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再添一戶新能源發電項目國有控股上市公司
4月10日,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60次工作會議召開,此次共有4家企業上會,其中江蘇省新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已順利過會。該公司主要從事新能源發電項目的投資開發、建設運營及電力銷售,控股股東為江蘇省國信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其65%股權,江蘇省沿海開發集團有限公司、鹽城市國能投資有限公司、江蘇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分別持有15%、15%、5%的股權,實際控制人為江蘇省人民政府。
十八大以來,江蘇省國資委堅持以上市為主要途徑推動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對具備條件、實力較強的國有企業實施規范的股份制改革,加快首發上市或新三板掛牌步伐,引進非公資本,優化股權結構。2017年5月、7月,蘇墾農發(江蘇省農墾集團控股)和健友生化(江蘇省沿海集團為第二大股東)2戶企業先后登陸主板市場,分別引進社會資本24.3億元和5.58億元;11月30日,水源公司控股的鴻基科技在新三板掛牌。江蘇省金融租賃公司也于今年3月1日在上交所上市,引入社會資本40億元。
為引導江蘇省屬企業高質量發展,江蘇省國資委2018年1號文件對省屬企業修編“十三五”發展戰略規劃和制定創建一流企業三年行動計劃進行了部署,要求省屬企業對2018-2020年的發展目標、重點工作、責任主體、考核問效等作出具體安排。圍繞省屬企業發展戰略規劃,推動省屬企業通過首發上市、重組上市等方式向優勢行業和領域集聚是創建一流企業的重要內容。
江蘇省國資委要求各省屬企業全面梳理所屬子公司、各業務板塊資產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等情況,突出重點,優選儲備主營業務突出、競爭力強、發展潛力大的企業,比照上市要求,優先從江蘇省屬企業中引進股東,加快進行股份制改革,培育上市資源。
根據不同企業的特點,在上市路徑選擇上,江蘇省國資委提出首發上市與重組上市相結合的辦法。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加快進行股份制改造,積極爭取首發上市;對已有上市平臺的省屬企業,鼓勵其通過資產重組方式實現集團核心資產或主業上市發展,或重組整合其他省屬企業同類資產,有條件的采取市場化方式對外并購,使上市公司成為國有資本放大功能和保值增值的重要平臺。支持省屬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配股、發行可轉債等多種再融資手段,壯大資本實力,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發展新興產業。
責任編輯: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