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 剖析售電市場亂象背后的深層次原因
最近,各省陸續有售電公司自愿退出市場,也有不少售電公司整體打包轉讓、股權拆分轉讓。而就在半年前,新成立的售電公司找途徑托關系,還在為能進入市場紛紛向電力交易中心提交入市申請材料,只為能在萬億電改紅利中分得一杯羹。
當市場成員退出現象成為一種新常態,我們不禁要問:售電市場到底怎么了?售電公司還有沒有出路?當然,不少人會說既然市場有準入必然會有退出,大家沒必要大驚小怪。但當我們從深層次多角度考慮,售電公司的退出是真的源于自愿還是一種無奈的妥協?政策的制定者和監管者又有哪些責任和義務沒盡到?售電市場的運作規律和現有的體制機制又有哪些矛盾和沖突?
電改“牽一發而動全身”,不僅關系到利益格局的調整,還涉及權責關系的重塑、管理模式的再造、工作方式的轉型,不可避免的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困難,需要不斷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國家電改“9號文”的出臺,就是要打破既得利益的藩籬,讓電力回歸商品屬性。然而,在現實的操作過程中,不是出現“山西電價壟斷第一案”,就是“陜西發電聯盟上書省政府提高電價”,不是“湖南售電公司血本無歸”就是“售電公司自愿退出市場”。市場亂象層出不窮、電改進程花樣百出。
“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沒有一個好的政府主管部門深入持續推進,電改的實施只能是紙上談兵。放權于市場,放權于社會不假,但沒有一個好的政策制定、制度設計,把該放的放下去,把該管的管起來,電改的初衷就無法實現。政府主管部門不要只是一味地對審批迷戀、卻對監管迷茫,選擇性的執行對自己有利的一面,對自己不利的就視而不見、裝聾作啞,一遇到監管問題就互相推諉,“推皮球”“打哈哈”運用起來得心應手。最近出現的不少售電公司退出市場現象,我想與相關部門前期不作為亂作為不無關系。準入流程一改再改,審查內容模糊不定。現場審核無辦事大廳,審批材料出現問題就像倒豆子,從不把問題全盤托出,而是發現了一次講出來一次,個人的隨意性和制度的標準化不能有效結合,企業跑斷了腿,既耽誤了時間又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而審批中真正應該關注的點卻視而不見,公司的工作人員和辦公場所是不是真實存在?售電服務軟件能否實現相關功能還是只是個走過場的擺設?一旦那些連專業人員都配備不齊,甚至辦公場所都不具備的皮包公司進入市場,出現的結果要么是長期無業務開展,要么是通過“兩頭騙”的方式參與惡心競爭,導致大量毀約、跑路現象頻發,最終損害的是電力用戶的利益,擾亂的是整個電力市場秩序。在“劣幣驅逐良幣”的背景下,部分售電公司退出市場也是預料之中的事情。
電改進程,頂層的設計和推動至關重要,機構如何設置?權責如何分配?政策如何具體落實?績效和問責機制是否配套?我們看到,電改三年來,售電市場并不是一個完全開放的市場,而是處于一個“半市場半計劃”的畸形狀態。電網公司依然通過“燃煤標桿上網電價”的方式收購發電企業的電,再通過自身的壟斷輸配電網“明碼標價”地銷售給企業用戶,進入市場的用戶當然會有意識的把市場電與目錄電作價格比較。既然是售電側市場化改革,電網公司作為電力運輸單位,要分清自己的職責和權限,政府部門既然核定了輸配電價,那么該電價即是自身的合理收益。對于進入市場的成員,電網公司不能影響買方和賣方的電價協定,即使是承擔保底服務,也應當是在市場平均成交價的基礎上有一定層度的上浮,不能說進入市場的用戶在市場上沒買到電,結果用電價格反而比買到電的用戶低。企業用戶進入市場就要承擔相應的風險,不能只要“便宜電”卻不要“高價電”。
通過三年的電改,有人會問為什么我們還是沒有看到一個充滿活力、公平競爭的售電市場呢?售電改革是一個系統的工程,牽涉到多個政府部門、國有企業。涉及問題深、推動難度大。如果說改革的進程就是生產關系適應生產力而進行的利益重構的過程,那么售電側改革顯然是割電網公司的利益,動電網公司的蛋糕。而作為交易細則的制定者、交易過程的組織者,電力交易機構的全部股權或絕大部分股權來自于電網公司,領導干部和組織成員配備也幾乎全部來自于電網公司旗下,甚至辦公場所都與電網公司在同一所大樓,如果在一個沒有明確考核機制和推進時間表的情況下,筆者真的懷疑交易機構的獨立性、客觀性和主動性。
從今年三月份至今,各省陸續出臺了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政策。從降低用電成本來講,企業也確實得到了實惠、降低了負擔。但從市場的角度考慮,電力本是一種商品,政府通過發布政策人為的降低電力價格,也多少存在左右市場之嫌。電力的生產、運輸、銷售過程,每一步都需要物力人力成本,各方也都存在著合理的收益需求,電價本應是一個受上游煤價影響、市場供需左右的波動價格區間,計劃性的設定收購電價、銷售電價,顯然有違市場的規律,有失市場公平。如果真心想降低企業負擔,我們大可從企業真正的利益訴求出發:減少企業稅負,降低融資成本。有一項權威調查,某個企業一年的營業額除去必要的人力物力成本,其中90%的利潤要用來交稅和銀行貸款利息。什么意思呢?就是說企業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基本上是在為政府和銀行打工。一個充滿活力的市場就像是一個良性的生態系統,其本身就有自我調節功能。減少電價干預、降低政府補貼才是電改的應有之義。
電力改革,讓一些地方和部門感到陣痛,改革不能因為有陣痛就停滯不前。沒有蛻變,就沒有新生。政府相關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變觀念、變方法、變機制,做到該放的放,該管的管,該服務的服務到位。將電改進行到底,為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讓市場的活力不斷涌現。
(以上觀點僅代表作者觀點)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