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高峰時段電價上浮幅度。(責任單位:省物價等部門,省電力公司)
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將我省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與大工業用電類別統一合并為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原一般工商業用戶可自愿選擇執行合并后的工商業單一制或兩部制目錄電價;降低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中單一制和兩部制目錄電價、輸配電價。(責任單位:省物價等部門,省電力公司)
進一步降低企業用氣成本,落實降低淮北支線、亳州支線、潁上支線、江北聯絡線、六安支線、銅陵支線等短途管道運輸價格政策,繼續開展天然氣年度成本審核,確保天然氣短輸價格水平穩中有降。(責任單位:省物價、能源等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省能源集團公司、省天然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實施意見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及省委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促進實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開展政府權責清單動態調整,持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深化“放管服”改革,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改革,大力推動“照后減證”。推動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清單建設,深入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大力推行審批服務集中辦理。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實現“一網通辦”。(責任單位:省編制、政務公開、工商、法制等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
2.壓縮企業開辦時間,2018年底前,全省將企業開辦環節壓減為企業設立登記、公章刻制、發票申領3個環節,將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以內。推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開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改革,實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將公章刻制備案納入“多證合一”改革,申請人可自選公章制作單位。對已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再單獨進行稅務登記、不再單獨核發社保登記證,壓縮發票申領和參保登記時間。(責任單位:省工商、公安、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
3.清理規范涉企保證金,嚴格執行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物價、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
4.優化消防審批和備案受理程序,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出具書面審核意見。對具有防火性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裝修材料(包含阻燃PVC管),僅需建設單位提供出廠檢驗合格證明或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證明(依法實行強制性認證的消防產品,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消防產品除外)。(責任單位:省消防等部門)
二、降低企業人工成本
5.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延長階段性降低費率的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等部門)
6.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工傷保險費率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50%。繼續擴大穩崗補貼政策受惠面,對裁員率低于上年度省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發放穩崗補貼;對列入國家化解過剩產能計劃的煤炭、鋼鐵企業,穩崗補貼裁員率標準放寬至10%,并按其入庫內部退養職工人數給予增補穩崗補貼。(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等部門)
三、降低企業稅費負擔
7.全面執行國家調整增值稅稅率政策,對納稅人設立的營業賬簿,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5元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責任單位:省稅務等部門)
8.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對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將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責任單位:省稅務等部門)
9.落實國家相關政策,對企業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對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將一般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比例與高新技術企業的比例統一,從2.5%提高至8%。(責任單位:省稅務等部門)
10.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至所有企業(國家限制的除外)。(責任單位:省稅務等部門)
11.落實國家有關政策,2019年12月31日之前,對物流企業承租用于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的土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省財政、稅務、國土資源等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
12.落實國家有關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對購置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責任單位:省財政、稅務等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
13.進一步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和第三方評估組織收費,全面加快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行業協會一律不得利用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強制企業入會、不得以評比表彰、評審達標等名義違規收費。會費檔次較多、標準過高的,要調整會費檔次、降低會費標準,鼓勵會費結余較多的行業協會商會主動減免會員企業會費。(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民政等部門)
四、降低企業財務成本
14.繼續執行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費率不超過1.2%的規定,延長期限至2020年底。(責任單位:省財政、金融管理等部門,省擔保集團、省農業信貸擔保公司)
五、降低企業用能成本
15.繼續推進電力直接交易,鼓勵企業通過雙邊洽談或集合競價等方式參與電力直接交易,全年直接交易電量增加到580億度。(責任單位:省能源等部門,省電力公司)
16.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完善我省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下調大工業、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高峰時段電價上浮幅度。(責任單位:省物價等部門,省電力公司)
17.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將我省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與大工業用電類別統一合并為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原一般工商業用戶可自愿選擇執行合并后的工商業單一制或兩部制目錄電價;降低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中單一制和兩部制目錄電價、輸配電價。(責任單位:省物價等部門,省電力公司)
18.進一步降低企業用氣成本,落實降低淮北支線、亳州支線、潁上支線、江北聯絡線、六安支線、銅陵支線等短途管道運輸價格政策,繼續開展天然氣年度成本審核,確保天然氣短輸價格水平穩中有降。(責任單位:省物價、能源等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省能源集團公司、省天然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六、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19.各市、縣人民政府在國家規定的土地使用稅稅額幅度范圍內,重新優化土地使用稅等級范圍,降低土地使用稅征收標準。(責任單位:省稅務、國土資源等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
七、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20.將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貨運車輛享受通行費八五折優惠期限延長至2020年底。清理對進出港(場)企業收取的機場貨站操作費和安檢費等收費,對馬鞍山、蕪湖、銅陵、池州、安慶水運口岸集裝箱貨物和廂式貨柜車運輸貨物查驗通過的外貿企業,免除企業吊裝、移位、倉儲費用。(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物價、財政、口岸管理、海關等部門,省交控集團公司)
各地、各有關部門自本實施意見下發之日起1個月內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認真抓好落實。省政府督查室要會同省經濟和信息化、財政、物價等部門加強跟蹤督查,并委托第三方對實施效果進行評估。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7日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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