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十三五”產業發展規劃:重點發展水能、太陽能、風能、地熱能
第三節 品牌提升行動
提高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加快自治區、地(市)、縣(區)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機構和檢測隊伍建設,健全覆蓋全區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標準體系,加快推進特色農畜產品標準化生產。加強“區、地(市)”兩級農產品源頭質量安全可追溯和風險評估體系建設。著力打造一批知名品牌。以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為重點,加快農產品品牌創建。
提高制造業產品質量。健全技術標準,改造技術裝備,推進精益制造,加強過程控制,完善檢驗檢測,為提升產品質量提供基礎保障。建立健全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將企業納入誠信體系建設,建立質量“黑名單”制度。建立健全質量獎勵制度。
提高旅游文化產品和服務質量。以旅游標準化建設作為提升景區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的重要抓手。探索制定具有西藏特點的星級景區景點創建標準。建立健全旅游服務考核評價體系。研究建立西藏旅游消費土特產市場產品規范。實施旅游文化產業“標準化戰略”。
第四節 開放促進行動
提升與周邊省(區)互聯互通水平。加大與周邊省(區)在基礎設施建設的合作力度,打造新疆經獅泉河至普蘭和吉隆、青海經拉薩和日喀則桑珠孜區至亞東和吉隆、四川和云南經昌都、林芝至亞東和吉隆等面向南亞開放公路大通道。推進川藏大通道建設,加快川藏鐵路和高等級公路建設,建設滇藏新通道。提高青藏公路等級,增強新藏公路運輸保障能力。推動開通交界市(州)互飛航線。
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加快發展跨境貿易、小額貿易、邊民互市貿易。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境外投資,開展農業、加工業、建筑業、旅游業等對外合作。穩步實施中尼友誼工業園、中尼跨境經濟合作區等項目。支持粵藏中南亞班列運營。加快拉薩、日喀則綜合保稅區建設。鼓勵大型企業在資源開發、道路、交通、水利、電力、工程機械等領域“走出去”。引導企業利用優惠原產地規則,利用境外加工資源,提升我區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推動藏文化走出去,擴大文化交流合作。
有序擴大對外開放。積極推動以免簽、落地簽證為代表的簽證便利化,探索實施中尼等互免簽證、24小時通關等措施,開設“旅游專用”通道,簡化辦證手續和降低辦證費用。將自駕車跨境旅游政策納入與周邊國家的雙邊或多邊旅游合作協議。在服從和維護全區穩定前提下,完善進藏批準函制度,有計劃分階段地擴大對外開放范圍。
擴大金融業開放。鼓勵地方性法人金融機構在區外拓展機構布局。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推進跨境人民幣結算,建立審批“綠色通道”。加強與南亞周邊國家和地區人民幣投融資合作。探索符合我區實際的涉外經濟發展外匯管理模式。引導和支持國有商業銀行和西藏銀行在尼泊爾等南亞國家設立分支機構或代表處,提供跨境金融服務。推動在國家絲路基金項下設立“西藏南亞大通道建設基金”,大力支持面向南亞國家互聯互通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節 人才支撐行動
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平臺建設,建立中青年人才跟蹤培養機制,發現、培養、集聚高素質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積極申報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和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加強校企合作,聯合培養一批企業經營管理、專業技術人才。扎實推進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特殊培養工作。擴大對口支援人才培訓工程規模,遴選和支持區內大中型企業的技術、管理人才到東部沿海地區培訓學習。完善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布局,統籌辦好各層次、各類型職業教育,加強對技能人才培養。
創新人才引進機制。樹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住、但求常來”觀念,把引進人才和引進項目、引進技術相結合,積極利用人才交流、技術援藏、定期服務、技術開發、科技咨詢、兼職、顧問等方式引進國內外高素質人才。建立專業技術人才雙向掛職交流機制。加大引進人才激勵政策力度,以股權、期權激勵等方式,面向國內外引進我區產業發展急缺的研發與技術人才、管理與營銷人才。
第六節 富民增收行動
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助力精準扶貧。積極吸引區內外有實力的企業到農牧區,發展與貧困群眾增收密切的種養業、農畜產品加工業、建筑建材業、民族手工業和文化旅游業,大力推廣“公司(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基地+貧困群眾”的產業發展模式,發展壯大農牧區各類產業,為農牧民富余勞動力就近就業提供便利。
將易地扶貧搬遷與產業發展相結合。正確處理好扶貧搬遷向城鎮聚集和向生產資料富裕、基礎設施相對完善地區聚集的關系,立足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條件,結合異地扶貧搬遷,建設一批配套設施齊全的特色小鎮和特色民族村落,打造扶貧主導產業,讓搬遷戶就業有崗位,同步推進產業脫貧與全面小康社會建設進程。
抓資金投入促項目落地推進扶貧見效。積極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堅持用好、用活、用足金融扶貧政策,加大扶貧資金投入。鼓勵國開行西藏分行、農發行西藏分行等政策性銀行加大對農牧特色產業、農牧業生產基地開發與建設、農牧區流通體系建設、易地扶貧搬遷等的信貸支持力度,精準對接產業項目發展。進一步加大產業項目建設力度,確保既定待建項目按時落地,及時發揮效益,保障產業項目輻射帶動貧困群眾實現小產業短期增收、大產業持續增收。
第七節 綠色環保行動
推進污染防治。發展綠色金融,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加強農牧業面源污染治理和礦業、水電產業培育過程中的污染防治。加強清潔生產技術改造,推進重點排污企業深度治理,嚴格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全面節約高效利用資源。大力發展生態循環農牧業,大力推廣節水、節材、節地、節礦技術。推動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發展。選擇部分重點地(市)、縣(區)開展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加快藏青工業園區和全區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重點產業園區循環經濟發展。
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制度。鼓勵開展水權交易、碳匯交易等試點,探索市場化生態補償模式。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探索建立鼓勵生態旅游業和生態農林業等低碳產業發展的機制。支持開展生態保護綜合改革試驗,啟動生態補償示范區建設。
第六章 保障措施
各級政府必須強化履行職責,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強政策引導和組織協調,推動本規劃全面落實,確保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第一節 深化改革激發活力
推動政府公共服務制度改革。正確處理好簡政放權和地方承接的關系,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做好國務院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落實銜接,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和下放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事項。依照《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和《企業投資項目標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壓縮前置審批環節和審批時限,推進企業投資項目便利化。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
推動重點領域改革。盡快出臺全區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及時修訂發布自治區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自治區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積極探索政府資金市場化運作模式,建立健全以政府產業投資資金為基礎,各類社會投資共同參與的投融資機制。穩步推進電力體制改革,進一步落實電力領域“政企分開”,加快實現“廠網分開”。理順能源建設和成本補償機制。主動推進金融創新改革試點,開展西藏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可行性研究。推動旅游文化業對外開放機制創新,構建政策溝通的有效渠道。
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平臺和能力建設,提高服務水平,改善投資軟環境,規范用好中央賦予的特殊優惠政策。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證照分離”改革,重點是照后減證,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動企業登記注冊全程電子化和電子營業執照廣泛應用,大幅縮短商標注冊周期。推行“一次辦到底”。實施“雙隨機、一公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監管,堅決杜絕假冒偽劣滋生蔓延和執法者吃拿卡要。
推進國企改革。堅定不移地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結構調整和戰略性重組,在金融、能源、旅游文化、園區發展、特色產業加工和信息化、建筑建材、礦業、農牧業、林業、商貿、藏醫藥等領域,加快組建產業集團,發揮龍頭帶動作用,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促進特色優勢產業加快發展。正確處理好企業增產提效和改善企業職工福利待遇、促進農牧民群眾增收的關系。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改制和改組,積極穩妥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正確處理好央企在藏資源開發和解決當地農牧民增加收入的關系,充分利用“央企助力富民興藏”平臺,推動西藏國企與央企建立股權和資本紐帶管理,借助央企加大全區特色優勢產品在內地市場的開發力度,帶動特色優勢產業健康快速發展,積極促進農牧民增收。
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兩個毫不動搖: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國有經濟的發展。],堅持權力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全面落實全區第二次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大會明確的政策措施,解決非公經濟、民營企業發展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堅決破除各種隱性壁壘。出臺促進民間投資意見,強化民間投資獎勵機制,穩步提高民間投資規模。支持非公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幫助提高專業化協作水平和組織化程度。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增強企業家信心,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讓民營企業在市場經濟浪潮中盡顯身手。
第二節 加大支持增強動力
一、加強財稅扶持力度
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正確處理好中央關心、全國支援和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關系,加強向國家有關部門匯報銜接,積極爭取國家加大對我區基礎設施、產業平臺和公共服務等領域的投資支持力度;爭取國家科研資金投入,支持我區科研院所和企業申報國家級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借鑒新疆棉出疆運費補貼經驗,爭取國家給予西藏特色產品出藏運費補貼,協調交通運輸部門,爭取降低青藏線鐵路返程空車運輸資費。
積極落實稅收優惠。積極落實國家各項稅制改革,全面落實“營改增”和西部大開發相關政策,全面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全面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以及對重點行業領域稅前扣除等所得稅優惠政策。加大對我區科技創新活動各個環節領域的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力度,加快創新型企業搶占科技制高點步伐,激勵科研機構、科技人員創新,助力企業有的放矢、枝繁葉茂。
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和產品政府采購機制,支持優先購買中小企業服務和產品。發揮政府采購對產業發展的支持作用,加大對創新產品和服務的采購力。進一步完善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牧業補貼制度。
完善投融資平臺。積極推進政府投資基金的子基金設立工作,按照市場化方式運作,引導優質管理公司、人才和社會資本,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壯大。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擴大企業直接融資。落實好《中國證監會關于發揮資本市場作用服務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的意見》,加快培育和引進企業開展引資籌資活動。鼓勵我區企業積極上市掛牌。鼓勵和支持上市公司采取增發、配股、并購重組、發行債券等方式,擴大融資規模。積極培育發展債券市場,鼓勵運用新型債務融資工具,增加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加強銀行信貸扶持。積極爭取開發性金融支持。充分利用中央給西藏的特殊優惠金融政策,推動絲路基金、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等在產業發展、脫貧攻堅以及面向南亞開放重要通道的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協調相關金融機構,通過下調項目準備金、延長貸款期限等方式,加強對基礎設施、扶貧工程等公共項目的信貸扶持。鼓勵商業銀行加大小額貸款投放力度,建立完善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補償獎勵機制和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制度。
三、完善招商引資配套
完善招商引資促進機制。加強自治區招商引資組織體系建設,根據各地區產業總體布局、優先開發次序和產業鏈短板,加強各地市間在產業分工、區域協同和定向招商引資的統一規劃和協調,建立重大產業項目招商引資和建設管理協調推進機制。完善《西藏自治區招商引資若干規定》,從財政補貼、信貸支持、通關便利、土地供應、戶籍遷移、工商登記簡化、資源開發優先等方面,給予投資者政策優惠。
提高招商服務水平和項目落地能力。采取投資便利化措施,進一步簡化各種手續,建立重大項目申報綠色通道,進一步優化投資項目核準、備案管理程序。加大對重大項目招商引資和建設推進力度,及時跟蹤落實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和實施進度,協調解決項目進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完善項目建設責任制和監督檢查制度。
第三節 強化實施確保成效
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自治區產業建設領導小組在研究制定促進重點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落實產業發展的各項任務、宏觀統籌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督促工作推進及政策配套落實中的作用,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督導。各專項推進組依據各自職能和分工抓緊研究制定規劃實施具體政策措施,并對規劃提出的主要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建立重點產業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地區間、部門間、行業間的協同聯動,確保規劃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正確處理好鼓勵干部擔當干事和容錯糾錯的關系,發揮各級領導干部在推進產業發展中的特殊作用。
加強統籌銜接。結合西藏本地產業優勢,研究具有差異化的產業政策,出臺自治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以自治區“十三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為統領,以產業發展總體規劃為指導,由專項規劃支撐,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規劃體系。各部門、各地市、開發區(園區)要加強專項規劃、地市規劃、園區規劃與總規劃的銜接協調,分解落實總體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
加強規劃跟蹤監測。加強監測評估能力建設和統計工作,強化對規劃實施情況跟蹤分析。各部門加強對規劃相關領域實施情況的評估,并對規劃及時進行調整完善。
附錄 環境影響評價說明
一、總體說明
(一)評價對象、范圍與期限
1、評價對象為《西藏自治區“十三五”時期產業發展總體規劃》。
2、評價范圍為西藏自治區行政轄區,包括拉薩市、日喀則市、林芝市、山南市、昌都市、那曲地區、阿里地區等7個地區(市),地理坐標為北緯26°51′至36°28′,東經78°23′至99°08′,國土總面積120多萬平方公里。
3、評價期限為2018-2020年。
(二)評價重點
從評價對象、資源環境要素等方面著手,確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重點。
1、從評價對象上看,評價重點是一二三產業的發展目標、發展重點、發展路徑和產業布局等。
2、從資源環境要素上看,基于規劃分析西藏的資源環境條件,確定評價的重點包括資源環境綜合承載力、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水環境影響評價、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固體廢棄物環境影響、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等。
(三)規劃概述
《西藏自治區“十三五”時期產業發展規劃》主要包括“十三五”時期,產業發展基礎與面臨的形勢、指導思想、發展思路與目標、空間布局、發展重點與路徑、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等六個部分。
規劃提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遵循“依法治藏、富民興藏、長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實基礎”發展原則,踐行新發展理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緊緊抓住國家西部大開發、支持邊疆民族地區發展和“一帶一路”的戰略機遇,聚焦“四地兩中心”的總體定位,把“興業富民”作為基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堅持“1444”的發展思路,立足資源、政策優勢,突出產業特色,補齊短板,加快對內對外開發開放步伐,積極融入周邊經濟圈,擴大產業援藏的規模和力度,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加快實現從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逐步形成基礎設施完善、產業布局合理、發展方式科學、優勢特色突出、內生動力強勁的高原綠色現代產業體系,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支撐。
二、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一)區域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1、大氣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2016年,全區主要城鎮大氣環境質量整體保持優良。其中,拉薩市全年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313天,全年有效監測天數占比85.5%,全國74個重點城市中排名第十二位,桑珠孜區、卡若區、巴宜區、乃東區和獅泉河鎮環境空氣質量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1996)二級標準。六個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城鎮空氣質量優良率分別為:桑珠孜區94.5%、卡若區94.0%、巴宜區100%、乃東區97.6%、獅泉河鎮99.7%,而那曲鎮受局部地區氣候條件和施工揚塵、燃煤的影響,未達到環境空氣質量目標考核要求。整體看,全區空氣質量整體較好,但由于高海海拔地區生態環境相對脆弱,應對污染的環境自凈能力較差。
2、水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2016年,雅魯藏布江、怒江、瀾滄江、金沙江等主要江河干流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Ⅱ類標準;拉薩河、年楚河、尼洋河等流經重要城鎮的河流水質達到III類標準;發源于珠穆朗瑪峰的絨布河水質達到I類標準。羊卓雍錯、班公錯湖泊水質總體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Ⅰ類標準;納木錯除氟化物本底超標外,水質總體達到Ⅱ類標準。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全區7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城鎮的22個飲用水源地水質保持良好,總體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1993)Ⅱ類標準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Ⅲ類標準。
3、生態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2016年,全區共有天然草地面積8820.15萬公頃,其中,可利用天然草地面積7716.59萬公頃;全區現有森林1491萬公頃,森林覆蓋率12.14%。全區森林面積居全國第5位,森林蓄積居全國第1位;全區濕地652.9萬公頃,約占全區國土面積的5.4%
4、聲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2015年,拉薩市環境噪聲聲源構成中,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生活娛樂噪聲仍占主導地位。拉薩市功能區環境噪聲晝夜等效聲級范圍為:1類區晝間介于39.0—51.3分貝之間,未超標;夜間介于33.1—48.1分貝之間,超標率為8.3%。2類區晝間介于39.1—60.1分貝之間,超標率為0.8%;夜間介于32.2—58.2分貝之間,超標率為15.3%。
5、固體廢物現狀評價
全區固體廢物主要為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農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等,2016年,全區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400.5萬噸,7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城鎮生活垃圾產生量為55.59萬噸,全區67個縣城生活垃圾生產量為51.75萬噸,全區縣級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率為94.11%。
(二)產業發展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總體來看,全區堅守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的功能定位,限制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產業發展,全面禁止引進和發展重污染產業,當前全區產業發展生態環境質量保持良好,各產業發展對環境造成的污染較小。雅魯藏布江、金沙江等主要江河水質均達到或優于地表水Ⅲ類標準,納木錯、羊卓雍錯等重點湖泊水質總體達到地表水Ⅰ類標準,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面達標。重點城鎮環境空氣質量穩定達到二級標準,無酸雨出現。大部分重要生態區域處于原生狀態。土壤環境質量良好。城區聲環境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輻射環境處于安全狀態。
(三)主要環境問題與制約因素分析
1、區域環境問題:生態環境整體退化的趨勢沒有得到根本性扭轉,自治區約92%的國土面積處于高寒環境,風化、凍蝕作用強烈,水土保持能力差,生態環境整體脆弱;生態環境保護壓力大,西藏發展加快,要正確處理發展與保護的矛盾,大量基礎設施建設和高強度資源開發活動將加劇生境破碎化、生物多樣性減少,貧困地區脫貧與生態保護的矛盾將更加突出;環境基礎保障能力弱,環境監管和污染防控支撐不足,環境監測、監察、應急、信息、科研基礎能力薄弱,距離國家標準化建設都仍有很大差距。
2、未來發展面臨的環境形勢:“十三五”期間,西藏產業發展勢頭強勁,產業化和城鎮化將對環境保護形成挑戰,需要從全產業發展、保護性開發的雙重角度來布局謀篇,發展西藏產業。
3、產業發展環境制約因素:主體功能區劃將大幅限制西藏產業開發;生態環保建設資金缺口大也不利于生態保護工作,環保設施建設落后。
三、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一)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西藏大氣環境污染主要來自揚塵污染和各類污染物排放,包括建筑渣土揚塵、礦山揚塵、餐飲業油煙、露天焚燒生活垃圾和秸稈等固體廢物、工業生產過程排放的各類有機和無機污染物、交通運輸工具如汽車、船舶、飛機等排放的尾氣、燃煤鍋爐排放的煙塵、二氧化硫等。近年來,西藏采取了嚴控建筑揚塵、嚴格落實礦產資源開發環境保護措施和生態恢復治理方案、嚴格行業準入等措施,另外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大的工業占西藏GDP的比重小,各類有機和無機污染物排放不大。因此,總體來看,規劃期內,在產業規模不大壯大的過程中,各類污染物對大氣的環境質量的負面影響較小。
(二)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西藏水環境污染主要來自農業畜禽養殖活動、水產品集中養殖,藏藥、釀酒、制革、食品加工工業,采礦、采石、采砂活動,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運輸,城鎮生活污水排放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未來,隨著畜禽養殖規模擴大、工業的加速發展、文化旅游等服務業不斷增長,產業發展過程中產生的污水排放量將會大量增加,但是由于西藏水環境容量較大,人類活動擾動較小,規劃期內各產業發展產生的影響遠遠小于西藏水環境可利用納污容量,對水環境的影響很小。
(三)土壤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西藏土壤環境污染主要來自農業化肥和農藥的施用,礦山的開采和廢棄物堆放,工業廢水排放、各類有害氣體對土壤的不良影響等。西藏土壤環境總體以原生態為主,農用地面積相對較少,由于西藏全區提出了糧食主產地和蔬菜基地化肥、農藥施用量實現零增長的目標,鼓勵和引導企業入住工業園區集聚發展,集中建設污染治理設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嚴格礦山監控開采活動影響,加大對尾礦庫和其他工業廢物堆存場所的綜合整治力度。規劃期內,西藏產業發展對土壤環境的影響在可控制范圍內,負面影響不大。
(四)固體廢棄物影響預測與評價
西藏固體廢棄物污染主要來自工業中的采礦廢渣、旅游活動產生的生活垃圾等。由于,西藏工業規模較小、固體垃圾的處理率均達到了100%,旅游產生的生活垃圾經“無害化處理”后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很小。因此,規劃期內產業發展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對環境影響很小。
(五)生態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本規劃緊密結合《西藏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的要求,嚴格按照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的劃分和相關規定,有效落實自然生態保護工作。重點開發區域是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重點地區,堅持產業集聚發展原則,形成優勢產業集群。圍繞自治區優勢特色產業,堅持產業鏈延伸、產業升級的發展方向,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因地制宜發展各具特色的產業集群,提高區域經濟綜合實力,實現集約集聚發展。同時堅持可持續發展模式原則,嚴格環境準入門檻,推動循環化改造和資源循環利用,推動清潔生產,強化環境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建設,引導產業結構向低碳、循環方向發展。限制開發區域,主要為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要控制開發強度,以修復生態、保護環境、提供生態產品為首要任務,增強水源涵養、水土保持、防風固沙等提供生態產品的能力,控制一定限度的旅游開發等。要禁止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提高畜牧、青稞、蔬菜等農產品供給能力,保護耕地土壤環境,確保農產品供給和質量安全,樹立耕地保護和生態保護,通過實施超載人口向承擔重點開發功能的鄉鎮有序轉移、堅持耕地保護制度、優化農業生產布局,保障西藏本地農產品供給安全。禁止開發區域,實施強制性生態環境保護,禁止工業化城鎮化開發,將游客活動范圍限定在一定的區域和線路之內,嚴禁開設與禁止開發區保護方向不一致的參觀、旅游項目,引導人口逐步有序轉移,實現污染物“零排放”。同時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和建立完善生態補償制度。規劃期內,產業發展對生態系統或多或少有一定影響,但在采取嚴格有效控制措施后,可將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四、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加強產業環境容量評估
依據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的功能區劃,進一步明確全區產業發展重點區域,確定產業集聚區和各級工業園區的發展范圍。以水、大氣、土地等環境容量評估為基礎,分析產業集聚區和工業園區的環境承載力,建立與區域環境承載力相適應的產業布局及規模,即在環境容量大的區域進行重點開發,在環境容量有限的區域實行優化發展,在環境容量超標或者無環境容量的區域實行禁止開發。
(二)加強產業開發過程對生態環境影響評估
評估產業開發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分析水、大氣、噪聲、固體廢棄物等方面。其中,水資源方面,重點分析農業、工業等耗水量大的行業,制定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計劃,限制存在水污染項目,加大水污染治理,推動形成各類產業發展水資源利用和污染綜合治理制度;大氣污染方面,重點管理水泥、礦選等粉塵排放較高的行業,重點監測工業園區和產業集聚區的粉塵、二氧化硫等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在固體廢棄物方面,分析農林和礦山廢棄物、建筑垃圾、爐渣等固體廢物的資源綜合利用狀況,推進伴生礦、礦山尾礦、煤矸石、爐渣等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開發,促進固體廢物資源化綜合利用。
(三)應對措施
項目開發層面,強化項目環境影響防范機制。加強擬建項目環境影響分析,把好環評關,項目立項以環境保護和治理措施作為重要內容,對擬建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包括環境污染、生態影響)進行分析和論證,重點加強項目對水、大氣、土壤等環境等影響分析,提出防治措施和對策,保護西藏相對脆弱的生態系統。
產業開發層面,建立產業綠色生態開發機制。制定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設置企業準入門檻,嚴格限制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產業,禁止發展重污染產業。實施分區分類產業指導政策,制訂鼓勵發展的特色優勢產業指導目錄,在重點開發區域,支持工業園區建設,鼓勵形成產業聚集區。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加大政府公共財政投入,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鼓勵開展水權交易、碳匯交易等試點,探索建立鼓勵生態旅游業和生態農業等低碳產業發展的機制。
監管層面,健全生態環境監管機制。加強生態環境監測,建設大氣、水、土壤、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實施環境監測執法能力建設、污染源自動監控平臺建設、環境信息化建設和環保監管業務用房建設等重點項目工程,建立生態環境數字化監管平臺,形成以預防為主的環境風險管控制度,增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
考核層面,健全產業綠色發展考核督察機制。建立產業綠色發展目標評價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自治區、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干部獎懲任免以及相關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完善產業綠色發展督察制度,對全區各地市政府及環保責任部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完善生態文明建設責任追究制,建立領導干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
五、評價結論
環境影響評價結果表明,《西藏自治區“十三五”時期產業發展總體規劃》的目標、定位、發展重點和路徑正確且符合相關產業政策、規劃和環保等相關要求,空間布局較為合理,生態、資源、經濟的承載力能夠滿足建設繁榮、富裕、美麗、和諧、幸福的新西藏要求。
產業發展產生的環境影響主要表現為農牧業、建筑業、工業、交通運輸業、旅游業等生產和服務業活動帶來大氣污染、水環境污染、土壤污染、固體廢棄物等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影響。在始終堅持“保護與開發相結合,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原則,嚴格執行本評價提出的各項應對不良影響措施的情況下,可以使西藏產業發展做到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減小到最低程度。總的來說,《西藏自治區“十三五”時期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在環境影響上是可行的。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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