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業務稽核機制!新疆印發電力市場監管實施細則(試行)
大云網獲悉,新疆能監辦日前發布了關于印發《新疆電力市場監管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實施細則適用于新疆區域內和涉及新疆的跨省跨區電力市場交易行為的監管。
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還對以下情況實施監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運營,具備條件的應將配電業務與競爭性售電業務分開核算; 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取得情況; 配電價格核定及執行情況; 國家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等政策執行情況;能源監管機構認為需要監管的其他行為事項。
能源監管機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電力市場公平開放、市場秩序、市場交易、交易組織和實施、信息公開和披露、市場主體信用、售電服務、交易機構和電網企業制定的交易細則及相關規定、電網企業的配售分開情況、交易機構獨立運營情況等市場運營情況實施監管。對電網企業的競爭性售電業務實施不對稱監管。電網企業所屬(含全資、控股或參股)售電企業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運營。電網企業應從人員、資金、信息等方面確保競爭性售電業務與輸配電業務、調度交易業務、非競爭性售電業務隔離并制定相關工作規范。相關工作規范應通過企業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并在開展競爭性售電業務前向能源監管機構備案。
電網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暫不開展競爭性售電業務:電力交易機構采取電網企業全資子公司組織形式的; 由電網企業現有內設機構承擔電力交易職能的; 能源監管機構認為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的其他情形。
能源監管機構應建立電力市場業務稽核機制, 對電力市場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對電力交易機構和電力調度機構履職情況進行評估,以發現和避免濫用市場力及市場操縱行為, 提高電力市場運行效率,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可委托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機構開展業務稽核,電力交易機構或電力調度機構應為第三方機構履責提供場地、數據接入等必要保障。第三方機構依法依規承擔信息保密義務。
詳情如下:
新疆電力市場監管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電力市場秩序,保證電力市場的統一、開放、 競爭、有序,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 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其配套文件、《電力市 場監管辦法》、《國家能源局能源爭議糾紛調解規定》、《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暫行)》、《新疆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試 行)》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新疆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新疆區域內和涉及新疆的跨省跨區電力市場交易行為的監管。
第三條國家能源局新疆監管辦公室(以下稱為能源監管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履行電力市場監管職責。
第四條電力市場監管依法依規進行,并遵循公開、公正和效率的原則。
第五條電力市場成員應自覺遵守有關電力市場的法規,嚴格執行電力市場交易規則。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電力市場相關法規和電力市場交易規則的行為有權向能源監管機構舉報,能源監管機構應及時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二章監管對象與內容
第七條電力市場監管對象為電力市場成員,分為市場運營 機構、電網企業和市場主體三類:
(一) 市場運營機構包括電力交易機構和電力調度機構;
(二) 電網企業包括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及所屬供電公 司,兵團及所屬各師電力公司、水利、石油等局域電網企業,躉 售縣(團場)供電公司等;
(三) 市場主體包括各類發電企業、售電公司(含擁有配電 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電力用戶和獨立輔助服務提供者。
第八條對電力市場成員的下列行為事項實施監管:
(一) 履行電力系統安全義務的情況;
(二) 參與電力市場交易資質的情況;
(三) 執行電力市場運行規則的情況;
(四) 進行交易和電費結算情況;
(五) 電力市場信息披露和報送情況;
(六) 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
第九條除本實施細則第八條所列行為事項外,對電力交易 機構的下列行為事項實施監管:
(一)電力市場交易相關實施細則擬定、修改及執行情況;
(二) 市場主體注冊管理情況;
(三) 按交易規則組織電力市場交易,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 統的建設、維護、運營和管理情況;
(四) 組織簽訂相關電力運營合同(協議)、交易計劃編制 及執行情況;
(五) 提供電力交易結算依據和相關服務情況;
(六) 按授權開展電力市場運行監視和分析,特定情況下干 預市場,防控市場風險情況;
(七) 配合市場管理委員會履職情況;
(八) 電力交易機構獨立運營情況;
(九) 在注冊中發電業務許可、供電業務許可等行政許可制 度執行情況;
(十)平衡資金賬戶管理和資金使用情況;
(十一)能源監管機構認為需要監管的其他行為事項。
第十條除本實施細則第八條所列行為事項外,對電力調度 機構的下列行為事項實施監管:
(一) 履行電力交昜安全校核職責情況;
(二) 電力調度自動化系統運行、維護和管理情況;
(三) 按要求實施電力調度以及實時平衡調度情況;
(四) 向電力交易機構提供安全約束條件和網絡拓撲、電網 系統參數和安全校核參數等基礎數據的情況;
(五) 電力交易結果執行情況;
(六) 按規定披露和提供電網運行等信息情況;
(七) “兩個細則”執行情況;
責任編輯:電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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