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會引發市場壟斷嗎?關于代理購電的5個問題
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是發改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中做出的制度性安排。針對這一制度,觀茶君團隊進行了初步
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是發改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中做出的制度性安排。
針對這一制度,觀茶君團隊進行了初步分析,現將幾點認識分享如下。
一、什么是代理購電?與傳統模式有什么不同?
要了解代理購電,首先要了解“代理”的基本知識。代理是法律用語,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簡單來說,就是包括自然人、法人等在內的民事主體,可以親歷親為、親自去處理自己的事務,也可以通過代理人,讓代理人代自己處理事務,但是,代理人處理事務所產生的權利義務由民事主體自己承擔。
具體到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來說,用戶是委托人,電網企業是受托人,發電企業是生產銷售人,用戶委托電網企業代自己向發電企業購電,這就是代理購電。在代理購電這一法律關系中,電網企業是用戶的代理人,在用戶的授權范圍內實施購電行為,因購電行為所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用戶自己承擔,比如認可購電價格、承擔向發電企業支付電費的義務。
說到這里,代理購電與傳統統購統銷模式的最大區別就清楚了:傳統模式下,電網企業是作為購買方向發電企業購電,然后,再作為銷售方向用戶售電,電網企業對發電企業承擔的是買方責任,對用戶承擔的是賣方責任,獲取的是買與賣的價差即購銷差價。換言之,傳統模式下,用戶購買的是“電網企業的電”,價格按政府主管部門核定的目錄電價執行,獲取的是購銷差價;代理購電模式下,用戶購買的是“發電企業的電”,價格按市場形成的價格執行,沒有了購銷差價。只不過,該購電行為不是由用戶親自完成的,而是由代理人電網企業代自己實施的。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二者區別,觀茶君覺得應該是:
電網企業跟用戶之間由“買賣關系”變成了“代理關系”,購銷差價不存在了。
二、哪些用戶符合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條件?
根據《通知》“目前尚未進入市場的用戶,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戶要全部進入,其他用戶也要盡快進入。對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要求,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用戶范圍有嚴格限定,僅限于10千伏以下(不包括10千伏)且暫未進入市場的用戶。
三、代理購電模式下,用戶的電價如何確定?
《通知》明確,代理購電價格主要通過場內集中競價或競爭性招標方式形成。這里的“購電價格”顯然不是到戶“銷售價格”。結合現行政策,觀茶君認為銷售電價構成應該是:
到戶價格=代理購電價格+輸配電價+線損折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四、電網企業是否收取代理費用?
通常情況下,代理是可以收取費用的,這也是絕大多數售電公司的經營模式。那么,電網企業代理用戶購電,是否收取費用呢?
這個問題,《通知》本身并未明確。
觀茶君認為,如果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成本——包括人工、設施等必要購電投入——已經列入輸配電成本,通過輸配電價已得以回收,則不應計取代理費,以免造成重復收取;如代理購電成本并未列入輸配電成本,則可視成本支出情況,收取必要的代理費。
但需要注意的是,因該代理購電行為系由政策而生,并非純市場行為,相關價格應由政府予以規制,即可以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定代理費的最高限價,而不應由電網企業與用戶“自行商定”。
五、代理購電會不會引發電網企業對售電市場的壟斷?
對于電網企業藉由代理購電壟斷售電市場的問題,有業內人士給觀茶君留言表達了擔心:電網代理購電,由于其控制輸配電網絡且體量大,會不會排擠競爭對手、形成新的壟斷?
對于這個問題,觀茶君的判斷是:
如果滿足一些限定條件,嚴格執行政策、將監管落到實處的話,應該不會引發電網企業對售電市場的壟斷。這些限定條件至少包括:
一是嚴格落實代理關系,不得將“代理關系”變相恢復為吃購銷差價“買賣關系”。
二是嚴格限定代理用戶的范圍,將代理的用戶嚴格限定在10千伏以下暫時不進入市場的用戶——這部分用戶數量多,但電量占比不高;嚴格禁止電網企業代理10千伏及以上用戶。
三是設置過渡時限,明確過渡期,不能將“暫時”性的代理變更為無限期的代理;考慮到實際困難,建議過渡期與其他市場化措施相適應,最長不超過3年。
四是加強監管、加大處罰力度,特別是加強對電網企業和電網系售電公司的監管,禁止電網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搶奪用戶;必要時,應采取不對稱管制措施。
當然,如果不能滿足以上限定條件,則不排除市場被壟斷、其他售電公司生存困難、用戶不愿意進入市場的情形。
電改非易事,且行且觀察。
責任編輯:葉雨田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深度文章 | 能源互聯網環境下的多能需求響應技術
2020-10-23能源互聯網,分布式電源,多能互補 -
秒懂:輸配電價核定的流程與要義!
2020-09-21電價,輸配電價,電力體制改革 -
如何挖潛區縣綜合能源市場?答案來了:規劃先行!
2020-06-16綜合能源服務,清潔能源,新能源消納
-
有話好好說——漫談售電合同爭議
2020-10-12售電合同爭議 -
金風科技今年交付量有望全球第一!
2020-06-30金風科技,風電機組,風電市場 -
探索 | 既耗能又可供能的數據中心 打造融合型綜合能源系統
2020-06-16綜合能源服務,新能源消納,能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