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市已明確新政后過渡補貼:戶用0.37元/度、分布式0.32元/度
日前,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和財政部聯合對“531”新政發出補充通知,稱明確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備案、開工,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網投運的合法合規的用戶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規范管理范圍,可以享受2018年上半年的補貼標準。
不過,從政策發布到實質落地執行,并非一時功夫。據小編前段時間的了解情況來看,部分地方電網并未及時接到上級部門的相關通知,因此戶用電站業主也沒有享受到相應的電價補貼。
隨著年底臨近,電網的相關糾偏工作已逐漸延續到基層,根據近期信息來看,山東省、河北省、浙江臨清縣、東莞市的補貼調整通知已下發于業主,而今日湖南電網的補貼調整文件也明確下發。
河北省
據河北省保定市當地光伏從業者反饋,日前河北省電網公司下發了新的補貼結算通知,意味著過渡期補貼開始下發!
通知中明確寫明,將2018年5月31日(含)前申請且2018年6月30日(含)并網的戶用自然人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規模管理范圍。
1、全額上網補貼為0.3856元/度。加上當地脫硫燃煤電價,總共是0.75元/度。
2、自發自用補貼為0.37元/度。
3、結算月份:6月-11月。
由于備案時間的確認,全國各地出現了很多問題,河北省保定市電網公司是首個明確以申請時間為備案時間的地區,也算是放寬了補貼申請條件。
河北保定電網公司通知如下:
山東省
2018年12月13日,山東電網公司發布《關于落實發改能源〔2018〕1459號文的通知》,明確630前并網的戶用光伏予以補貼。
湖南省
國家電網湖南電力有限公司營業部及財務部于2018年12月10日聯合下發關于光伏發電補貼調整執行的通知,文中規定:
1、5月31日以后投入運行全額上網的執行補貼為0.70元/千瓦時
2、5月31日以后投入運行的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補貼為0.32元/千瓦時
3、扶貧電站補貼不變
4、5月31日前備案開工建設并6月30日并網并納入國家認可范圍的執行全額0.75元,自發自用0.37元
浙江省·臨清縣
記者從德清縣發改委獲悉,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再就光伏發電下發最新的有關事項說明通知,明確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備案、開工,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網投運的合法合規的用戶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規范管理范圍,標桿上網電價和度電補貼標準保持不變。
該通知是就5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進行的補充說明。
東莞市
廣東東莞也明確2018年5月31日后并網的光伏用戶已恢復墊付國家補貼。
光伏能源圈致電東莞電網核實了一下531之后并網的光伏用戶,墊付補貼的標準,東莞電網答復如下:
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按0.32元/度(稅前)墊付,扣稅后,業主拿到手的金額是0.2759元/度。
全額上網:按0.7元/度(稅前)墊付,扣稅后,業主拿到手的金額是0.6216元/度。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