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售電太難啦!一點也不簡單……
2015年11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等六個電力體制改革核心配套文件,為搶先行動的售電公司打了一記強心針,整個售電市場也隨之火爆起來。但是售電是個新鮮事,國內售電公司
前段時間貴州出臺的文件有什么特定的意義呢?貴州的文件出臺并非偶然。有很多關注電改的朋友都認為貴州文件的出臺是有政治意義的,它給了大家一個方向,同時文件中明確了幾件事要特別注意。
首先,特別明確了電網的盈利模式是輸變電利潤。輸變電的價格標準是“歷史折舊+運維成本+6%的利潤”,其中是有利潤存在的。而且電力結算全部在電網,因此電網公司擁有了一個強大的金融工具。
其次,文件中將貴州電網公司與貴州電力交易中心放在并列的位置上,意味著兩者處于同等地位。隱藏信息就在于兩者的分離,交易中心和電網沒有任何關系。這個文件可以看出中央是不想電網公司參與競爭性售電的,但是也不想跟電網公司起直接沖突,所以通過這樣一種方式傳達自己的意思。也可以說這次電改博弈的過程也體現出我們高層的政治智慧是非常高的。就我個人了解的情況,各省在電改的過程中也在會比照貴州方案來界定電網和售電的界限。
電子商務在居民售電市場上面前景還是廣闊的。尤其是BAT在C2C的市場上,市場非常廣闊。來講一個設想,現在我把我們的售電公司定位成能源互聯科技公司,我們未來可能會做一個app,這個app除了售電和監控能效管理外,還可能會有一個商務平臺。其實在給企業做能效管理網絡之后,整個企業的信息通道也打通了,那么接下來的生產資料,生產工具的采購就可以通過這個app的電子平臺來進行,也就會有電子商務產生。這個提供商不一定是BAT,更有可能是其他專業的設備生產商。所以在B2B這塊,我認為BAT的接入深度有限。
但是對于C2C這一塊,BAT能做的就非常多了。在整個服務體系中只有一個智能電子服務是售電公司可以做到的,其他的智能家居或其他電子商務方面的業務可能都要找BAT的企業來做了。所以我認為BAT在C2C領域的市場是非常廣闊的,但是能不能介入B2B領域就要看他們平臺下有什么東西了。可再生能源在電改過程中短期內將處于不利地位。電改對于可再生能源的影響肯定是有的。可再生能源本來就沒有價格優勢,電改之后價格上的劣勢會表現的更加明顯。但是之前也有文件中提到可再生能源將作為國家發展重點,那么政府一定會采取相應措施,比如配額制,來保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具體措施配套文件應該會有詳細描述。
分布式有幾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可再生能源需要依靠補貼,電網也需要投入大量資源調節可再生能源的出力,第二個階段是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成本低于煤電,那么煤電可能就會自愿成為備用電力,第三個階段是儲能問題解決后,傳統能源將基本退出電力市場。(作者:彭立斌,北京君陽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總裁)
【他山之石:國外售電模式的探索】
德國售電公司多采用綜合服務模式
德國目前的1000多家售電公司里,大多數采取的商業模式都非常接近:以電力批發交易商的身份從管道供應商即配電網公司那里租用電網給客戶供應電力,按照最大負荷和年使用電量使用的價格模式給配電網支付費用,然后自己設計出不同的價格模型提供給個人和企業用戶。
從理論上來講,在固定的時間期限內,售電公司需要從電力交易市場上購得一定數量的電力,通過其供電區域內的配電網絡,實時供應給與自己簽約的各種客戶。對電網公司來講,他們就是消耗電力的客戶;而對于終端客戶來講,他們又是商品提供者。
責任編輯:大云網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深度文章 | 能源互聯網環境下的多能需求響應技術
2020-10-23能源互聯網,分布式電源,多能互補 -
秒懂:輸配電價核定的流程與要義!
2020-09-21電價,輸配電價,電力體制改革 -
如何挖潛區縣綜合能源市場?答案來了:規劃先行!
2020-06-16綜合能源服務,清潔能源,新能源消納
-
有話好好說——漫談售電合同爭議
2020-10-12售電合同爭議 -
金風科技今年交付量有望全球第一!
2020-06-30金風科技,風電機組,風電市場 -
探索 | 既耗能又可供能的數據中心 打造融合型綜合能源系統
2020-06-16綜合能源服務,新能源消納,能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