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注冊時未提交社保繳納證明且注冊生效超一年售電公司需補交證明
四川電力交易中心日前發(fā)布了《關于售電公司補交社保繳納證明的通知》,注冊時未提交社保繳納證明,僅提供社保繳納承諾書的售電公司,且準入注冊生效已超一年時間。注冊時已提交社保繳納證明的售電公司無需再次提交。
售電公司準入注冊生效滿一年后的三個月內(nèi),將社保繳納證明(加蓋公司公章)原件提交至四川電力交易大廳。
詳情如下:
關于售電公司補交社保繳納證明的通知
相關售電公司:
按照《四川省售電公司注冊辦事指南(暫行)》(川能源〔2017〕8號)文件要求:“售電公司如在注冊時無法提供其從業(yè)人員半年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須在準入注冊生效后一年內(nèi)補齊”。四川電力交易中心從2017年6月啟動售電公司注冊工作至今,已超一年時間,部分售電公司提交的社保繳納承諾書已到期,按照省能源局工作要求,請相關售電公司盡快補齊從業(yè)人員社保繳納證明,詳細情況通知如下:
一、補交范圍
1.注冊時未提交社保繳納證明,僅提供社保繳納承諾書的售電公司,且準入注冊生效已超一年時間。
2.注冊時已提交社保繳納證明的售電公司無需再次提交。
二、補交時間
售電公司準入注冊生效滿一年后的三個月內(nèi),將社保繳納證明(加蓋公司公章)原件提交至四川電力交易大廳。
三、補交要求
1.社保繳納證明須由政府各級社保繳納中心出具。
2.社保繳納證明落款時間須在繳納日期的2個月以內(nèi),且反映近半年來的社保繳納情況。
3.社保繳納證明中從業(yè)人員數(shù)量須占售電公司從業(yè)人員總?cè)藬?shù)的60%及以上。
4.社保繳納證明中的從業(yè)人員須與四川電力交易平臺注冊的從業(yè)人員保持一致,若從業(yè)人員需更改,請聯(lián)系交易大廳工作人員。
5.請各售電公司高度重視,按照要求及時補交社保繳納證明,逾期未補交,將影響后續(xù)電力市場交易的正常開展。
四、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28-68133636-0
交易大廳地址:成都市高新區(qū)蜀繡西路366號四川省電力公司一樓北側(cè)
附件:售電公司準入注冊生效時間
四川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