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對居民電采暖用戶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遼寧省物價局日前發布了《關于對居民電采暖用戶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以電采暖為唯一供暖方式的居民用戶,農民地區以村或自然村為單位通...
遼寧省物價局日前發布了《關于對居民電采暖用戶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以電采暖為唯一供暖方式的居民用戶,農民地區以村或自然村為單位通過“煤改電”改造使用電采暖或熱泵等電輔助加熱取暖的,在未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前,視為居民電采暖用戶。電采暖用戶每年從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采暖電量執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不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年內其他月份電量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
時段劃分:峰段7:00時至21:00時;谷段21:00時至次日7:00時。
電價標準:“一戶一表”的居民電采暖用戶在現行居民生活電價基礎上,峰時段上調0.02元/千瓦時,谷時段下調0.10元/千瓦時;原執行合表用戶電價的居民電采暖用戶谷段到戶電價為0.40元/千瓦時,峰段到戶電價為0.52元/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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