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電力企業安全標準化創建實踐與思考
2006年,山東省相繼發生了兩起較大的電力安全事故,引起了山東電監辦的反思。如何解決廠網分開以后,電力企業間交流減少,安全標準不統一,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等問題;如何通過創建某種機制和手段,既能促進企業加
但企業有哪些主體責任,如何落實,《安全生產法》沒有給出明確具體的答案。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為深入研究這一課題提供了切入點。我們現在搞的安全標準化工作,建立并實施了一整套標準,就是要求企業在生產流程的各環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符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技術規范,使企業生產始終處于良好的安全運行狀態,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過程,既是一次普及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的過程,也是一次徹底整治事故隱患,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實施過程。
3.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是加強安全監管的重要手段。完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體系,是做好一切安全生產工作的基礎和前提。這些年來,我們在安全監管實踐中,特別是在安全檢查督查工作中,雖然發現并整治了一批隱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沒有從根本上解決企業本質安全的問題。面對監管對象日益復雜化,監管手段過于單一,適應性不強。要解決這些問題,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就是創新舉措之一。通過出臺地方標準、行業標準以及企業標準,不斷健全安全生產標準體系,為安全生產監管提供了重要的依據。我們深刻體會到,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強化了安全監管手段,豐富了監管的內涵,創新了監管的模式。
責任編輯:黎陽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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