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電廠的四種思維模式
最近參加了兩個能源數字化的會議,虛擬電廠是熱門的話題。
各路人士在討論虛擬電廠的時候,帶有四種不同的思維模式,而虛擬電廠正是在這樣的相互啟發與融合,有時候是碰撞中,慢慢浮現出來的。
(來源:微信公眾號“魚眼看電改”作者:俞慶)
一、電網思維
當下虛擬電廠建設的主力是電網,電網的商業模式為自然壟斷環節的運營服務,通過過網費獲得收入。
電網對虛擬電廠的核心訴求包括:
安全穩定:這是第一位的,一方面是電網企業的社會責任和輿情壓力,另一方面安全穩定是運營服務質量的最根本表現,也直接與電網業務收入掛鉤。
出于安全穩定的需求,電網企業希望增加負荷側的管理能力,建立負荷側可調節資源池,這是虛擬電廠當下最主要的動因之一。
電網投資:過網費的核定,主要基于成本定價,電網最主要的成本來自設備資產折舊。資產越多、折舊率越高,電網當期的過網費收入就越高,全世界所有的電網(甚至基礎設施網絡的特許運營商,比如燃氣、自來水公司),都有擴大資產規模、增加投資的沖動。
所以虛擬電廠業務對電網來說,能否增加投資是直接的考量。但虛擬電廠嚴格意義來說又只是一些ICT領域的投資,并不涉及到大規模的主設備投資,所以投資的規模并不大。
從某種程度來說,虛擬電廠“削峰填谷”能力的建設,有助于緩解電力輸送通道的堵塞,延緩甚至避免電網投資,降低輸配電價,但這某種程度又與電網的擴大投資需求背離,所以也是某種復雜價值網絡的博弈點之一。
內部創新:電網企業存在一定的“內卷化”趨勢,虛擬電廠成為電網企業拓展新業務,無論是調度還是營銷部門,都把“負荷側資源管理”作為業務創新的機會,甚至開展了內部競爭。
二、投資思維
在投資思維看來,新能源和虛擬電廠的本質,和房地產沒有區別:選擇一個合適的地塊進行投資、開發、建設和運行管理,從運行期的收入中獲得投資的合理收益。
對于光、儲、充的投資商來說,虛擬電廠是運行期的收益方向之一,甚至成為包裝企業拉高估值的最佳題材——畢竟現在光伏收益率在下降、工商業儲能在企業端的收益不確定、充電樁幾乎很難盈利。而虛擬電廠的概念落地,正好可以讓這些負荷側資源,在電網和市場側有了更多的變現機會。
當然,回到事物本質,虛擬電廠無論是虛擬的資產,還是實體資產,其核心無非是資產獲取、資產保值增值。
資產獲取:更側重于客戶側的項目關系和項目開發能力,虛擬電廠與分布式新能源、分布式儲能、充電樁的客戶對象高度重合,這也是大量光儲充企業關注虛擬電廠的原因之一。
資產收益:需要進一步明確虛擬電廠的產品形態、定價模式、交易模式、結算模式,以更為市場化的方式落地,而不是簡單依靠補貼和需求響應事件:比如今年幾乎沒有需求響應,導致虛擬電廠的獲利空間被壓縮。
此外,投資思維長期沿襲房地產和新能源的開發模式——相對簡單直接:拿地、找錢、建設、交付后等著收錢。
而虛擬電廠本身是“重運營、重資產組合管理、輕投資”的業務邏輯,是一種精益化的運營管理,這對投資者的資產管理能力,尤其是投后的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三、產品思維
產品思維的邏輯是:明確的需求和產品功能形態,清晰的定價體系,可快速大規模復制,通過直銷或渠道模式快速銷售回款。無論是硬件產品,還是軟件產品,都遵循這種模式。
而清晰的邊界和可大規模復制銷售(單品-爆款),是傳統式產品思維的核心。
但是虛擬電廠目前很難成為這種產品。
從產品的開發(供給端)看:虛擬電廠是負荷側各類資源的靈活聚合和調控,這種靈活性體現在時空各個尺度:
在時間尺度上,無論是儲能的充放電時段,還是負荷在不同時段的可調節潛力,都與每家企業的負荷曲線-生產經營計劃-實際運營需求密切相關,企業生產過程的不確定性,比如商業企業的出租率、客流;制造業企業的訂單和排產計劃,都會直接影響負荷-儲能資源的時間特性。
在空間尺度上,對負荷集成商來說,所有可調節資源分散在用戶配電網-公共配電網的不同節點上,如何實現空間資源的組合優化,并與時間特征、買方的價值特征結合。
從產品的需求方看:細分的客戶包括:電網運營商、售電公司、新能源投資商、電力用戶等。
即使是電網運營商,由于管轄權不同,其需求也存在巨大的差異:
由于省調(本質是輸電網運營商TSO)負責的是220kV及以上的,輸電網級別的,大尺度的電力電量平衡。所以目前主流的,省調主導的虛擬電廠,更接近于大型負荷、大型工商業儲能電站的AGC直調模式,省調更看重調頻能力而非調峰(嚴格意義上調峰是電量現貨市場的調節范圍)。
對于配網運營商(DSO)來說,他們更關心某條配電線路的,微觀的、動態的阻塞問題,并且這種阻塞與某家(或者某一批)用電企業的具體負荷特性直接相關。
在成熟的輔助服務市場需要提供這類交易品種,即可以按某條線路的負載率,精確到地理位置上的某條配電線路,甚至配電線路的某個斷面上購買可調節資源。
這種靈活性、個性化的特征,決定了傳統的統一產品思維,是很難適應虛擬電廠的發展需要的
虛擬電廠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能源互聯網產品”,是基于數字化技術的分散式資源靈活協調服務,更接近“互聯網虛擬機”。
也就是一種互聯網思維下的新的“產品觀”,即基于數字化能力去抽象,并用數字化微服務的靈活架構,去適應海量、多元、多變的場景化產品需求,與傳統意義上的軟硬件標準化產品截然不同。
四、服務思維
談到這里,我認為這種新的產品觀在虛擬電廠領域的落地,其本質就是基于數字化技術,構建的一種雙邊場景化服務產品。
一邊是企業端、負荷側的各種靈活資源開發與服務,與企業能源服務融合,與企業的生產實際結合。
另一邊是市場端、電網側的資源靈活組合,靈活定價與銷售,甚至可以讓虛擬電廠買家自行確定需要的資源-價格組合,類似可以在互聯網上靈活地定制購買需要的虛擬服務器性能。
虛擬電廠平臺需要具備這樣的能力,去撮合兩端的各種不確定需求,而且這種B2B的業務平臺,不僅是一套軟件平臺,
更是面向雙邊客戶的,數字能源場景化產品的銷售和持續交付,類似互聯網公司的線上(比如電商)和線下(物流快遞)體系的深度融合。
五、總結一下
虛擬電廠是一種線上+線下,買家+賣家的B2B平臺模式,是一種真正的能源互聯網服務產品。
正因為它帶來的是一種新的價值觀和產品觀,所以對傳統電力系統的玩家,無論是發電、輸電、配電、售電,都帶來了新的機會,也形成很大的挑戰。
如果按照傳統的模式玩,虛擬電廠就不是虛擬的——比如調度直調的所謂“虛擬電廠”,把儲能項目當火電廠去運行管理,
你都看得到了實體資源了,這還叫虛擬么?
虛擬電廠的真正成熟,一方面有賴于電力體制的深化改革,明確市場的組織者、市場的監管者、產品的提供者、產品的購買者、交易的方式和規則,各自的邊界有法律框架和監管保障。
另一方面,有賴于電力市場化的成熟,電力市場化不是簡單的建個電力交易中心,而是電力體系的市場化過程,就像證券一二級市場的配合成熟,帶來創投基金的機會,并推動產業創新。
電力市場化包括一級市場(場內)和二級市場(場外),甚至電力金融市場等,仰賴于一系列市場體系的相互協作和高度成熟化。
虛擬電廠大量的產品,由于其“低散小”的資源聚合特性,與配電網物理網架的高度關聯,交易的分散化特性,本身就不適合集中式交易。
如何在二級市場進行虛擬電廠靈活交易,比如“負荷聚合與隔墻售電結合”,反過來更依賴于資產確權、定價、交易、交割、結算各個環節的高度專業化、精細化和數字化,離不開區塊鏈技術的幫助,能源互聯網和數字化技術的深度融合成為可能。
只要市場活起來,在法律框架之內,一切皆有可能。
責任編輯:葉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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