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碳市場回望:市場先行+公眾參與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相關政策和技術已準備就緒,待國務院批準后即啟動實施。全國七大省市級碳市場試點已運行數年,運用市場機制降低減排成本已是共識。以市場化程度高而著稱的廣東,希望將市場基因引入低碳領域,讓碳市場更好地發揮降低減排成本的效用,并通過巧妙的設計讓普通公眾加入到減排行列。
明確的經濟信號——配額有償發放
廣東是國內七個碳交易試點中唯二的省級試點,碳配額發放總量約是深圳的十倍,體量位居七試點之首。
除此之外,廣東省碳交易試點機制設計中最突出的特點,是引入了拍賣機制。
與其他試點主要免費發放碳配額不同,廣東省在碳市場啟動之初就借鑒了歐盟經驗,設置了碳配額有償分配機制,希望通過拍賣讓企業直觀感受碳配額的價值,從而關注自身的碳資產管理。
2012年,廣東省碳交易啟動前,廣東省人民政府在《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中提出,將“實行碳排放權有償使用制度,碳排放權配額初期采取免費為主、有償為輔的方式發放”。隨后,廣東省發改委印發了《廣東省碳排放配額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明確了有償分配的方案。
具體實施方式為,每季度組織一次有償配額競價發放,除電力行業外的工業行業控排企業,有償配額購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3%;逐步提高電力行業控排企業有償配額比例,到2020年達到50%以上。
為了讓所有控排企業都參與有償配額的競價發放,《細則》規定,“控排企業和單位每年須按規定的有償配額比例從省政府確定的競價平臺購買足額有償配額,累計購買的有償配額量沒有達到規定的,其免費配額不可流通且不可用于上繳”。
《細則》中還明確配額有償競價的底價為60元/噸。這一價格也成了企業購買配額的成交價格。至于為何定價60元/噸,了解配額分配機制的有關人士告訴eo,這一價格是參考當時歐盟、加州碳市場的碳配額價格,并結合廣東省各個行業碳減排成本測算綜合考慮的結果。
“60元/噸的碳價不一定合理,但至少給市場提供了一個明確的價格信號。”上述人士表示。
有了這一系列措施,控排企業在碳市場啟動之初,就付出了真金白銀參與其中,尤其是碳排放量大戶電力行業,花費最多。這筆額外的支出,促使控排企業對碳市場、碳配額的價格有了一定認識,意識到碳市場和以往靠行政手段推動的碳試點有所不同。
不過60元/噸的拍賣底價也主導了整個碳市場的價格。由于控排企業在進入市場之初,就在一級市場以60元/噸的價格購買了3%的碳配額,在之后一年的履約期內,基本沒有以更低價格拋售的意愿,使得整個二級市場的價格維持在了60元/噸以上。同年,其他試點地區也啟動了碳交易,市場價格基本維持在30元/噸左右,省內外碳價差距如此之大,讓一些廣東控排企業有點“想不通”,開始向主管部門反映。這其中,以當年效益最差的鋼鐵行業為最甚,主管部門綜合考慮了其他試點的價格和企業訴求后,做出了相應調整。
2014年,廣東省發改委公布了《廣東省2014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配實施方案》,對有償配額分配政策做了較大改動。
首先是電力企業的免費配額下調了2%,降至95%,以刺激需求。其次,為了讓拍賣規則更加合理,改有償配額強制購買為企業自主購買,允許投資機構參與競價。接著是調低了競價底價,并采用階梯上升式底價引導市場形成“漲價”預期——四次競價底價分別為25元/噸、30元/噸、35元/噸和40元/噸。最后是增加了市場調節機制,回收剩余配額,待到出現配額緊缺或價格異常波動的情況時,“省發展改革委可動用市場調節配額增加有償配額競價發放的數量及次數”。
不過,這一主管部門試圖通過拍賣機制發現并引導價格的設想,并沒能很好達成。相關人士解釋說,碳配額的價格最終仍由供求關系決定,在碳配額整體供過于求的大背景下,一級市場的拍賣價格無法對二級市場價格形成引導作用。
好消息是,到了試點第三年,隨著市場參與者對碳市場熟悉程度的加深,二級市場活躍度有所提升,交易價格也更具參考意義。
鑒于這種情況,主管部門開始考慮用二級市場的價格反過來指導一級市場。于是,廣東省發改委在發布了當年的碳排放配額分配實施方案后,又專門發布了《廣東省2015年度碳排放配額有償發放方案》,新推出了政策保留價,參考了二級市場配額掛牌點選或掛牌競價交易的成交價,即將競價公告日前三個自然月這一價格加權平均的80%,作為有償競價的最低有效價格。
據了解,將政策保留價定為平均成交價的80%,是希望吸引更多的主體參與。運行一年后,2016年,主管部門又將這一比例提高至100%,即有償競價的最低有效價格就是二級市場價格的加權平均價。這一規則延續到了現在,目前還未做出調整。
政策保留價的推出,試點碳市場二級市場的價格終于高出了一級市場,在相關人士看來,“這一舉動真正實現了一二級市場聯動,更加合理地反映了市場實際供需情況,市場也趨于理性。”
市民的“低碳賬戶”——碳普惠
除了獨有的碳拍賣機制,廣東省低碳工作開展的另一個特別之處是碳普惠,一個獨立于碳市場之外的全民減碳激勵機制。
中國賽寶實驗室廣東省碳普惠創新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主任聶兵告訴記者,廣東省碳普惠的開展,緣起于主管領導的建議。2014年,時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和廣東省常務副省長徐少華了解到英國正在嘗試進行個人碳排放管理,認為十分有意義。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當時,廣東碳市場試點剛剛啟動,主要針對碳排放量較大的企業,尚未囊括個人和小微企業。但事實上,個人生活和小微企業的能耗在全社會能耗中的占比可高達30%,據介紹,這一比例在發達國家更高。促進碳排放量小、分散度高但總量可觀的個體減排,成了碳普惠的目標。
2015年7月,廣東省發改委發布了《廣東省碳普惠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標志著碳普惠在廣東正式展開。2016年1月,廣東省發改委又發布了《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首批碳普惠制試點工作方案的批復》,同意廣州、東莞、中山、惠州、韶關、河源6地市為首批試點,試點期為3年。2016年6月,廣東省發改委批復同意設立“廣東省碳普惠創新發展中心”作為廣東省碳普惠推廣機構,協助推進省碳普惠制試點工作。
碳普惠,按照字面意義理解,就是低碳行為得到普遍的惠及。不過,聶兵解釋說,中心給普惠新增了“普及”這一重含義,即碳普惠首先是向公眾普及低碳理念,再惠及接受了低碳理念并踐行低碳行為的個體。
“碳普惠不僅是理念宣教,也是惠及制度,特別是要讓有低碳行為的個體有獲得感。”聶兵介紹說,這種獲得感并不局限于經濟上的回饋,也可以是類似認同感的精神回饋。
如何開展碳普惠的工作?聶兵和他的團隊想到了眼下十分時髦的互聯網+大數據的模式。聶兵解釋,與碳市場是在政策強制下產生的一種排放權交易體系不同,碳普惠希望依托于互聯網平臺,把每個人和小微企業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的碳減排信息記錄下來,然后讓信息來產生價值。
相比碳市場對政策較強的依賴性,碳普惠更加取決于公眾對低碳理念的接受程度。缺少政策的強制、更加分散的目標群體等因素都讓碳普惠的前期工作開展相較碳市場更困難,但聶兵認為,一旦尋找到合適的商業模式,讓更多人接納并參與其中,碳普惠會比碳市場具有更強的生命力。他表示,目前碳普惠面臨的難題是如何低成本地收集公眾減排信息,并將這些信息轉化。
碳普惠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產生信息,即如何量化個體的低碳行為,計算出碳減排量。為此,廣東省已經開發出了二十多種方法學,涵蓋了人們生活、出行、消費等方面,可以對公眾的低碳行為進行核算,核算減碳量后再以“碳幣”的形式進行賦值。
聶兵解釋道,“這些碳幣有點類似于阿里旗下‘螞蟻森林’中的能量,只不過在碳普惠中,碳幣產生的算法會公布,方便公眾了解自身減碳緣由,也可促進公眾進一步加強減碳行為”。
有了方法學,接下來要解決的是如何收集數據的問題。為此,中心在2016年初開始搭建碳普惠省級平臺系統,主要包括官網(WEB端)、微信服務號和商戶APP三部分,同年10月平臺上線試運行,目前已經吸引了2萬余名用戶。
有了平臺之后,需要解決的就是激勵機制的問題,這也是碳普惠機制設計最困難的一部分。目前中心對碳普惠設計了四種激勵方式,分別是商業激勵、政策激勵、交易激勵和公益激勵。
其中商業激勵是指碳幣可以兌換商業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優惠,政策激勵是指碳幣可以兌換政策指標或者享受公共服務優惠,交易激勵是指公眾低碳行為減碳量經核證后可作為碳普惠自愿減碳量(PHCER)用于抵消納入碳市場范圍控排企業的實際碳排放,公益激勵是指碳幣可兌換實現一些公益行為。
但這四種模式在實際操作中都遇到了一些瓶頸。
首先是商業激勵遇冷。據中心負責市場推廣的平臺運營部經理史麗穎介紹,目前由于碳普惠還處于推廣初期,吸引到的用戶較少,面對較小的流量,商家的積極性不高,很少會給出很有競爭力的優惠,反過來也更難吸引到客戶。中心未來的想法是多選擇一些和低碳相關的企業,比如一些自身也有低碳宣傳需求的企業,例如BRT、南航、摩拜等,希望能更易突破,另一方面也會加強對碳普惠的宣傳力度。
碳普惠實施初期,最有效的宣傳手段應該來自政策激勵,通過政府讓利,最快地讓公眾關注和參與其中。中心曾向主管部門提出過一些設想,比如碳普惠和積分入戶、車牌搖號等政策相結合,給碳幣擁有者一些相應優惠。但這仍是一些初步構想,具體措施仍有待政府部門的內部協商。
雖然在政策激勵上未有明確信號,但在交易激勵上,政府部門已經做出了明確部署。2017年4月,廣東省發改委發布了《關于碳普惠制核證減排量管理的暫行辦法》(下稱《方法》),正式將PHCER歸為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補充機制,實現了碳普惠與碳市場的互動。
PHCER可以理解為標準化程度更高的碳幣,目前只備案了森林保護、森林經營、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高效節能空調、家用型空氣熱源熱泵熱水器五種碳普惠方法學,且只適用于六個試點地市。
六個試點地市的碳普惠各有側重,其中廣州市以建筑和交通領域為主,中山市以交通和低碳消費為主,河源市以綠色景區和低碳產品為主,東莞市以低碳社區為主,韶關市以林業碳匯為主,惠州市以交通為主。
聶兵表示,目前這種交易機制還處于探索階段,主要有兩方面的困難,一個是方法學的開發,一個是與未來全國碳市場的銜接機制。
《辦法》中指出,省級PHCER“原則上等同于本省產生的國家溫室氣體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但PHCER和CCER仍有區別,其中CCER多指企業項目層面的減排量,邊界清晰,便于核證,但PHCER多是個人和小微企業產生的減排量,所有權分散、核證困難。
由于碳普惠帶有宣傳與鼓勵性質,如果同CCER一樣,過多強調PHCER的可核證、可測量、可報告的屬性,可能會導致成本過高。為了降低數據收集的成本,并確保數據的可靠性,目前在林業碳匯方面主要運用政府普查數據,而一些低碳產品使用方面,如光伏、節能空調、空氣熱源泵等主要依靠用電數據。
盡管目前PHCER已被列為廣東碳市場的補充機制,可以用于抵扣配額,但未來全國碳市場可能只會納入CCER,將PHCER納入的可能性不大,讓PHCER以權證的形式進入碳市場或許是一種更好的方式。比如可以將PHCER與現在的拍賣機制相結合,規定企業需要擁有一定量的PHCER才能參加拍賣,從而提高PHCER的價值。
公益激勵目前仍在探索中,現有的思路是通過鼓勵碳幣擁有的個體將碳幣捐出,再由中心聯合一些熱心公益的組織,比如現在中心與廣州購書中心合作,希望將公眾所捐的碳幣用于換購圖書,再將圖書捐至偏遠山區。
碳普惠的激勵模式還有很多需要探索的地方,但作為一種全新的促進全民減排的機制,已經吸引到了一些其他省份的注意力。據了解,中心曾與江西、內蒙、河北、河南等七八個省份的發改委接觸,對方均表示了對碳普惠制度的興趣,而廣東省也一直持有開放的態度,很愿意和其他省份開展跨區的碳普惠交易等合作。
盡管已經受到各方關注,碳普惠若要超越概念倡導階段,就必須找到可持續的商業模式上。一個可行的選擇,是通過刺激消費端購買低碳產品,帶動生產端,反過來再讓生產端參與碳普惠,惠及消費端以形成良性循環。
責任編輯:繼電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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