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電公司的五種代理模式
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之間,在電價方面有5種代理模式,為了更直觀的體現這些模式,這里將通過模擬以下場景來對其進行解釋:假設某地電網供電的價格為1元 度,為了降低電價水平,電力用戶找到了某電公司,希望通過售
>>>> 模式1:固定降價
1、售電公司先和電力用戶約定未來的成交價格。比如說0.7元/度。
2、售電公司前往市場集中競價,或是和電廠進行雙邊交易。
3、如果售電公司買到的電能比和電力用戶約定的價格低,比如0.5元/度,就可以賺錢,如果比約定的價格高,比如0.9元/度,就只能賠錢。
【案例】
固定降價代理模式讓廣東售電公司盆滿缽滿
在廣東省3月份集中競價交易前,參與競價的售電企業與被代理用戶簽訂了協議,明確了降價額度。雙方以2015年底的電價為參考進行談判,此額度如參照3月份競價中需方最高降價期望值來考慮,也不超過38.4厘/度。
但是,2016年的電力市場供需比2015年更為寬松,電價也更為低廉。例如2015年底時能下降3厘到4厘就不錯了;結果到了2016年初已經可以下降好幾分。而售電公司實際成交平均降價額度為151.45厘/度,分給用戶最多38.4厘/度,剩下的113厘/度則全部自己拿走。最終,售電公司在此輪競價中獲得了豐厚的收益。有機構測算,競得電量18690萬度的粵電售電公司從中得到了起碼2100萬元的毛利。
>>>> 模式2:按中標價提成
1、售電公司先和電力用戶約定未來的價差分成比例,比如說,電力用戶拿2/3,售電公司拿1/3。
2、售電公司前往市場集中競價,或是和電廠進行雙邊交易。拿到的電價比電網每度電便宜0.3元,也就是0.7元/度。
3、售電公司開始和電力用戶按照1:2的比例分成這部分降價,在0.3元的降價幅度中,售電公司自己留下0.1元/度,電力用戶享受0.2元/度的降價幅度。
4、最終交易結果:售電公司從市場按照0.7元/度從電力市場買入電力,再以0.8元/度的價格賣給電力用戶。
>>>> 模式3:按照市場均價比例提成
1、售電公司先和電力用戶約定未來的價差分成比例,比如說,電力用戶拿2/3,售電公司拿1/3。
2、售電公司前往市場集中競價,競價結果顯示,市場平均降價幅度為每度電0.3元,也就說,成交價是0.7元/度。按照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1:2的分成約定,用戶應該享受0.2元/度的降價幅度,也就說0.8元/度的成交價。
3、如果售電公司競到的電價比0.8元/度低,就可以盈利,例如0.75/度,雖然比0.7元/度的平均價高,但售電公司還是能賺0.05元/度。
4、如果售電公司競到的電價比0.8元/度高,就將要賠錢,例如0.9/度,比0.8元/度高0.1元/度,也就說賠了0.1元/度。
>>>> 模式4:保底+按中標價提成
這種模式實際上就是上面幾種模式的融合,因此解釋起來也相對容易:
1、售電公司先和電力用戶約定兩件事,一是給電力用戶的保底降價,這里假設是0.1元/度。二是未來的價差分成比例,比如說,電力用戶拿2/3,售電公司拿1/3。
2、售電公司前往市場集中競價,或是和電廠進行雙邊交易。拿到的電價比電網每度電便宜0.4元,也就是0.6元/度。
3、售電公司首先要給用戶0.1元/度的保底降價幅度,這樣的話,剩下的降價幅度就變成了0.4-0.1=0.3元/度。然后,售電公司開始和電力用戶按照1:2的比例分成這部分降價,在0.3元的降價幅度中,售電公司自己留下0.1元/度,電力用戶享受0.2元/度的降價幅度。
4、最終交易結果:售電公司從市場按照0.6元/度從電力市場買入電力,再以0.7元/度的價格賣給電力用戶。
>>>> 模式5:保底+按照市場均價比例提成
1、售電公司先和電力用戶約定兩件事,一是給電力用戶的保底降價,這里假設是0.05元/度。二是未來的價差分成比例,比如說,電力用戶拿2/3,售電公司拿1/3。
2、售電公司前往市場集中競價,競價結果顯示,市場平均降價幅度為每度電0.3元,也就說,成交價是0.7元/度。按照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0.05元固定降價,以及1:2的分成約定,用戶應該享受0.25元/度的降價幅度,也就說0.75元/度的成交價。
3、如果售電公司競到的電價比0.75元/度低,就可以盈利,例如0.72/度,雖然比0.7元/度的平均價高,但售電公司還是能賺0.75-0.72=0.03元/度。
4、如果售電公司競到的電價比0.75元/度高,就將要賠錢,例如0.8度,比0.75元/度高0.1元/度,也就說賠了0.05元/度。
需要指出,在介紹上面五種模式時,為了便于讀者計算和理解,里面很多數據都是用了比較簡單的整數(比如1元/度,分成1:2這種),跟實際競價水平有一定出入,而在實際的交易中,由于情況千變萬化,數據要比例子中的復雜得多,因此很難說上面幾種代理模式孰優孰劣,而在代理中采取什么樣的模式,還是應該根據具體的情況以及談判的數據來確定。
從目前來看,由于電力市場嚴重供大于求,普遍認為電價會繼續下跌,因此業界目前并不看好固定降價的代理模式,而靈活度更高的“分成”以及“兜底+分成”模式逐漸成為主流。
【案例】
兜底分成模式流行,廣東售電公司利潤減少
在2016年下半年,廣東省的用戶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后,逐漸了解了當時的電力供需形勢,也熟悉了新的交易規則,因此對售電公司的代理要求也出現了改變,像2016年3月份那種固定價格的代理合同已經很少,大多數用戶在簽代理合同時都會明確分成,其中六四分、七三分、九一分都有。有些客戶要求保底收益,即保證電價降低幅度,而售電公司的收入則有所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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