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發布:申報日期為2017年12月6日-13日
12月6日,山西經信委發布了《關于印發<2018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稱省經信委會同省發改委、山西能源監管辦、山西電力交易中心等部門和單位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了《2018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工
12月6日,山西經信委發布了《關于印發<2018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稱省經信委會同省發改委、山西能源監管辦、山西電力交易中心等部門和單位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了《2018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并報省政府主要領導同意。本次年度申報后,2018年再組織兩次申報,時間分別為4月23日和7月23日。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經信委,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電力體制改革文件精神,推進山西電力市場穩步發展,做好2018年全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省經信委會同省發改委、山西能源監管辦、山西電力交易中心等部門和單位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了《2018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并報省政府主要領導同意。現印發執行,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經信委要會同價格監管部門組織相關市場主體,做好《方案》的解讀工作,要向市場主體宣貫國家及我省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的相關政策,正確認識當前電力行業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引導市場主體牢固樹立市場意識和風險意識,確保市場化交易有序、平穩推進。
二、本次年度申報后,2018年再組織兩次申報,時間分別為4月23日和7月23日。
附件:《2018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12月1日
附件
2018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
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相關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電力市場建設試點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17〕94號)和《關于印發山西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暫行)的通知》(晉政辦發〔2017〕93號)要求,為進一步放開和規范電力市場,制定2018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
一、交易規模
按照《山西省放開發用電計劃實施方案》要求,考慮發電企業經營狀況、保障冬季民生供熱、省內經濟增長和新增用電全部進入市場等因素,穩步有序推進電力直接交易,2018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規模暫定為650億千瓦時。
二、市場主體
參與電力交易的市場主體包括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售電公司、用電企業。各類市場主體應當是具有法人資格、財務獨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內部核算的用電企業、發電企業經法人單位授權,方可參加。售電公司、用電企業和發電企業的準入條件按照晉政辦發〔2016〕113號和晉政辦發〔2017〕94號要求執行。其中:
用電企業范圍:用電電壓等級在110千伏及以上的企業;用電電壓等級在35千伏,且上年度用電量在5000萬kwh以上的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大數據類企業、承接加工貿易產業轉移的企業、完成電能信息采集監測系統建設的企業,用電電壓等級放寬至10千伏,且上年度年用電量應在1000萬kwh以上。
國家或省級園區(包括高新技術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循環經濟園區)內執行大工業電價的企業,不受電壓等級及電量限制。
根據國家及省政府相關文件精神,對我省實施分表計量的煤改電采暖居民用戶、果庫冷藏用電用戶,可由電網企業或售電公司打捆代理參加市場交易, 其中煤改電用戶由縣(區)政府打捆與電網企業或售電公司簽訂代理協議,果庫冷藏用戶直接與電網企業或售電公司簽訂代理協議。單個售電公司打捆后代理煤改電用戶或果庫冷藏用戶的年用電量均不得低于500萬千瓦時。
三、市場主體入市規定及程序
發電企業、用電企業、售電公司在山西省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進行網上申報。新進入市場的主體申報賬號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市經信委分發,申報材料要求仍按照省經信委《2017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和《關于做好售電公司申報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執行。其中:
(一)已取得2017年電力直接交易資格的發電企業、用電企業,經企業自愿申報后,省經信委直接列入年度市場主體目錄。
(二)用電企業提供2016年11月-2017年10月用電量確認表,以及市級節能監察機構出具的企業(2017年1-10月)能耗達標確認函。
(三)已列入省經信委公布的目錄名單、且在山西電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冊的售電公司,無需申報,可直接參與2018年電力直接交易。但出現企業名稱、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公司資產等重要信息發生變更的,需要重新申報,經公示無異議后在交易中心更改注冊信息并生效。
(四)在市場主體自愿申請、各市經信委核實并在線提交后,省經信委向社會公示符合條件新進入市場的發電企業、用電企業和售電公司名單,發、用電企業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售電公司公示期為1個月(同步在山西電力交易平臺、信用中國等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市場主體,省經信委發文將其列入2018年市場主體目錄,列入目錄的企業在山西電力交易平臺進行注冊后,具備參與市場交易資格。
(五)取得山西電力直接交易資格的發電企業、用電企業和售電公司,按照《山西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暫行)》享受相關權利和履行相關義務。
(六)申報日期為2017年12月6日-13日。
四、交易安排
(一)交易類型
根據《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實施方案》要求,2018年組織開展重點交易、長協交易、普通交易三種交易類型。
1. 重點交易。對用電成本占比較高的電解鋁、電石、鐵合金、離子膜燒堿、尿素、甲醇/二甲醚等高載能企業及引黃提水工程、大數據企業,允許發電企業單臺機組參與交易,達到設計利用小時(3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5500小時,30萬千瓦以下5000小時)。其中對與電解鋁、大數據企業開展交易的發電企業機組允許利用小時達到6000小時。
2. 長協交易。對煤電聯營發電企業(或其直接控股方)與下游高載能企業(電石、鐵合金、離子膜燒堿、尿素、甲醇/二甲醚)實現相互參股20%以上的,按照發用電量相匹配的原則,允許發用雙方簽訂“中長期直接交易協議”。對應的發電機組原則上在設計利用小時(3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5500小時,30萬千瓦以下5000小時)范圍內運行,不再安排基礎電量,不再參與其他市場交易。
3. 普通交易。除重點交易和長協交易之外的用電企業均參與普通交易。
(二)交易機制
1. 從2018年起,申請參與市場交易且取得準入資格的用電企業,其大工業用電(果庫冷藏用戶為工商業用電)原則上全電量進入市場,實行月結月清。當用電企業年度用電總需求超過確定的年度交易總規模時,長協交易、重點交易用電企業全電量交易;對普通交易用電企業(包括實行錯峰生產的企業),根據用電需求和交易規模確定可全電量進入市場的月份數,由用電企業在年初選擇進入市場并全電量交易的具體月份(園區打捆用電企業由代理售電公司負責組織),對應月份取消目錄電價,不進入市場的月份用電仍執行銷售目錄電價。普通交易用電企業在確定交易月份后不得退出。
2. 根據《山西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暫行)》和市場推進實際,2018年各類電力直接交易的具體組織方式為:按照長協交易、重點交易、普通交易的順序開展;可采取年度雙邊自主協商、年度集中競價撮合、月度集中競價撮合及掛牌(特殊情況下組織并專項安排)交易方式。冬季供熱有特殊需求時,適時開展季度雙邊自主協商和集中競價交易。參加長協交易的發電企業不再參與重點交易。
3. 根據國家相關文件精神,為避免惡性競爭,在確定每批次交易的電量規模和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規模時,按交易類型分別保證交易雙方參與市場競爭的比例,即參與本次交易的發電規模與本次交易確定的整體電量需求規模比例范圍在A到B之間。具體每類交易的A、B值由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提出建議,在12月10日前報省經信委研究確定。

責任編輯:lixin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11個試點項目!河北省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公示名單
2021-12-22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
廣東: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2021-12-20多種能源協同 -
浙江“兜底”售電為何有人點贊有人不爽?
2021-12-20售電
-
分錢、分糧、分地盤…大秦電網招募售電合伙人
2021-01-28大秦售電,招募,貴州區域,合伙人,限50個,名額,月入上萬,不是夢 -
10月份用電量延續較快增長態勢 國民經濟持續恢復向好
2020-11-17全社會用電量,國家電網,產業用電量 -
能源市場“負價格”事件分析及啟示
2020-11-03電力現貨市場,電力交易,電改
-
國家發改委給14家單位回函了!完善落實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的八條建議
2021-03-10國家發改委,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政策,八條建議 -
2020年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河南、云南、山西、浙江、江蘇五省區改革推動成效顯著
2020-11-16增量配電,研究,白皮書 -
貴州電網關于支持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的建議
2020-11-10務川電解鋁產能指標
-
能源服務的線上線下
2021-12-20能源服務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2021-10-15國家發改委,答疑,電價改革
-
【電改新思維】目錄電價“天花板”掀開后,對電力營銷系統的影響
2021-10-16目錄電價,電力,營銷系統,影響,電改 -
電改里程碑文件——真的放開兩頭
2021-10-15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
【電改新思維十七】目錄電價“天花板”被捅破,對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有何影響?
2021-05-20電改,電價,市場化電費,結算方式,大秦電網