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國水電行業監管部門、監管體制和相關政策
1、水電行業的監管
國務院對水電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進行整體把握,提供指導意見。根據2014年頒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在跨界河流、跨省(區、市)河流上建設的單站總裝機容量300萬千瓦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萬人及以上的水電站項目由國務院核準,其余水電站項目由地方政府核準。除國務院外,水電行業主要受以下單位的監管:
1)國家發改委或地方發改委:水電項目的投資主管機構,對水電站項目的建設進行核準。其中,對于在跨界河流、跨省(區、市)河流上建設的單站總裝機容量50萬千瓦及以上的水電站項目,需要由國家發改委核準;對于其他水電站項目,需要由地方各級發改委審批。
2)國家能源局:電力行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水電行業發展規劃、起草水電行業法律法規、制定水電行業標準、監督水電企業生產質量標準、監督水電企業安全生產情況、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頒發和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等。
3)國土資源部或地方國土部門:負責對水電項目占地是否符合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運用等相關規定進行審批。
4)環保部或地方環保部門:負責對水電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建設過程中環保“三同時”工作監管和階段及竣工環保驗收。
5)水利部或地方水保部門:負責組織和指導水庫、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和指導水電站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工作。對水保方案審批、建設過程中水保方案實施情況監管和竣工水保驗收。
2、水電行業主要法律法規
1)水電行業基本監管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節能發電調度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是水電行業的基本監管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后于2009年8月、2015年4月分別進行了兩次修訂。該法律對電力建設、電力生產與電網管理、電力供應與使用、電價與電費、農村電力建設和農業用電、電力設施保護、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進行了規定,并明確指出“國家鼓勵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發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后于2009年12月進行了修訂。該法律適用于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對可再生能源的資源調查與發展規劃、產業指導與技術支持、推廣與應用、價格管理與費用補償、經濟激勵與監督措施、法律責任等進行了規定,并明確指出“國家實行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
《節能發電調度辦法(試行)》自2007年8月2日起施行,該辦法提出在保障電力可靠供應的前提下,按照節能、經濟的原則,優先調度可再生發電資源,風能、太陽能、海洋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獲得優先調度權。
參考觀研天下發布《2017-2022年中國水電市場競爭調研及投資價值分析報告》
2)水電行業的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
國家能源局于2012年11月15日印發《水電發展“十二五”規劃》,將發展水電作為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的必由之路,提出在“十二五”期間新增投產7,400萬千瓦、開工12,000萬千瓦以上的發展目標,要求破解移民和環保兩大難題,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從完善移民政策、做好生態保護、加強統籌協調、創新體制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國家財政部于2014年2月12日發布《關于大型水電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明確裝機容量超過100萬千瓦的水力發電站(含抽水蓄能電站)銷售自產電力產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8%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12%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統一和規范大型水電企業增值稅政策,從稅收環節對水電行業發展形成強有力的支持。
國務院于2014年6月7日印發了《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指出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必要性,將按照輸出與就地消納利用并重、集中式與分布式發展并舉的原則,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對于水電行業,該計劃提出積極開發水電,要求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以西南地區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等河流為重點,積極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提出因地制宜發展中小型電站,開展抽水蓄能電站規劃和建設,加強水資源綜合利用。
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力爭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5億千瓦左右。
中共中央、國務院于2015年3月15日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件,提出了進行電力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基本原則和工作計劃。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于2015年11月26日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發改經體〔2015〕2752號)及《關于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和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監督管理的指導意見》六大配套文件。六大配套文件提出了包括推進輸配電價改革、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并組建相對獨立電力交易機構、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建立優先購電制度、推進售電側改革等核心改革舉措,有望推動發電側和售電側有效競爭,推動電網協調健康發展,提高電力市場的活力和效率,使得電力市場日趨公平便利,將為我國經濟發展帶來紅利。具有技術優勢、成本優勢的水電企業將最先受益。
責任編輯:電力交易小郭
-
現貨模式下谷電用戶價值再評估
2020-10-10電力現貨市場,電力交易,電力用戶 -
PPT | 高校綜合能源服務有哪些解決方案?
2020-10-09綜合能源服務,清潔供熱,多能互補 -
深度文章 | “十三五”以來電力消費增長原因分析及中長期展望
2020-09-27電力需求,用電量,全社會用電量
-
PPT | 高校綜合能源服務有哪些解決方案?
2020-10-09綜合能源服務,清潔供熱,多能互補 -
深度文章 | “十三五”以來電力消費增長原因分析及中長期展望
2020-09-27電力需求,用電量,全社會用電量 -
我國電力改革涉及的電價問題
-
貴州職稱論文發表選擇泛亞,論文發表有保障
2019-02-20貴州職稱論文發表 -
《電力設備管理》雜志首屆全國電力工業 特約專家征文
2019-01-05電力設備管理雜志 -
國內首座蜂窩型集束煤倉管理創新與實踐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電線電纜制造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變壓器互感器制造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
《低壓微電網并網一體化裝置技術規范》T/CEC 150
2019-01-02低壓微電網技術規范
-
現貨模式下谷電用戶價值再評估
2020-10-10電力現貨市場,電力交易,電力用戶 -
建議收藏 | 中國電價全景圖
2020-09-16電價,全景圖,電力 -
一張圖讀懂我國銷售電價附加
2020-03-05銷售電價附加
-
電氣工程學科排行榜發布!華北電力大學排名第二
-
國家電網61家單位招聘畢業生
2019-03-12國家電網招聘畢業生 -
《電力設備管理》雜志讀者俱樂部會員招募
2018-10-16電力設備管理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