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改新思維 十一】激活增量配電市場,亟待理順價格體系
[篇首語]
增量配電改革試點是我國推動電力體制改革所特有的新生事物,國外無此先例借鑒。其目的是通過啟動增量配電業務試點,探索我國電力工業“輸配售分離”市場化方法和規則,是立足“存量保穩定,增量覓革新”穩妥而智慧的電改舉措。
一旦探索出成熟的“輸配售分離”市場化模式,然后反哺推動存量配電業務升級,最終完成我國電力產業市場化的能源革命進程。《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中第三條明確:“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架構,結合輸配電價改革和電力市場建設,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增量配電網,通過競爭創新,為用戶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供電服務。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具備條件的要將配電業務和競爭性售電業務分開核算。”
——王顯龍
作者系大秦售電首席信息官 大云網電改觀察專欄作者
01
增量配電改革市場的現狀
近期發布的《2020年增量配電發展研究白皮書》顯示,五年來,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分五批次明確了459個增量配電業務試點項目。除去剛剛啟動的第五批79個試點項目外,在前四批404個試點項目中,只有250個試點確定了業主,202個試點確定招標方式,150個試點確定供電范圍,138個試點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118個試點公布股比,24個退出試點。
從2019年開始,有多家投資者因“增量配電前景不樂觀”陸續退出增量配電領域,增量配電改革試點進展緩慢。試點工作啟動五年多來,近45%的試點項目竟然是難覓業主,甚至有些投資者還退出了市場,取得供電許可證的試點只有30%,正式投入運營的更是少之又少,目前的增量配電市場,可以說是門可羅雀、一片凄涼。
02
增量配電改革市場哪里出了問題?
自2016年增量配電改革試點工作啟動以來,支持增量配電改革的政策文件發布了很多,但目前大多數增量配電試點項目扔處于“糾結狀態”,改革前景非常不樂觀。據了解,試點項目落地面臨的主要問題包括電價、公平接入電源、調度、存量資產處置、區域劃分等,業界普遍認為,除非有重大變化,如果涉及增量配電試點項目合法權益的關鍵問題沒有突破,改革將難以有效推進。
那么,亟待突破的關鍵問題究竟在哪里呢?對此我們從投資的視角研究了增量配電改革試點及其相關的政策文件后發現:資本參與改革投資源動力不足是問題的關鍵。換句話說,增量配電試點業主,在現有的規則條件下,不賠錢都是奢望(投運的試點項目已經有了佐證),更談不上什么賺錢和激勵了。資本是逐利的,增量配電改革試點項目,一旦“利”這個目標消失或不具備吸引力,資本自然也就沒有動力去實現“互惠互利,輸送資金”的過程,觀望、停滯或者退出是必然的結果。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寫到:“一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會非常膽壯起來。只要有10%的利潤,它就會到處被人使用;有20%,就會活潑起來;有50%,就會引起積極的冒險;有100%,就會使人不顧一切法律;有300%,就會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絞首的危險。”。
所以說,在上述主要問題當中,資本源動力不足才是當前增量配電市場門可羅雀、一片凄涼的關鍵問題,其根源出在“電價”上。因此,激活增量配電改革市場,亟待解決的是社會資本投資源動力不足問題,理順并構建合理的配電價格體系,提升試點項目投資吸引力是關鍵切入點。
03
現行電力價格體系簡要分析
本輪電改之前我國的電力體制結構是電廠、電網和用戶,采用的是統購統銷的電價模型,即: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均采用“郵票法”定價。本輪電力體制改革新增了“輸配電價”并且也是采用的郵票法核定規則。
當前,作為電力體制改革“四梁八柱”的市場主體架構已基本搭建完成,按價值鏈環節劃分的發電、交易、輸電、配電、售電、用戶等六大職能市場主體都已建立,表面上看,目前的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的電價模型已基本完善,但仔細研究相關政策我們會發現,目前的電價模型相關環節電價的定價規則還沒有形成“發、輸、配、售”體系,《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是輸配一體的直接面對終端用電戶的定價規則,很難適合輸配售分離的復雜情況。
而《關于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的定價規則均指向或者說依托于《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也就是說,輸電、配電、輸配電一體的定價規則基本上使用的是一套規則。殊不知,市場主體細分后各市場主體的職能分工、主營業務、營利模式等都會發生變化,相應的定價規則自然也應有所不同,不是一個規則能搞定的。
04
省級電網輸配電價“交叉補貼”亟待理順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輸配一體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中,還存在著電壓等級間的“交叉補貼”問題。例如:使用綜合線損率參數計算成本的規則。綜合線損率所導致的高低電壓等級之間“交叉補貼”現象;輸配不分,肉爛在一口鍋里問題不大,左右口袋的事情;增量配電加入后,表面上看至少輸電、配電是兩口鍋,現在是配電的肉爛到輸電的鍋里了,這就不是左右口袋的事情了,是關系到兩個核算“法人”生存的事情,這就成了大問題。這也是目前增量配電市場蕭條的最重要原因之一。追高電壓投資大,不追高電壓就賠錢,資本很糾結!
05
配電價格不是簡單的單一價格
根據《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增量配電的投資收益權和運營權分離(見《辦法》的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以及配電和售電分開核算(見《辦法》的第三條),必然使得配電價格進一步細分,從而構建配電價格體系。區分配電投資收益、運營收益、保底售電收益和市場售電收益等,配電側不只是一口鍋,要保持配電市場各主體之間的有效協同,必須建立起相對合理的價格機制和勾稽關系。
就目前共用《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來看,有些電價之間相互“掣肘”,還不足以支撐改革后的電力體制架構和電力服務要求,需要進一步細化和完善,理順配電價格體系,激活增量配電改革市場迫在眉睫。
06
配電價格體系需要在試點實踐中探索、總結和完善
增量配電改革試點是新生事物,無先例可參考和借鑒。增量配電改革的配電價格,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負責管理。輸配售分離的配電價格體系,關系到輸電、配電、售電、用戶等各方面的利益和權益,是電力體制架構重構后,需要在具體試點項目實踐中,不斷研究、探索、總結和完善的重要改革成果。
因此,在具體的試點項目推動過程中,要以輸配售分離和保底服務等相關改革政策為基準,按照中發9號文件“有序推進電價改革,理順電價形成機制”重點任務要求,結合試點項目實際情況,充分發揮試點項目作用,勇于擔當,研究、探索和嘗試建立配電價格體系,不斷的積累數據、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總結經驗、持續完善,踐行試點項目使命,最終達成科學合理的配電價格體系規范和規則,推動電力體制改革和能源革命進程。
電改非易事,且行且思考。“道阻且長,行則將至,行而不輟,則未來可期”,以此與增量配電改革試點的探路者們共勉。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歡迎共同探討。
[寫在最后]
投資,指國家或企業以及個人,為了特定目的,與對方簽訂協議,促進社會發展,實現互惠互利,輸送資金的過程。又是特定經濟主體為了在未來可預見的時期內獲得收益或是資金增值,在一定時期內向一定領域投放足夠數額的資金或實物的貨幣等價物的經濟行為。
可分為實物投資、資本投資和證券投資等。前者是以貨幣投入企業,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取得一定利潤,后者是以貨幣購買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公司債券,間接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
---源自于百度百科
責任編輯:張桂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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