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綠色電力市場化交易規則(試行)征求意見
參與綠色電力市場化交易的市場成員包括市場主體、市場運營機構和電網企業。市場主體包括接入北京、天津、河北北部電網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北京、天津、河北北部及雄安符合準入條件的電力用戶和京津冀地區的售電企業。市場運營機構包括電力交易機構和電力調度機構。
“電力市場與電力交易論壇”處獲悉,華北能監局日前發布了關于征求《京津冀綠色電力市場化交易規則(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京津冀綠色電力市場化交易應在保障性收購框架下實施,保障性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以內的電量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火電標桿上網電價全額結算,保障性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以外的電量應參與綠色電力交易以市場化的方式消納,國家和省級補貼仍按相關規定執行。
參與綠色電力市場化交易的市場成員包括市場主體、市場運營機構和電網企業。市場主體包括接入北京、天津、河北北部電網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北京、天津、河北北部及雄安符合準入條件的電力用戶和京津冀地區的售電企業。市場運營機構包括電力交易機構和電力調度機構。
詳情如下: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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