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區域電力市場未來發展思考
區域電力市場的構建是實現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的有效途徑,是還原電力商品屬性,推動電力工業良性發展的重要載體。從我國的資源稟賦和
第四,區域現貨市場是中長期市場的有益補充。區域中長期市場要想做強做大、吸引市場主體加入,離不開范圍廣、渠道多、參與度高、靈活及時的現貨市場平衡偏差與調劑余缺。因此,區域現貨市場與中長期市場二者必須密切耦合,搭建全面反映電力商品價格信號、穩定中長期市場生產用能預期、靈活應對短期發用電需求的完整市場體系。
綜上所述,省為實體的基本國情決定了南方區域內發電資源無限制自由流動不可行。南方區域現貨市場類似于關稅體制下的進出口貿易,以中長期協議計劃優先保障為基礎,緊密聯合各省區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通過更廣闊的交易渠道激發市場活力,不斷培育更多的跨區跨省綜合營銷服務商,是推進區域市場融合統一的強大驅動力。
實現南方區域統一市場的發展路徑
建議按照“三步走”的發展路徑,推進南方區域統一市場建設。
第一階段是市場培育階段。從規范全區域中長期交易體系起步,逐步實現交易平臺、交易規則的統一,為區域市場和省級市場融合奠定基礎。
第二階段是市場融合階段。各省區價格機制、交易時序、結算規則與跨區跨省市場規范銜接,中長期跨區跨省交易同平臺運作,探索建立部分交易品種全區域統一出清的價格機制;以跨區跨省增量現貨作為區域統一市場建設的過渡方式,實現兩級市場的同步運作。
第三階段是市場統一階段。最終形成以跨區跨省中長期物理合約、日前現貨交易和省內現貨市場為主體的南方區域統一市場體系。
按照上述發展路徑,一是要借勢政策導向超前布局區域交易平臺,建設統一規范的南方區域交易系統;二是要設計南方區域電力交易基本規則,提出標準化的中長期、現貨市場交易規則和相關銜接規范,建立區域市場公約,同時兼容不同地區的發展個性化和差異化需求;三是要全面考慮南方區域市場配套機制,合理銜接中長期物理合約與現貨交易,轉變現有中長期交易計劃管控機制,建立市場風險防控、信息披露及監管機制,不斷強化市場交易服務能力;四是強化電力交易機構發展,超前儲備、加快培養一批高素質、專業化的市場建設隊伍,保持交易機構旺盛的發展創新動力。
本文刊載于《中國電力企業管理》2018年3期,作者就職于廣州電力交易中心。
原標題:南方區域電力市場未來發展思考
責任編輯:葉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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