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鼓勵企業等投資建設并經營項目 適用范圍包括小水電站
《分布式發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發 鼓勵企業等投資建設并經營項目適用范圍包括小水電站國家能源局綜合司3月20日下發《分布式發電...
《分布式發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發 鼓勵企業等投資建設并經營項目適用范圍包括小水電站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3月20日下發《分布式發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提出,北極星電力網從意見稿中了解到,鼓勵企業、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和包括個人在內的各類電力用戶投資建設并經營分布式發電項目,豁免分布式發電項目發電業務許可。
意見稿提出,分布式發電接網電壓等級在35千伏及以下的,裝機容量不超過2萬千瓦(有自身電力消費的,扣除當年用電最大負荷后不超過2萬千瓦);接網電壓等級在110千伏(或66千伏)的,裝機容量不超過5萬千瓦且在該電壓等級范圍內就近消納。
意見稿明確,適用范圍包括5萬千瓦及以下小水電站。
意見稿共分為總則、項目建設和管理、電網接入、市場交易、運行管理、監管及政策措施、附則七個章節。其中,分布式發電項目根據各類分布式發電特點和相關政策,既可與電力用戶進行電力直接交易,也可委托電網企業代售電,也可采用全額上網方式。
同時,分布式發電有關并網協議、購售電合同的執行等事項,由國務院能源管理部門派出機構會同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協調,或委托下級部門協調。分布式發電如涉及供電營業范圍調整,應由分布式發電投資方、電力用戶、電網企業協商劃分,如有爭議,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派出機構會同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裁定。
意見稿還提出,分布式發電項目補貼、備用容量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叉補貼、市場化交易過網費、接入引起的電網改造投資、碳交易和綠證交易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本次征求意見稿明確鼓勵企業,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和包括個人在內的各類電力用戶投建并經營分布式發電項目;允許采用與電力用戶進行電力直接交易、委托電網企業代售電以及全額上網方式等交易方式,有利于提升分布式發電項目的投資積極性。
同時,本次征求意見稿要求分布式發電的監測、統計、信息交換和信息公開體系,有利于分布式發電市場的長遠健康發展,也將對小水電行業產生重大影響,值得廣大業主關注。
詳情如下:












責任編輯: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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