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發文!開展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落實情況第三方評估工作(附工作指引)
工信部日前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落實情況第三方評估工作的通知》,為貫徹落實2018年4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關于“確保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降價效果要組織第三方評估”的工作部署,經國務院同意,工信部組織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華北電力大學等單位組成第三方評估工作組,對全國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的落實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工作。
評估對象為執行一般工商業電價的用戶,主要分為兩類:一是與電網企業有合同關系的電網結算用戶;二是地方產業園區內的企業、商業樓宇和綜合體內的商戶等非電網結算用戶。
詳情如下: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組織開展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落實情況第三方評估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運行函〔2018〕27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
為貫徹落實2018年4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關于“確保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降價效果要組織第三方評估”的工作部署,經國務院同意,我部組織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華北電力大學等單位組成第三方評估工作組,對全國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的落實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針對2018年中央和地方出臺的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以及用戶端對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獲得感,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對照“全國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預期效果,分析政策實際成效,提出措施建議。
二、評估對象
評估對象為執行一般工商業電價的用戶,主要分為兩類:一是與電網企業有合同關系的電網結算用戶;二是地方產業園區內的企業、商業樓宇和綜合體內的商戶等非電網結算用戶。
三、評估內容
以一般工商業用戶的度電均價(電費/電量)為基準,結合物價部門出臺的降價措施,對政策措施出臺前后數據進行對比,評估用戶對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獲得感;同時,分析各項政策措施的降價幅度和減費金額,并與全國各項政策的預期目標進行對比,評估最終政策成效。
評估的降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落實已出臺的電網清費政策、推進區域電網和跨省跨區專項輸電價格改革、進一步規范和降低電網環節費用、臨時性降低輸配電價、降低電網環節增值稅率和增值稅留抵返還、擴大跨省跨區電力交易規模、進一步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督促自備電廠承擔電價交叉補貼等。
四、評估方式
(一)請各省(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地方自評估工作指引》(見附件1)要求,通過用戶抽樣調查、“解剖麻雀”、電網企業協助調查等方式,組織完成對本地區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自評估工作,形成正式書面評估報告,經省(區、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19年1月15日前報第三方評估工作組。
(二)請各電網企業按照《電網企業協助調查工作指引》(見附件2)要求,于每月15日前向第三方評估工作組報送電網企業落實一般工商業降價措施情況調查表;2019年1月15日前就電網企業落實國家降低電價政策措施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第三方評估工作組;指導各省級電網企業配合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做好自評估相關工作。
(三)組織開展全國用戶抽樣調查。請各省(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抽樣調查指引》(見附件3)要求,按照不低于本地區一般工商業用戶0.03%的抽樣比例等原則選取樣本,開展抽樣調查工作,組織樣本企業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在線填報工作;梳理匯總本地區抽樣調查結果,評估本地區用戶對降電價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獲得感。第三方評估工作組負責梳理匯總形成全國抽樣調查結果。
(四)開展“解剖麻雀”和專題研究。第三方評估工作組將結合地方自評估工作,針對“轉供加價”等企業反映突出的問題開展專題研究,同時選擇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用戶“解剖麻雀”,形成典型案例材料。
五、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省(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及時向地方人民政府匯報,爭取工作支持。要加強組織協調,組成自評估工作組,做好人員和經費等保障工作。
(二)結合實際,精心設計。各省(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電網企業要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結合全國評估方案要求和本地區(企業)實際,有針對性地完善和細化方案,確保各項工作具有操作性和實效性。要結合實際開展自查,及時回應一般工商業用戶訴求,增強用戶的政策獲得感。
(三)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各省(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發揮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機制作用,加強與本地區物價、能源等有關部門和電網企業的工作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對于工作過程中發現的有關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反饋第三方評估工作組。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王馨藝 010-66013568 13911313240
柴曉軍 010-63253506 13811976191
郵箱:chaixiaojun@cec.org.cn
附件:1.地方自評估工作指引
2.電網企業協助調查工作指引
3.抽樣調查指引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8年8月12日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