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先建先得項目不再納入可再生能源補貼
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的意見》指出,自2018年起國家能源局不再下達各地區建設規模。
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的意見》指出,自2018年起國家能源局不再下達各地區建設規模。各地要嚴格禁止未批(備)先建和先建先得,需納入規模管理的項目不得提前建設,不得出現新的先建先得項目,同時國家不再將其納入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范圍。
責任編輯:蔣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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