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電網新能源運營情況:風電發電量153.05億度 同比增長18.93%
)新能源消納機制不健全
當前電力供應富裕,中長期交易談判難度大,購電省外購電量、電價有絕對話語權,送電省在送電價格方面沒有議價能力,在缺少跨省跨區新能源消納機制的情況下,新能源發電企業參與外送交易的積極性普遍不高。
(四)新能源補貼資金滯后
近年來,寧夏地區新能源發電項目增長迅猛,與之相對的是新能源補貼資金到位滯后,補貼資金缺口巨大。截止2017年末,寧夏地區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缺口114.11億元,其中:納入國家前六批補貼目錄項目資金缺口48.49億元,未納入補貼目錄的項目資金缺口65.62億元。因補貼資金滯后,許多新能源企業經營舉步維艱。
四、意見和建議
(一)加強規劃建設,促進網源協調發展。
一是加強新能源“十三五”規劃與電網規劃、火電等常規電源規劃的協調。電網結構、通道規劃與新能源布局協調,常規能源與新能源規劃相協調,新能源消納與負荷增長區域相協調。二是在新能源集中地區,建立和完善電網網架補強機制,針對新能源網架受限問題,及時從規劃角度提出補強措施,增強規劃的適應性和準確性,新建擴建輸變電項目兼顧新能源接入、負荷發展和網架優化功能,不斷完善電力送出通道網架結構。
(二)優化調度管理,深挖新能源消納空間。
一是調度機構應加強新能源調度管理,以精細化管理促進新能源場站發電能力預測水平提升,科學編制調度計劃,合理安排運行方式,綜合考慮水、火、風、光各類型電源特點,提高電網消納新能源能力;二是盡快啟動寧夏輔助服務市場,完善電力調峰市場機制,鼓勵公網電廠參與深度調峰,挖掘寧夏電力系統調峰潛力;三是做好寧夏電網熱電聯產機組發電調峰能力核定管理工作,在保障供熱的同時,用補償價格信號提高電網調峰能力,拓展新能源消納空間。
(三)健全電能交易模式,創新新能源市場化消納機制。
一是積極推進燃煤、自備電廠與新能源企業進行發電權交易,鼓勵新能源積極參與大用戶直接交易,通過市場交易促進新能源在省內就地消納。二是降低行政干預,深入健全跨省跨區交易機制。充分發揮西北電網長期以來統一調度運行,各省(區)裝機特性和資源、負荷分布互補互濟作用突出的優勢,實現地區能源和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降低旋轉備用容量,優化電網運行方式,促進新能源消納;同時對銀東直流、靈紹直流和上海廟直流制定新能源消納政策和配額機制,逐步增加新能源在外送電量中的占比,提升新能源消納空間。
(四)完善新能源補貼機制,促進新能源行業健康發展。
研究增加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集中申報次數,縮短申報審批時限,動態更新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進一步優化報送、審批流程,縮短審批周期;完善可再生能源報送補貼支付流程,加快補貼資金發放進度,緩解企業資金壓力,促進新能源行業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