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關于開展長江經濟帶小水電排查工作的通知
近日,江蘇發改委、水利廳印發關于開展長江經濟帶小水電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附:
關于開展長江經濟帶小水電排查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能源〔2018〕606號
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省(市)發展改革委、水利廳(局)、能源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對長江經濟帶小水電無序開發影響生態環境問題的重要批示,加強小水電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國家能源局決定對長江經濟帶小水電開展一次排查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的。近期有關部門調查發現,長江經濟帶部分地區存在小水電開發管理不規范造成生態環境損害問題。此次排查擬進一步梳理小水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提出針對性政策措施,督促相關省份完善小水電管理制度,對發現的造成嚴重生態環境問題予以嚴肅處理。
二、排查內容。長江經濟帶各省(市)小水電規劃、建設、運行管理情況,重點包括:(1)已建在建小水電項目核準手續是否齊全,是否有規劃依據,是否完成了規劃及項目環境影響評價;(2)是否存在已建、在建的項目涉及生態紅線的問題,以及對生態環境損害問題;(3)小水電建設及運行過程中有關環境保護措施是否監督落實到位;(4)其他突出問題和處理意見;(5)進一步加強小水電管理的政策措施等。
三、排查方式。各省(市)全面自查和現場聯合調研相結合。各省(市)對本地區小水電管理情況進行自查,形成書面報告,于2018年6月20日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國家能源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國家能源局將組成聯合調研組選擇部分重點省(市)開展實地調研。
四、問題處理。對于未按照規劃核準建設的,要依法依規采取整改、關停或者拆除等措施;對于建設中違反建設管理規定的,要求其進行整改或者其他處理措施;對于符合相關程序但仍然存在問題,短時間內確實難以處理的,要制定切實有效的工作方案,限時整改。有關情況納入自查報告一并上報。
五、有關要求。各省(市)發展改革委、水利廳(局)、能源局要高度重視部分地區小水電無序開發對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深刻認識此次排查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配合共同做好排查工作。自查過程中要系統梳理小水電規劃、建設、運行管理情況,認真填寫有關統計表格,深入分析問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層層壓實責任抓好工作落實。
責任編輯:仁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