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裝備企業專利頻遭侵權
一邊是兩次斬獲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的江蘇支柱企業,另一邊是多次獲評國家、省級“創新典型”的河北“明星”公司,兩個本應相敬為賓的“創新先鋒”,相遇的方式卻是對簿公堂——3年前,在一個偶然的場合,江蘇神馬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神馬電力”)研發中心總工程師方江吃驚地發現,自家的專利產品竟“現身”千里之外,被河北硅谷化工有限公司(下稱“河北硅谷”)長期占用,旋即訴諸法律。
雙方歷時3年多的專利糾紛,日前由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作出判決:河北硅谷立即停止制造、銷售神馬電力的專利產品,并賠償后者經濟損失30萬元。“揪心!”方江有感而發,“更揪心的是,在自主創新如此受重視的今天,侵權為什么還是屢禁不止?”
在調研中進一步了解到,電力裝備作為技術密集型行業,其知識產權保護現狀整體堪憂,尤其是部分中小企業,在遭遇侵權時通常會因訴訟成本高、耗時長而被迫放棄維權。根據國家相關戰略規劃,電力裝備自主化率到2020年將達90%。然而侵權不止,何談創新?
誰的專利?誰在侵權?
兩家公司的專利之爭源于一個名為“輔助傘套”的專利裝備。這個酷似雨傘的裝置,主要用于變電站、輸電線路等設施的絕緣子表面,可防止雨水、冰雪、霧霾等侵害,確保電力系統穩定運行、防止停電等情況發生。
據記者了解,此前,為預防類似侵害,通常做法是在絕緣子表面噴上一種涂料,其弊端在于需定期清掃、補涂,維護成本較高。按30年使用周期計算,傳統防護方式至少需噴涂6次,而使用輔助傘套只需一次安裝,后期再無花費。
在2015年于內蒙古烏海舉行的一次項目招標中,方江發現有人拿著自家的“輔助傘套”參與競標。“當時的中標企業叫河北硅谷。我們也是偶然發現,他們提供給用戶的產品竟與我們的一模一樣。”方江告訴記者,隨后他分別向招標單位、招標代理機構及河北硅谷發出律師函,但并未引起重視。“河北硅谷堅稱沒有抄襲,甚至向相關部門提出‘廢除專利’的申請。”
歷經三年拉鋸,該案件終于在今年5月有了定論,但河北硅谷并不認為錯在自己。“已提交補充證據走上訴程序,公司上級領導說不想過多評價。”河北硅谷一位自稱為銷售處處長的趙姓人士說。而在其官網上,“全國企事業知識產權試點單位”“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河北省‘巨人計劃’創新創業團隊”等多個“創新”資質被置于顯眼位置。“到底誰在竊取?”該人士反問記者。
“除了設備,我們更注重全套解決方案,根據用戶實際進行建設安裝,這需要大量的計算、設計。別人或許能‘學樣’,但未必能復制內在。換句話說,光有設備卻無配套方案,運行中仍可能出現大問題,長此以往將失去用戶信任,殃及原創企業,甚至導致整套裝備被直接淘汰。”方江告訴記者,“這是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
值得關注的是,在電力設備行業,類似的“專利糾紛”屢見不鮮。記者查閱數據機構“知產寶”統計獲悉,2013-2017年,僅北上廣三地的電氣機械及器材、線纜制造行業專利侵權案數量就已居各行業第二。2018上半年,有據可查的電力裝備侵權案件文書也已達百余份。“這還不是全部,有些未走法律程序或尚未宣判的都沒算在內。我們遇到的電力裝備侵權事件遠比你看到的多得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原主審法官、北京盛美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蔣利瑋告訴記者。
“誰研發誰背包袱?”
與侵權數量同步增長的,還有相關企業的經濟損失。曾因專利糾紛“交手”3年的正泰集團與天津施耐德,2006-2009年間至少15次對簿公堂,最終法院判處后者向正泰支付1.75億元賠償金,創下我國知識產權案件最高紀錄。因行業特殊性,侵權給電力裝備企業帶來的損失很難全面統計,但多位業內人士向記者坦言,上述賠償只是行業損失的“冰山一角”。
“如不維權,上千萬元研發經費就會打水漂,心里不甘;堅持維權,1項專利的訴訟就要拖3年,其他侵權根本無暇顧及。難道真是誰研發誰就背包袱?”方江向記者道出心中疑問,“維權為何如此之難?”
據了解,專利維權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障礙。
首先是專利保護力度不足。“專利保護條文已相對齊全,但就保護力度看仍遠遠不夠。”電力行業資深律師展曙光舉例稱,“現在的賠償多以‘填平’損失為主,即企業損失多少獲賠多少,難以起到真正的震懾作用。幾十萬、上百萬元的賠償金,相較侵權收益很可能微不足道。”
其次是維權成本偏高。有企業人士向記者坦言,一旦遭遇侵權,企業無論選擇哪種維權方式,必然花費大量人力財力。“有時候,訴訟費比賠償金還高。就算最后勝訴,產品也錯過了最佳的市場推廣期,得不償失。”
展曙光也稱,因專利企業很難證實前期研發投入,該部分損失難以計量,所以難獲補償。“維權成本高、效果也未必理想,企業難有維權動力。”
最后是執行層面的問題。以關鍵環節“舉證”為例,蔣利瑋表示,產品舉證須雙方律師、法官共同在場,對照專利文書逐一鑒定。“因產品特殊性,電力裝備不可能像手機一樣,去市場買來就拿著比對,其涉及生產、銷售、使用等多個環節,導致僅取證一項工作就可能歷時數月,尤其是在用設備,很難讓電廠犧牲利益停工配合。況且電廠本就是裝備企業的潛在客戶,企業怕得罪電廠,寧愿主動不追究。
保護創新與創新本身一樣重要
是時候關注電力裝備企業的自主知識產權保護了——采訪中,多位業內人士不約而同向記者發出呼吁。
統計顯示,截至2014年底,我國發電設備裝機容量已達13.6億千瓦,位居世界第一。“一項電力設備從實驗室走到市場,考驗重重、非常不易。侵權行為嚴重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企業一旦卷入,將面臨一場曠日持久、勞民傷財的糾紛。”中國電力技術市場協會副秘書長盛建華指出,對行業和企業而言,知識產權保護與自主創新同樣重要。
專利維權如何進一步完善?蔣利瑋表示,這首先取決于企業自身。從研發之初,企業就應未雨綢繆。“專利其實就是企業財產,只有真正進入市場交易才能從中獲益。申報專利的同時,應提前做足準備,預先考慮后期可能涉及的維權環節,提前做足功課,才能在遭遇侵權時不至于束手無策。”
除了企業自身預設“防火墻”,展曙光認為,專利的政策保護力度也應同步強化,尤其是要加大對侵權企業的懲罰,盡快解決“維權成本高、侵權代價低”的老大難問題。“按照現行法規,在維權者難以自證損失的情況下,賠償額的上限不能超過一百萬元,這更像是‘補償’,而非‘懲罰’,并未真正實現對侵權企業的懲罰與震懾。”
“對侵犯知識產權者要加倍懲罰,對惡意侵犯知識產權者要重罰直至傾家蕩產。”展曙光稱。
值得注意的是,專利保護在國家層面也正得到更多關注。7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嚴鵬程表示,我國將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著力解決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的問題,并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整治行動。
責任編輯:電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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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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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熱科學和能源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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