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和能源局發文推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
20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消息,為進一步推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根據《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
20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消息,為進一步推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根據《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日前印發《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實施辦法(試行)》。
實施辦法指出,在一個配電區域內,只能有一家售電公司擁有該配電網運營權,按照有關規定履行電力社會普遍服務、保底供電服務和無歧視提供配電服務義務,退出配電業務時履行配電網運營權移交義務。配電區域原則上應按照地理范圍或行政區域劃分,具有清晰的邊界,避免出現重復建設、交叉供電、普遍服務和保底供電服務無法落實等情況。
實施辦法還鼓勵以滿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為主要目標的增量配電業務,支持依據其可再生能源供電范圍、電力負荷等情況劃分配電區域。不得依托燃煤自備電廠建設增量配電網,防止以規避社會責任為代價營造成本優勢。
責任編輯:蔣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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