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于征求電力現貨市場相關功能規范意見的函》發布
機制報價數據。
e) 其它
l 支持對系統備用信息查詢與維護;
l 提供基于文件的數據導入、導出功能。
6.2.2 界面要求
a) 支持基于曲線、表格等多種方式數據展示;
b) 具備數據批量修改界面。
6.2.3 接口要求
6.2.3.1 數據輸入
從能量管理系統(Energy Management System,EMS)、運行管理系統(Operation Management System,OMS)等外部系統接入相關數據。
6.2.3.2 數據輸出
向運營系統其它子系統輸出維護后各類數據,用于后續計算。
6.3 市場申報
用于各類市場成員進行數據申報并對接收的申報數據進行驗證與處理。
6.3.1 功能要求
a) 支持交易申報,包括機組日前市場空載運行費用、溫態啟動費用、冷態啟動費用、熱態啟動費用、最大最小經濟出力、最大日啟動次數、日最小運行時間、分段電力價格、最大最小技術出力、爬坡速率,以及用電側負荷報價分段曲線或用電量申報;
b) 支持日內市場、平衡機制臨時出力限額申報,包括臨時最低出力、最高出力及時間段;
c) 支持缺省機組交易數據申報;
d) 支持缺省用電交易數據申報;
e) 支持對輔助服務市場交易申報;
f) 支持對市場申報信息進行監測和審批操作,審批通過后通過消息提醒方式通知申報方;
g) 支持根據申報數據類別進行申報數據輸入校驗;
h) 支持申報數據導入、導出操作;
i) 支持對所有私有申報數據在數據傳輸和數據存儲過程中采用加密算法進行加密。
6.3.2 界面要求
a) 支持選擇日期查詢歷史申報數據;
b) 支持表格、曲線、棒圖、餅圖等多種形式的市場申報信息展示;
c) 支持顯示各市場成員未申報、已申報、審批通過、審批未通過等申報數據狀態;
d) 支持審批未通過信息以消息框等方式通知申報方;
e) 支持對申報異常數據進行提醒。
6.3.3 接口要求
6.3.3.1 數據輸入
支持從市場成員管理子系統中讀取市場模型注冊信息。
6.3.3.2 數據輸出
a) 向運營系統其它子系統提供交易申報數據;
b) 向運營系統其它子系統提供市場成員運行信息、技術參數等數據。
6.4 信息發布
按照市場規則中信息披露原則,向各類市場成員、政府主管部門、電力監管部門等發布當前及未來一段時間內電網運行、市場運營、市場監管等信息。運營系統保障各類市場成員無歧視地獲得參與市場的必需信息。
6.4.1 功能要求
a) 支持市場預測信息發布,包括短期、超短期系統負荷預測、新能源預測等信息發布;
b) 支持檢修計劃信息發布,包括不同周期的輸變電設備、機組的檢修計劃信息發布;
c) 支持聯絡線計劃信息發布,包括不同周期的聯絡線口子計劃及詳細聯絡線計劃信息發布;支持電網運行信息發布,包括實際系統負荷、聯絡線功率、實際檢修容量、負荷功率、系統備用等信息發布;
d) 支持電網安全約束信息發布,包括設備限額、穩定斷面限額等信息;
e) 支持中長期交易合同及計劃信息發布,包括年度、月度基數合同,雙邊協商合同,集中競價合同信息發布及年度、月度計劃信息發布;
f) 支持市場運營信息發布,包括現貨市場(日前市場、日內市場、平衡機制、輔助服務市場)的出清結果、校核結果、結算結果信息發布;
g) 支持市場監管信息發布,定期發布市場各類統計平均指標及市場違規信息;
h) 向市場運營機構提供市場公告信息發布與管理,支持市場成員查看市場公告信息;
i) 支持單獨向電力監管部門發布其它依據規則需要發布的信息。
6.4.2 界面要求
a) 支持按照市場成員及日期進行分類查詢;
b) 支持表格、曲線、棒圖、餅圖等多種形式的市場發布信息展示;
c) 支持市場發布信息下載、導出、打印功能。
6.4.3 接口要求
支持從運營系統數據庫中讀取需要對外發布的各類信息。
6.5 中長期合同管理
交易雙方在中長期電力市場簽訂中長期實物合同,在分散式電力現貨市場中由交易雙方分解或由市場運營機構代為分解日交易曲線,參與現貨市場。中長期合同管理子系統接收與管理市場主體自行分解并提交的日交易曲線,并提供中長期實物合同的分解與管理等功能。
6.5.1 功能要求
6.5.1.1 實物合同管理
a) 支持對實物合同的分類管理,包括電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區交易(含省外框架協議電)和優先發電合同交易等。
b) 支持從中長期電力交易平臺通過接口等方式,按需定期獲取實物合同內容,包括年度、月度、短期購售電合同。
6.5.1.2 實物合同分解
a) 支持接收實物合同交易雙方自行分解并提交的日交易曲線并按規則校驗;
b) 支持根據合同內容自動或人工將實物合同分解為日交易曲線;
c) 合同自動分解可以按預設的分解規則自動分解已導入的實物合同并按負荷預測、檢修計劃及合同完成率等進行自動調節;
d) 自動分解的日交易曲線可以由市場操作員進行人工調整。
6.5.2 界面要求
a) 支持對實物合同交易雙方的日交易曲線進行查詢;
b) 支持列表顯示實物合同的交易方、交易量、注入節點和流出節點等信息;
c) 支持按照購售電方、合同類型、時間等多條件的交易合同信息綜合查詢;
d) 支持交易合同執行進度查詢;
e) 支持交易合同信息人工錄入、修改及導入等操作。
6.5.3 接口要求
6.5.3.1 數據輸入
a) 來自市場主體的日交易曲線;
b) 來自中長期電力交易平臺的中長期計劃及合同信息。
6.5.3.2 數據輸出
向運營系統其它子系統提供市場主體提交的日交易曲線和中長期實物合同日分解曲線。
6.6 日前市場
日前市場交易根據市場主體提交的日交易曲線、中長期實物合同日分解曲線、市場主體在日前市場申報的上調/下調報價和機組啟停報價,以日交易曲線、中長期實物合同日分解曲線、負荷預測、聯絡線計劃等作為市場邊界,考慮電網安全約束、機組運行約束、系統約束及其它可行性約束條件,每天分為若干個交易時段(如24或96個時段),優化出清生成次日組合計劃和出力計劃,并形成機組與用戶市場出清電價。
日前市場也可按市場規則采用邊際出清模式,不考慮物理約束(或僅考慮區域間約束),不進行安全校核,形成系統邊際電價或分區邊際電價。
6.6.1 功能要求
6.6.1.1 約束條件管理
滿足機組約束、系統平衡約束、網絡約束等約束條件,各約束條件可以靈活進行參數配置和生效設置。
機組約束包括但不限于:
a) 機組(機組群)可調出力約束,包括機組(機組群)出力上限約束、出力下限約束,支持每個時段設定不同的上下限值;
b) 機組爬坡速率約束,包括機組升出力速率約束和降出力速率約束;
c) 機組最小啟停時間約束,包括機組最小停機時間和機組最小連續運行時間;
d) 機組最大啟停次數約束;
e) 機組啟停出力曲線約束,包括機組開機過程曲線和停機過程曲線約束;
f) 固定計劃約束,支持機組和電廠(機組群)固定計劃設置;
g) 電量約束,支持機組和電廠(機組群)日發電量約束的設置;
h) 區域最小開機臺數約束,支持分區設置和最小開機臺數設置;
i) 機組(機組群)備用約束,支持設置機組(機組群)正負旋轉備用、AGC備用設置;
j) 機組啟停磨約束設置,支持設置機組啟停磨出力區間;
k) 水電機組振動區設置,支持設置水電機組振動區出力區間;
l) 環保排放限值
責任編輯:滄海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