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碳排放權交易規則》獲修訂
為進一步完善湖北碳市場的交易機制,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市場參與人權益,推動湖北碳市場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對現有交易規則和風險防控措施進行了修訂完善。《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
第四章交易方式
第十三條本中心采用“協商議價轉讓”和“定價轉讓”的混合交易方式。
第十四條市場參與人進行交易時,應通過本中心交易系統進行申報。申報是指市場參與人提交標的物交易指令的行為。
第十五條市場參與人申請買入或賣出標的物,其買入或賣出標的物的金額或數量不得超過其交易賬戶中持有的金額或數量。個人市場參與人持碳量不得超過100萬噸。
第十六條市場參與人在本中心申請賣出標的物時,其申請賣出的數量在交易賬戶中扣減。市場參與人申請掛牌交易的標的物,不得超過其有效期限。
第十七條市場參與人向本中心交易系統提交申報指令,交易系統收到申報指令后,按規則進行交易。本中心交易系統接受市場參與人的交易申報時,鎖定申報賣出的標的物和申報買入標的物的交易價款。達成交易的,本中心交易系統向買方交易賬戶移交標的物,并將對應價款劃轉至賣方交易賬戶。
成交結果以本中心交易系統記錄的成交數據為準。
第一節協商議價轉讓
第十八條協商議價轉讓是指在本中心規定的交易時段內,賣方將標的物通過交易系統申報賣出,買方通過交易系統申報買入,本中心將交易申報排序后進行揭示,交易系統對買賣申報采取單向逐筆配對的協商議價交易方式。
第十九條協商議價按下列方式進行:
(一)當買入價大于、等于賣出價時配對成交,成交價等于買入價、賣出價和前一成交價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開盤后第一筆成交的前一成交價為上一交易日的收盤價;
(二)未成交的交易申報可以撤銷,撤銷指令經交易系統確認后方為有效;
(三)報價被交易系統接受后即刻生效,并在該交易日內一直有效,直到該報價全部成交或被撤銷。
第二十條本中心對標的物實行日議價區間限制,議價幅度比例為10%。超過議價區間的報價為無效報價。議價區間的最高價格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1+10%),最低價格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1-10%)。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則取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日開盤價為該標的物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日收盤價為交易收盤前最后五筆成交的加權平均價,若當日成交小于五筆時,收盤價為當日所有成交的加權平均價。若當日無成交,收盤價為昨日收盤價。
第二節定價轉讓
第二十一條定價轉讓分為公開轉讓和協議轉讓,由賣方提出申請,經本中心同意后掛牌。
第二十二條公開轉讓是指賣方將標的物以某一固定價格在本中心交易系統發布轉讓信息,在掛牌期限內,接受意向買方買入申報,掛牌期截止后,根據賣方確定的價格優先或者數量優先原則達成交易。單筆掛牌數量不得小于10000噸二氧化碳當量。
掛牌期截止時,全部意向買方申報總量未超過賣方掛牌總量的,按申報總量成交,未成交部分由賣方撤回;意向買方申報總量超過賣方總量的部分則不予成交。
第二十三條掛牌期限根據賣方的要求確定,最短不少于一個交易日,最長不超過5個交易日。掛牌期限自掛牌之日起計算,當年度配額掛牌截止日期不得超過該年度配額注銷截止日期。掛牌期限截止,無意向買方報價的終止掛牌。若由賣方申請掛牌延期,經本中心同意后,可以延長掛牌期限。
第二十四條意向買方報價低于賣方定價的為無效報價。掛牌期限截止前,如選擇價格優先成交原則的,意向買方報價后,可修改報價,但不得低于其上一次報價,且不能撤單或修改申報數量;如選擇數量優先成交原則的,意向買方可修改申報數量,但不得低于其上一次申報數量,且不能撤單或修改申報價格。
第二十五條當符合條件的買方產生后,雙方履行交付義務,本中心將標的物移交給買方交易賬戶,將交易價款移交至賣方交易賬戶。
第二十六條本中心對公開轉讓實行價格申報區間限制,限制申報幅度為30%。超過申報區間的報價為無效報價。
價格申報區間的最高價格為簽訂公開轉讓協議前一交易日協商議價收盤價×(1+30%),最低價格為簽訂公開轉讓協議前一交易日協商議價收盤價×(1-30%)。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則取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第二十七條協議轉讓是指賣方指定一個或多個買方為交易對手方,買賣雙方場外協商確定交易品種、價格及數量,簽訂協議轉讓協議,并在交易系統內實施標的物交割的交易方式。
協議轉讓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有效,對于超過十個工作日的,交易中心有權拒絕掛牌。
第二十八條買賣雙方應當向本中心提交協議轉讓協議及相關材料。買賣雙方提交的材料符合中心要求的,中心應當予以接受登記,并對買賣雙方提交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審核時間不應超過5個工作日。如審核通過,則進入交易和結算程序,如審核不通過,應書面通
知買賣雙方;如需買賣雙方提供補充材料的,應一并告知。買賣雙方應自接到該書面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提供補充材料,未按期提供補充材料的視為放棄協議轉讓掛牌。買賣雙方應當對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
責任編輯:大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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