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小水電就是綠水青山
目前,我國國家領導人非常重視生態環境的保護,而小水電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無論在過去或者將來都是高效清潔綠色的可再生能源,是保護生態環境忠實踐行者,至于小水電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完全可以通過經濟的、技術的和制度的措施降到理想的程度。習總書記考察長江經濟帶建設時指出:“正確把握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推動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關鍵是要處理好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的關系。要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不能把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割裂開來,更不能對立起來”。
一、我國小水電在國際上的地位及國際社會對小水電的重視程度。
第一,我國小水電在國際上有極高的地位。
中國的小水電開發利用,是全世界公認的成功典范。因此,聯合國的小水電中心也設在了中國,由中國培訓各國的小水電專家。聯合國支持開發小水電主要是兩個作用,減貧和減碳。小水電開發對中國的減貧和減碳作出了重大貢獻。
“中國水電”、“中國小水電”已成為一張響亮的中國名片,帶動中國技術、中國標準、中國制造和中國文化“走出去”,是中國“一帶一路”倡議中重要的角色扮演者和承載者。
第二,歐美發達國家很重視小水電開發。美國施行了《水電監管效率法案》和《墾務局小水電發展和農村就業法案》,簡化和加快小水電開發監管審批的程序,積極發展小水電和微型水電站。歐盟為實現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總能源比例達到20%的強制目標,在水電開發程度較高的情況下,仍計劃通過改擴建或新建小水電工程,使2020年水電裝機在2010年基礎上增加6.2%。奧地利為促進小水電建設,自2010年開始,對裝機在1萬千瓦以下的小水電新建或改造項目進行投資補貼,每千瓦投資補助400-1500歐元。
第三,世行等國際組織持續加大對小水電項目建設的支持力度。2009年世界銀行發布《水電發展方向》,認為水電對能源安全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助于區域發展和消除貧困,有助于應對氣候變化,同時作為水利基礎設施能幫助調節洪旱災害,提高水資源配置效率。近年來,世行加大水電行業貸款,2002-2014年間超過88億美元用于新建改建水電站,其中裝機小于3萬千瓦的水電站占一半左右。2015年世界水電大會上,亞行東亞部總裁兼能源委員會主席布噶瓦強調,亞太水電開發重要性毋庸置疑,水電是清潔能源,亞洲開發銀行堅定支持清潔能源發展,在過去二十幾年里,已為亞太地區的水電累計投資了數十億美元。
第四,國際社會積極探索推進水電可持續發展。聯合國等國際機構一再呼吁“水電開發對世界可持續發展有不可替代作用”。近年來,國際先后開展了綠色水電認證、低影響水電認證和水電可持續性評估。
二、國外的經驗表明,水電和水資源開發程度越高,經濟越發達,生態環境也越好。
歐美發達國家的多瑙河、萊茵河、哥倫比亞河、密西西比河等著名大江大河,都進行了梯級水電的充分開發,江河生態環境不僅未因被截斷成“一節節香腸”而破壞,反而是世界公認的風景勝地。在瑞士,不論河流大小和落差高低都被千方百計地加以利用。在美國,大江大河的水電早在二戰后就基本開發完畢,目前對小河流發電特別重視。
目前,世界水電開發程度平均為35%,發達國家平均在70%以上(日本、法國、英國、瑞士、意大利、挪威等水電開發程度高達90%以上,美國達80%以上),而非洲地區水電開發程度還不足8%,我國和印度分別為39%和20%,實現證明,外國的生態文明程度與水電的開發程度成正比的關系。
三、發展小水電與生態環境保護是完全一致的。
截至目前,全國已建成小水電裝機容量近1億千瓦, 年發電量3000多億千瓦時。“十二五”期間,農村小水電累計發電量超過1萬億千瓦時,相當于節約3.2億噸標準煤,減排二氧化碳8億噸。減少了大量大氣污染排放,節約了大量的煤炭資源,避免了大量薪柴林木的亂砍濫伐。因此,我國已建小水電不僅在解決無電缺電地區人口用電和促進江河治理、生態改善、環境保護、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也為我國邊遠農村的交通、就業、旅游和脫貧致富作出了重要貢獻。因此,小水電就是綠水青山,是習總書記描繪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真實寫照和忠實踐行者,發展小水電與保護生態環境是完全一致的。
四、小水電的缺陷和不足都可以很好地克服。
由于小水電存在的歷史已經很長,因此產生了許多歷史原因及時代和技術的局限性,使小水電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這些缺陷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當時政府并沒有要求的手續,或者是當時沒有嚴格要求的手續,現在政府已經嚴格要求了。二是有一些小水電站存在河段減脫水現象。三是一些特殊河流上的電站可能對洄游性魚類的洄游路線有一定的影響。
第一,小水電在當時也是嚴格按照核準條件進入的,只因歷史的原因才造成現在有部分小水電手續不足的問題,目前國家正在進行“放寬準入,加強事中和事后監管”的行政效能改革,在已經放寬準入的政策的條件下,只要加強了事中和或者事后監管,這樣就完全能在事中事后監管中很好解決小水電這些歷史遺留問題。
第二,由于大部分小水電是集雨面積較小的山溪河流,在枯水季節本身就會斷流,加之一些早期建設的引水式電站受當時經濟技術條件限制,因而沒有設計、建造最小流量泄放設施,現在國家對此嚴格要求了,完全可以采取工程的、經濟的和制度的手段加以解決。
在工程技術上,采用設置生態泄水管、增設生態機組、新建雍水壩和開展梯級聯合調度等工程措施保證生態流量能夠合理下放。
在經濟手段上,國家給予生態補償電價,提高企業泄放生態流量的積極性和動力。
在制度上,制訂嚴格制度,對已經給予生態補償電價的,而又違規不泄放生態流量的給予重罰,甚至送司法機關處理。
財政部和水利部已推行的增效擴容的改造項目在“十二五”期間,改造了老舊電站4400多座,近2000條中小河流生態環境得到修復,已經產生非常好的效果。“十三五”期間又印發了《財政部 水利部關于繼續實施農村 水電增效擴容改造的通知》和《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試點實施方案》等文件,大力扶持貧困地區小水電開發,加快推進綠色水電建設,嚴格落實生態環保要求的同時,更是對貧困山區農戶精準扶貧的一道切實有力保障。
第三,關于魚類保護。大部分小水電處于十分陡峭山溪性河流,枯水季節容易斷流,魚類生存機會很少,而存在洄游性魚類的河流就更少了,因此,對有洄游性魚類的特殊性的河流或河段,會造成一定負面影響,同時也會使喜靜水生活的種類在庫區成為優勢種群的正面作用。對于負面影響,大都可以通過工程和技術措施予以解決,如果確有對于涉及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珍稀瀕危或特有水生生物存在較大影響的,工程措施又不能解決的,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給予補償,合理合法退出。
五、正確合理對待已建合法企業(小水電)。
第一,對于按照規定泄放生態流量的小水電,是完全優于風能和太陽能的綠色清潔可再生能源,理應給予生態補償電價,使上網電價不低于風電上網電價,并給予風能和太陽能同等的可再生能源待遇和政策。
第二,對于確實涉及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珍稀瀕危或特有水生生物生存和安全影響很大的,確需退出的,要按照《物權法》、《水法》《環保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規,按法律程序給予補償后,合理退出。
第三,對于自然保護區內的小水電站,應按不同部門的法律,不同的建設時期,不同的影響程度,區別對待。《自然保護區條例》的法律地位遠低于《物權法》、《水法》、《公司法》和《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因此,不能根據《自然保護區條例》以行政的手段來關閉或者炸毀符合《物權法》、《水法》、《公司法》和《可再生能源法》的電站和大壩(我們認為部門行政權力只能暫停企業生產,而無權判取企業死刑),而是應該嚴格按照法律程序,按照有關法律規范和市場經濟規律來處理。
總之,在我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中,特別是在長江經濟帶的的發展中,我們要認真、嚴格、全面領會習近平總書記講話精神,正確理解小水電與生態環境的辯證關系,正確把握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讓小水電能夠克服自身的不足,在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中發揮重要的作用,而不是將小水電與生態環境保護對立起來。
(作者:貴州省民營水電行業商會會長 葉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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