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電力直接交易執行、出清細則和電力市場電量結算規則發布
安徽電力交易中心日前修改印發了《安徽省電力雙邊直接交易執行細則》、《安徽省電力集中直接交易出清細則》和《安徽電力市場電量結算規則》
安徽電力交易中心日前修改印發了《安徽省電力雙邊直接交易執行細則》、《安徽省電力集中直接交易出清細則》和《安徽電力市場電量結算規則》的通知。
在《安徽省電力雙邊直接交易執行細則》中提到,參與年度雙邊交易的電力用戶上一年度用電量和售電公司代理用戶上一年度總用電量須在5000萬千瓦時及以上。同一投資主體(含控股關聯企業)控股(含絕對控股、相對控股)的售電公司,全年合計成交電量控制在60億千瓦時以內。
《安徽省電力集中直接交易出清細則》中強調,集中交易分為年度集中交易和月度集中交易。上一年度用電量100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電力用戶如通過售電公司代理購電,則不得參與與發電企業的直接交易。售電公司每次參與集中交易總申報電量與年內已成交直接交易電量之和,不得超過該售電公司售電量上限。
《安徽電力市場電量結算規則》中提出,直接交易電力用戶按目錄電價執行國家規定的峰谷分時電價和功率因數調整電費標準。省電力公司按照平段目錄電價與直接交易購電價格(包括直接交易電價、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價差返還差額電費。
詳情如下:
安徽省電力雙邊直接交易執行細則
為落實《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皖發〔2016〕31號)文件精神,根據《安徽省電力直接交易規則》(皖能源電力〔2016〕78號)和《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物價局關于開展2018年電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皖能源電力〔2018〕11號),進一步規范細化全省電力雙邊直接交易,制定本細則。
第一條雙邊交易按照年度開展。參與年度雙邊交易的電力用戶上一年度用電量和售電公司代理用戶上一年度總用電量須在5000萬千瓦時及以上。
2017年已執行且在有效期內的多年雙邊交易意向書仍繼續執行。參與多年雙邊交易的電力用戶上一年度用電量和售電公司代理用戶上一年度總用電量須在6億千瓦時及以上。
上一年度用電量100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電力用戶如通過售電公司代理購電,則不得參與與發電企業的直接交易。
第二條售電公司在開展直接交易前,須向省電力交易中心提交所有零售代理合同,并確立與用戶的代理關系。同一年內,售電公司所代理的電力用戶不得變更,每個被代理用戶只能由一家售電公司代理。若同一用戶與多家售電公司簽訂零售代理合同,則取消該用戶與所有售電公司的代理關系,并將該用戶失信行為納入征信記錄。
第三條雙邊交易的標的物為年度(自然年)電量。市場主體通過自主協商確定雙邊交易的電量和電價,并簽訂雙邊交易意向書(參考文本見附件1)。電力用戶上一年度用電量和售電公司代理用戶上一年度總用電量小于6億千瓦時的,原則上僅允許提交1個雙邊交易意向書;超過6億千瓦時的,允許提交多個雙邊交易意向書, 但單個意向書電量不低于3億千瓦時。
發電企業雙邊交易意向書意向電量之和不得超過其市場電量上限。
售電公司雙邊交易意向書意向電量之和不得超過其售電量上限,且不得超過其代理用戶上一年度總用電量。
電力用戶雙邊交易意向書意向電量之和不得超過其上一年度用電量。
意向電量確需超出上一年度用電量的,須作出書面說明。不如實申報視為失信行為,納入信用記錄。
第四條已簽訂的年度雙邊交易意向書,可由任一簽訂方根據市場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向省電力交易中心提交備案,作為市場執行依據。
2017年已執行且在有效期內的多年雙邊交易意向書,經雙方協商后由任一方提交相應年度的雙邊交易意向書,電量調整幅度原則上不得超過15%,電價可根據火電上網標桿電價變動情況由雙方協商調整。
如不提交符合規定的年度雙邊交易意向書或拒不履行市場交易合同,由省電力交易中心將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納入電力市場違法違規失信黑名單。
第五條多年雙邊交易意向電量超過多年雙邊交易規模時,則所有多年雙邊交易意向電量等比例折扣成交。
年度雙邊交易意向電量超過年度雙邊交易規模時,則所有年度雙邊交易意向電量等比例折扣成交。
其中,年度雙邊交易規模=雙邊交易規模-多年雙邊交易規模。
折扣后電量低于100萬千瓦時的予以剔除。
同一投資主體(含控股關聯企業)控股(含絕對控股、相對控股)的售電公司,全年合計成交電量控制在60億千瓦時以內。
第六條省電力交易中心將確認后的年度雙邊交易無約束成交電量提交省電力調度機構進行安全校核,并將校核確認結果通過電力交易平臺發布。
第七條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售電公司依據校核確認結果,通過電力交易平臺完成交易申報確認,并簽訂購售電協議(參考文本見附件2)。省電力交易中心組織市場主體簽訂輸配電服務合同(參考文本見附件3)。
如不進行平臺申報確認或不簽訂輸配電服務合同,屬電力用戶、售電公司責任的,則不得再參與當年直接交易,并將此失信行為納入征信記錄;屬發電企業責任的,則按校核確認電量扣減其市場電量上限,并將此失信行為納入征信記錄。
第八條《安徽省電力直接交易規則》如有修訂,本細則自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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