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需求側管理:探索供需平衡促進能源節約
11月,由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牽頭編撰的《電力需求側管理變革》一書在北京發布,該書對我國電力需求側管理發展歷程進行了梳理總結。我國電力需求側管理發展歷程可分為3個階段:20世紀90年代為起步階段,電力需求側管理雛形建立;21世紀第一個10年為電力需求側管理制度逐步規范階段;自2010年以來,電力需求側管理處于迅速發展與變革階段。
近年來,隨著我國電力供需形勢發生重大變化,生態文明建設、能源消費革命、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推進都對電力需求側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電力需求側管理雛形初具
我國于20世紀90年代引入電力需求側管理,目的是為了解決缺電和電力投資嚴重不足問題。1992年,電力需求側管理通過技術文獻引入我國,當時的國家計劃委員會、中國科學院能源研究所和深圳市能源總集團有限公司于1993年底合作完成深圳市電力需求側管理首次研究。
199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正式施行,首次將節能及能源的合理利用上升到國家經濟發展長遠戰略方針的高度,提出應加強節能工作,合理調整產業結構、企業結構、產品結構和能源消費結構,推進節能技術進步,改善能源開發、加工轉換、輸送和供應,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時鼓勵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要求相關部門做好節能監督管理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的出臺,拉開了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發展的大幕,為后續電力行業相關政策出臺奠定了基礎。此外,國家電力公司電力需求側管理指導中心于1998年成立,對我國電力需求側管理的概念普及和理論研究起到了有力的推動作用。
電力需求側管理制度逐步規范
21世紀前十年是我國電力工業快速發展時期,電力需求側管理也在此期間得到逐步規范。2000年12月29日,當時的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聯合制定《節約用電管理辦法》,不僅明確將需求側管理作為電力規劃、綜合資源規劃的包含內容,而且還提出了國家的電力需求側管理技術,極大地推動了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的開展。
200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國家電監會聯合印發《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各地區電力需求側管理活動。《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對電力需求側管理的范疇進行了明確定義:電力需求側管理是指通過采取有效的激勵措施,引導電力用戶改變用電方式,提高終端用電效率,優化資源配置,改善和保護環境,實現最小成本電力服務所進行的用電管理活動。
2010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國家電監會等6部委聯合印發《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這是繼200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國家電監會印發 《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后,我國在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方面又一個重要的指導性文件。《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明確了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定義:電力需求側管理是指為提高電力資源利用效率,改進用電方式,實現科學用電、節約用電、有序用電所開展的相關活動;提出了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的16項管理措施和激勵措施。
國網能源研究院副院長蔣麗萍表示,電力需求側管理原始的出發點是解決兩個問題,一個是電力系統效率問題,通過需求響應提升系統效率。另一個則是效益問題,用戶通過需求側管理,降低用電成本;通過削峰、填谷或移峰填谷等措施,達到節約電力、減少或緩建裝機容量、提高電力系統整體效益的目的。
總體來看,這一時期,電力需求側管理作為優化配置電力資源的有效手段,不僅在平衡電力電量、提高電網負荷率、有效減輕缺電矛盾上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對于促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電力需求側管理迅速發展變革
在能源轉型過程中,大比例的可再生能源通過電網消納,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造成新挑戰,使電力需求側管理的作用受限,而近十年智能電網的蓬勃發展推動電力需求側管理向電力需求響應發展變革。需求響應既要滿足負荷側需求,又要適應供給側特點,還要保障電力系統安全。華北電力大學教授王鵬用生動的語言這樣形容,隨著時代、技術進步,需求側管理逐漸過渡為需求響應,需求側有了自己獨立的“舞臺”,用戶從“管好自己”變成“我要參與”。
2012年7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城市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啟動電力需求側管理城市綜合試點工作,同時發布了《電力需求側管理城市綜合試點工作中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選擇部分符合一定條件的城市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綜合試點工作,并在資金上給予獎勵支持。2012年11月,首批試點城市確定,分別為北京市、蘇州市、唐山市、佛山市。
蘇州市作為首批電力需求側管理試點城市之一,以創建智慧用電企業和智慧用電園區為途徑,以培育電能服務產業和提高全社會電能管理水平為目標,逐步建立和完善電力需求側管理長效機制。蘇州市不斷積極探索,搭建電力需求側管理公共服務平臺,并開展年度優化用電和臨時性需求響應工作。
2017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6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好新形勢下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發布了《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修訂版)》。《通知》明確提出當前電力需求側管理面臨新的形勢:電力供需總體供大于求,可再生能源消納矛盾突出?!锻ㄖ芬矎娬{新形勢下,電力需求側管理除繼續做好電力電量節約,促進節能減排工作以外,應重點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實施電能替代,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提高智能用電水平。
近年來,我國提出了通過智能用電創新管理模式,培育電能服務新業態,提升電力需求側管理智能化水平的要求。但賦予新內涵的需求側管理在我國尚處于發展階段,我國市場機制還不完善,建立在市場機制之上的需求響應難以施展全部本領,相關的探索任重而道遠。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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