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571文件僅限地面電站 分布式光伏仍需等待
昨日,一份落款為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下發的《關于貫徹落實2018年光伏發電相關政策的通知》的文件在網上流傳,而該文件也被一些光伏人解讀為終于明確了有關分布式630的說法,但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的這份文件中明確,2018年以前在國家能源局備案并納入財政補貼規模管理的項目,2018年6月30日以前投運的,執行2017年光伏電站標桿電價;2018年6月30日之后投運的,執行“823號文”規定的光伏電站標桿電價(如下圖所示)。
不知道大家在看到上述表述時是否有似曾相識的感覺,反正小跟班是有的。因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在2017年12月19日印發的《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的文件中有幾乎相同的表述(如下圖所示)。因此,幾乎可以確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這個文件中的630指的是普通地面電站,這也再次印證了之前有指標的普通地面電站依然有630的說法。
除此之外,國家發展改革委在2017年12月19日印發的《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的文件中也明確,2018年1月1日以后投運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執行2018年新的標桿電價(如下圖所示),即三類資源區分別對應的是0.55、0.65和0.75元/千瓦時。因此,即便分布式有630的說法也應該是執行2018年的標桿上網電價而不是2017年的。
綜上所述,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的這份文件中的630指的僅僅是普通地面電站項目,而不是分布式項目,所以關于分布式的政策依然沒有明確說法。此外,小跟班再次提醒大家,分布式的一切政策以國家能源局、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主管部委文件為主,切勿聽信小道消息,否則只會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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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仁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