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急先鋒:明確售電公司準入與流程 三省市有話說
【湖南】
湖南省售電公司準入退出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和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發改經體[2015]2752號)、《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發改經體[2016]2120號)等相關要求,規范售電公司準入退出管理,結合湖南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指售電公司是指提供售電服務或配售電服務的市場主體。
第三條省發改委、省能源局、省經信委、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等政府部門按職能依法依規對售電公司市場行為實施監管和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第二章 準入條件
第四條 售電公司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范圍包括 “售電”或“電力銷售”等內容。
第五條 售電公司資產總額不得低于2千萬元人民幣。資產總額在2千萬元至1億元人民幣,可從事年售電量6至30億千瓦時的售電業務。資產總額在1億元至2 億元人民幣的,可從事年售電量30至60億千瓦時的售電業務。資產總額在2億元人民幣以上的,不限制其售電量。售電公司須按照資產總額5-10%的比例向第三方金融機構(待定)繳納售電保證金,實施保證金額度與售電規模同比聯動制度。如售電公司資產總額為2000萬元人民幣,保證金按5%繳納的,可以從事不超過6億千瓦時的售電業務,保證金按10%繳納的,可以從事不超過30億千瓦時的售電業務,保證金在5-10%范圍內的,同比例確定售電規模。
第六條 擁有10名及以上全職專業人員,掌握電力系統基本技術、經濟專業知識,具備電能管理、節能管理、需求側管理等能力,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驗。至少擁有1名高級職稱和3名中級職稱的專業管理人員。
第七條 經營場所和設備具有與售電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需要的信息系統和客戶服務平臺,能夠滿足參加市場交易的報價、信息報送、合同簽訂、客戶服務等功能。
第八條 無不良信用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做出信用承諾,確保誠實守信經營。

責任編輯:大云網
-
深度文章 | 能源互聯網環境下的多能需求響應技術
2020-10-23能源互聯網,分布式電源,多能互補 -
秒懂:輸配電價核定的流程與要義!
2020-09-21電價,輸配電價,電力體制改革 -
如何挖潛區縣綜合能源市場?答案來了:規劃先行!
2020-06-16綜合能源服務,清潔能源,新能源消納
-
有話好好說——漫談售電合同爭議
2020-10-12售電合同爭議 -
金風科技今年交付量有望全球第一!
2020-06-30金風科技,風電機組,風電市場 -
探索 | 既耗能又可供能的數據中心 打造融合型綜合能源系統
2020-06-16綜合能源服務,新能源消納,能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